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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佩芬 (1919年10月10日-2015年8月29日[1])笔名罗兰,河北宁河人。 天津市女师学院师范部毕业、音乐系肄业。 父亲为久大精盐公司职员,母亲来自渤海某渔村,1931年就读河北省立女子师范学院,和张秀亚、王怡之是同学, 罗兰因九一八事件,学校安排住读学生暂住租借地,令她在求学之馀得体会租界的不同风情,同时也接触西洋翻译文学名著及当代流行作品。
1936年毕业担任教职,来台后,1948年开始于台北新公园的广播电台工作。
她也曾任河北宁河寨上女校、河北女师附小教师,天津广播电台音乐、教育节目制作人、编辑,来台后曾在警广、中广担任节目主持人。[2] 创作方面,1959年,靳佩芬开始以“罗兰”为笔名,在广播与报刊发表散文小品,由于罗兰44岁才出版第一部散文集《罗兰小语》,她因此被称为“属于秋天的作家”。而后她则以《罗兰小语》等系列闻名,1969年以《罗兰散文》获第四届中山文艺奖散文奖项。1970年应美国国务院邀请赴美访问,1979年获教育部社会教育奖及爱书人仓颉奖,1994年第29届金钟奖获广播金钟奖。1995年以《岁月沉沙三部曲》获第二十一届国家文艺奖的传记文学类奖。[3]
罗兰擅长的文体还包括论述、散文、小说、剧本、传记,她的知名作品包括《罗兰小语》、《罗兰散文》、《飘雪的春天》、《绿色小屋》、《歌与春及花》、《济公传诗歌剧》、《给青年们》、《彩绘日记》、《旅美散记》、《花晨集》等。
罗兰晚年一直为阿兹海默病症所困扰,2015年6月中旬因肺炎住院不见起色,7月初转加护病房,2015年8月29日凌晨病逝于台北中心诊所,享寿96岁,子女随侍在侧。[4]
论述
出版日期 | 书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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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 | 诗人之国 |
散文
罗兰小语系列
出版日期 | 书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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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 | 罗兰小语第一辑 |
1966 | 罗兰小语第二辑 |
1974 | 罗兰小语第三辑 |
1983 | 罗兰小语第四辑 |
1987 | 罗兰小语第五辑 |
罗兰散文系列
出版日期 | 书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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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 | 罗兰散文第一辑 |
1968 | 罗兰散文第二辑 |
1972 | 罗兰散文第三辑 |
1973 | 罗兰散文第四辑 |
1975 | 罗兰散文第五辑 |
1978 | 罗兰散文第六辑 |
1978 | 罗兰散文第七辑 |
小说
出版日期 | 书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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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 | 花晨集 |
1967 | 罗兰小说 |
1968 | 绿色小屋 |
1970 | 飘雪的春天 |
1973 | 西风古道斜阳 |
1998 | 罗兰短篇小说集 |
视频
罗兰小语 钱能载舟也能覆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