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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顾远 |
陈顾远(1896--1981年9月18日),男,中国法学家,律师,中国国民党党员,字晴皋,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人。毕业于中国北京大学,其间参加五四运动,曾任台湾大学、台湾政治大学、中国文化大学、东吴大学、中兴大学等大学兼职教授[1]。在台湾大学任教达25年之久,将心力集中于中国法制史、中国政治思想史及现实法学之讲述,也作为律师承办案件与法律事务。
陈顾远一生所任大学30多所,从教55年,出于门下者最保守之计算或不下于三万人,任立法委员约45年,为中央民意代表对国家立制,对政府建言。其著作《中国法制史概要》和《中国婚姻史》分别于2011年和2014年入选商务印书馆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第二辑和第五辑。
基本信息
人物说明----中国法学家,律师
出生日期----1896年
出生地点----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
逝世日期----1981年9月18日
国 籍 ---- 中国
职 业 ---- 律师,教授
信 仰 ---- 三民主义
毕业院校----北京大学
代表作品----《中国法制史概要》,《中国婚姻史》
政 党 ----中国国民党
人物生平
1896年,出生于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幼读私塾。
1911年,少年时即受于右任影响,考入中学,加入中国同盟会三原支部,在中学发起组织警钟社,宣传革命,喜欢秦腔,试编戏剧唱本。
1915年,在陕西省西安中学时参加反对袁世凯称帝、驱逐陕西督军陆建章活动,几乎遭遇捕杀,经于右任帮助,到北京。
1916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预科,接受西文文化洋装书之教育,对中国经史子集仍心喜或有涉猎,喜爱话剧、京剧,组织实验剧社,创办人艺戏剧专门学校。
1919年,升入北京大学政治系本科,参加五四运动,转入法科从程树德修习中国法制史,颇感兴趣,并研究历代律例与刑名,撰写著作。
1920年,与北京大学同学郭梦良、朱谦之等共同编辑《奋斗》杂志(旬刊),出版9期,又与郭梦良、黄觉天等同学创办《评论之评论》(季刊),出版4期,12月,以奋斗社身份列为李大钊创办的北京大学社会主义研究会8位发起人之一。参加当年文官考试,以优等中式成绩分配到北洋政府平政院任候补书记官,后来调任农商部秘书处帮办,著《孟子政治哲学》,由上海泰东书局出版。
1921年,《墨子政治哲学》,由上海泰东书局出版。
1922年,在北京大学加入中国国民党,又参加最先反对西山会议派的民治主义同志会,著《地方自治通论》,由上海泰东书局出版。
1923年,北京大学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并留校政治系任助教,并在北平中国大学、北京平民大学等私立大学兼课,曾与同学邓鸿业、苏锡龄等组成(政治考察)十人团,赴广州晋见孙中山,亲聆其讲授三民主义及五权宪法,深知中国固有文化并不因五四运动前后之新文化运动而全部变为僵石,仍与西洋文化有其互相参照者在,尤以法制方面为甚,余毕生决心为中国法制史之深入研究,实植因于此。著《五权宪法论》,由北平孙中山学会发行。
1924年,在北京大学任助教,兼任上海《民国日报》、东北《民报》驻北平记者,从事反军阀活动。
1925年,与梅丽女士由热恋而成婚,因加入国民二军到天津欢迎孙中山,并创办国民革命军第二军《国民通讯社》,遭奉军张宗昌通缉,遂与妻微服逃沪,而结束三十年间之北方生活,著《中国古代婚姻史》,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1926年,在上海法科大学(今上海法学院)任教,后为系主任,奠定余个人无十余年来之教书命运。
1928年,审计院成立,于右任为院长,任于院长机要秘书,为余任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之始,后又随于右任辞职返上海法学院教书。
1930年,安徽大学成立,接受杨亮功校长聘请,任法学院(院长张慰慈)法律系主任。
1931年,《国际私法总论》上册、下册,由上海法学编译社出版。
1932年,任国民党中央党部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特种委员及办公室主任三年。著《国际私法本论》上册、下册,由上海法学编译社出版。
1934年,《中国法制史》、《中国国际法溯源》,商务印书馆出版。
1935年,以专家资格任训政时期立法院立法委员,之后继任立委达14年之久,著《土地法实用》,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1936年,《中国婚姻史》,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国际私法》,上海民智书局出版。
1937年,在重庆立法院工作期间,又在复旦大学(北碚北温泉)、朝阳学院和法官训练所(兴隆场)、中央政治学校(南温泉)、高等警官学校(弹子石)、立信专科学校(北碚)等兼课,十几年一直未断。抗战期间,匆忙入陕,曾在西北大学讲学,所著《国际私法要义》,由上海法学书局出版。
1939年,《中国法制史》(日文),译者西冈弘,由东京岩波书店出版,开日本人翻译近代中国学人此类著作之创例。
1940年,《中国婚姻史》(日文),译者藤泽卫彦,由东京山本书店出版。
1942年,《立法要旨》由重庆中央训练委员会发行。
1943年,《保险法概论》,由重庆正中书局出版,《公司法概论》,重庆正中书局出版。
1946年,抗战胜利后返回南京,当选中华民国国民大会制宪委员,筹备宪法制定和宪政实施,著《民法亲属实用》,由上海大东书局出版。
1948年,当选宪政时期第一届立法院立法委员,著《政治学概要》,由上海昌明书局出版。
1949年,随迁台湾,继任立法委员。
1953年,《政治学》,由中国台湾中国法政函授学校发行。
1955年,《法律评估》,由中国台湾法律评论社出版,《海法商要义》,中国台湾中国交通建设学会发行。
1956年,《民法亲属实用》、《民法继承实用》,由中国台湾法官训练所发行。
1958年,《中国政治思想史绪论》,由中国台湾政工干部学校发行。
1961年,《立法程序之研究》,由中国台湾国民大会发行。
1964年,《中国法制史概要》,由中国台湾三民书局出版。
1966年,《商事法》,由中国国台湾复兴书局出版。
1969年,《中国文化与中国法系》,由三民书局出版。
1976年,受聘为国民党第十一届、继任十二届中央评议委员。
1981年,因病在台北去世,享年85岁[2] 。
1982年,《陈顾远法律论文集》上、下册,由中国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出版。
出版著作
早在北京大学本科攻读期间,撰写了《孟子政治哲学》、《墨子政治哲学》、《地方自治通论》等三本专著,于1920--1923年由上海泰东书局出版。其本科毕业论文《中国古代婚姻史》,1925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此后数十年间,陈氏广泛涉猎法学、政治学、历史学的许多领域,在讲授相应课程或从事相应立法工作之余,撰写和出版了《中国国际法溯源》、《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概要》、《国际私法总论》、《国际私法本论》、《海商法要义》、《商事法》、《土地法实用》、《保险法概论》、《民法亲属实用》、《民法继承实用》、《立法要旨》、《立法程序之研究》、《中国婚姻史》、《中国政治思想史绪论》、《政治学》、《中国文化与中国法系》等著作或教材三十余种,发表论文数十篇。
这些著述在中华民国时期和1950年代以后台湾地区的学术教育界发生了重大影响,其中《中国法制史》(1934,商务印书馆)和《中国法制史概要》(1964,台湾三民书局)成为中国台湾地区时期的大陆和后来的台湾地区中国法制史主要教科书;《中国法制史》(1934,商务)、《中国婚姻史》(1936,商务)两书,被日本翻译为日文,于1939和1940年在东京岩波书店和山本书店出版,为中国学者的法制史著作最早被翻译为日文在东洋传播者,为日本学者所重。
1975年,陈顾远先生80寿辰(实岁79)之际,友人弟子合议发起祝寿活动,并编辑《双晴室法律文章选集》以为纪念。陈先生本人亦亲撰《回顾与远瞻――八十述怀》以为序。但时值蒋介石去世之所谓国丧,寿庆活动被迫取消,文集出版亦一拖再拖,直至1982年,陈顾远逝世次年始为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印行,更名为《陈顾远法律论文集》(上、下)。这是陈顾远最后出版的一部著作,汇集了在台湾30多年间发表的法律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