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碧玉
事业
陈碧玉为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学士,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美国乔治亚州奥古斯丁学院企业管理硕士。1974年律师考试检核及格。1981年特种考试公务人员甲等考试法制人员最优等及格。 1983年9月,陈碧玉辞去福建高分院法官一职赴美国并于1992年取得美国国籍。1989年,美国会计师考试及格。1995年至1996年,任美国马里兰州IMS Inc.财务长。
1996年8月,陈碧玉返回台湾,向司法院申请回任法官,同年10月4日获准。同年10月15日,陈碧玉飞赴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宣誓放弃美国国籍,生效后2天才到法院报到。2000年至2002年,陈碧玉任最高法院法官。2002年至2003年,任司法院大法官书记处处长。2003年至2010年,再度担任最高法院法官。2010年至2011年,任司法院司法人员研习所所长。2008年,陈碧玉为照顾在美国待产的女儿,曾申请美国绿卡(永久居留权),2009年放弃。
2011年,陈碧玉被提名为司法院大法官。在申报财产时,陈碧玉报称与丈夫台北荣总副院长苏东平拥有22笔土地,12笔房产,而且在美国也置有产业,夫妻仅有价证券及存款便达1.3亿元新台币。[1] 陈碧玉曾取得美国国籍、美国绿卡之事也引起争议,陈碧玉对此进行了解释。[2] 2011年6月17日,马英九发布总统令,特任陈碧玉、黄玺君、罗昌发、汤德宗为司法院大法官,任期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止。[3]
视频
参考来源
- ↑ 驻法代表吕庆龙、大法官陈碧玉 身价破亿.,华人今日网. 2019年02月07日
- ↑ 提大法官曾有绿卡 陈碧玉有难言悲.,TVBS. 2011年04月08日
- ↑ 总统府送交总统咨文请立法院行使陈碧玉、黄玺君、罗昌发、汤德宗为大法官提名案之同意权.,中华民囯縂统府. 2011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