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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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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亭是马来西亚最古老的华人庙宇,始建于15世纪,位于该国马六甲 Tokong 街25号,数百年来除了负起祭祀和乡谊作用外,同时是华人社区的法院、仲裁机构,青云亭的扩充工作多由荷兰治下最高华人代表甲必丹负责任,英国人废除甲必丹制后,青云亭亭主仍充当同类角色,直到1911年为止。
当年庙宇建材和工匠均由中国引进,被列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03年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区文物古迹保护奖,为杰出古建筑修复工程的典范[1],庙内供奉著三座祭坛,儒、释、道各一座。
历史
青云亭的创建日期,历来存有争议,庙内碑文指青云亭由马六甲首任华人甲必丹郑芳扬于明万历二十八年,一般咸信庙宇在15世纪时已存在,迄今庙内仍有郑氏的神主牌,写有“大明甲必丹郑公”。第二任华人甲必丹李为经也是主持建庙人之一。庙内至今仍完好地保存有他的遗像。历数百年扩充,至1801年另一名华人甲必丹蔡士章再扩充庙宇,奠定了今日的规模。[2]
在马六甲早年华人生活中,青云亭的地位等同于政务、法庭、宗教的多功能中心。葡荷殖民时代,华人最高代表一直在青云亭设立官署,于朔望处理华人间的诉讼。
1824年英国接管马六甲,废除了华人甲必丹制度,华人于是以青云亭亭主取代甲必丹的位置,继续以青云亭作为活动中心,直至1911年英国在当地实施华民政务司公署制后,经历91年、共6任的亭主制才告结束。
1949年9月,马来亚联合邦立法院通过一道青云亭法令,订明青云亭具有推动、宣扬、奉行马六甲华人社会所共同信仰及维持的佛教,有需要时要担起有利于新马两地华人的社会慈善、人道与宗教工作,包括解困救急与殡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