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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罗经被又作陀罗尼经被,一种织有金梵字经文的随葬物。清代皇帝,后妃(贵人以上)可用陀罗经被,被以白绫制成,上印藏文佛经,字作金色,称为陀罗经被。王公大臣死后,奏上遗疏,亦可由皇帝御赏“陀罗经被”。现代社会,普通民众入葬时也可用陀罗经被。

2013年9月28日,慈禧遗物陀罗尼经在河北遵化清东陵保护区展出。这是织金陀罗尼经被一个世纪之後的首次面世,经被约三米见方,明黄缎底,被面上织有众多佛经、佛像佛塔花纹等装饰,既有佛教的神圣,又不失皇室的威严。

来历用途

“陀罗经被” 又名“往生被”,亦称“陀罗尼衾”,上面有多种由梵文(或藏文)书写的诸佛菩萨真言密咒及诸佛菩萨、金刚力士的功德名号,此经被在清朝是奉旨使用的,没有皇帝旨意,任何人不能使用。 佛教认为,它具有不可思议之大威德加持力,无论男女,在寿终之际将此衾覆盖其遗体上,能令亡者罪灭福生,免除过去世间一切冤家魔障之难,亡者身心安乐,阿弥陀佛接引往生西方极乐世界;陀罗尼往生被的使用不拘对象,不论信教与不信教的男女老少,临终均可使用,甚至生前并不信教,毁谤三宝(佛、法、僧),拨无因果,薄福少德者,亦可通过使用此被消除罪业,与三宝结缘,俗传亡人披了陀罗尼经被到了阴间,阎王见了都得站起来,恭敬三分。

流传历史

有观点认为陀罗经被是皇家御用的,从元代就开始使用了,但是尚未看到文献中有元代皇家用陀罗经被的记载。实物更没有看到。可能是看到陀罗经被主体纹饰是喇嘛塔,因为喇嘛塔到元朝在中国开始盛行,所以才推断为陀罗经被从元朝开始使用。

在明朝,文献仍不见记载皇家使用陀罗经被。明十三陵中的定陵发掘出土随葬品十分丰富,据《定陵》43页,第五章出土器物所载:“在定陵出土的大量随葬品中,品种繁多的纺织品和服饰,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各种袍料、匹料和服饰共644件,主要是丝织品,个别衣物为棉毛织品。”还出了许多皇帝皇后的被褥。其中竟然一件陀罗经被也没有。这主要是,明朝没有皇家使用陀罗经被的制度。

清朝皇帝在康熙朝之前,丧葬均以满族习俗进行火化,从康熙皇帝开始学习汉人习俗,丧葬改为土葬。皇家又笃信喇嘛教密宗,陀罗经被又是密宗圣品,所以中期丧葬开始用陀罗经被,晚期扩大了陀罗经被的使用范围,存世的陀罗经被,大都为清末民国初年的织物。

装扮纹饰

陀罗经被上用喇嘛塔为主体纹饰,喇嘛塔:呈覆钵式塔身,正面有壹门式临光门,上面刻梵文经咒;塔刹高大挺拔。刹座饰莲花,亦称刹脖子,刹杆上有项轮十三道,代表十三天;刹顶冠以华盖,亦有流苏,顶端为仰月、宝珠

金刚杵:原为古代印度之武器。坚固锋利。能击破各种物质,故名为金刚杵。佛教的金刚杵象征着能摧灭烦恼的菩提心,为诸尊之持物与修法的道具,象征着如来金刚之智慧大用,能破除愚痴妄想之内魔与外道诸魔障。所以在陀罗经被的周边围列了几十个能破除愚痴妄想之内魔与外道诸魔障的金刚杵。

杂宝:有珊瑚犀角、方胜、宝珠、如意、古钱、金锭银锭。这些宝物寓意富贵、吉祥。

尺度规格

陀罗经被的尺度,从现存实物中,慈禧的陀罗经被最大,宽274厘米,长280厘米。[1] 而相继发现的陀罗经被尺寸有宽138厘米,长200厘米;宽140厘米,长200厘米;宽128厘米,长208厘米几种尺寸。而当代印行的陀罗经被,宽度110厘米,长度170-190厘米,都是盖不住棺木的。在陀罗经被上标有人体部位的汉字:“左肩”、“右肩”、“脐间”、“密处”、“左膝”、“右膝”、“左脚掌”、“右脚掌”。这只是一个大体的部位而并非按人体的高矮制作。

使用方法

故宫博物馆藏陀罗经被介绍:

“此陀罗被乃按灭恶趣本续所作也,续云:此灭恶趣威德王密咒,功德无量,不可思议。若为亡魂作利益者,书此密咒真言字种,贴于亡尸额、喉、心、密等处,或复佩戴、盖覆之。是人魂识承佛如来密咒功德摄受之力,无始劫来种种罪业,悉皆清净。不堕地狱、饿鬼、畜生诸余恶趣,即得往生西方净土,莲花化生阿弥陀前,受菩提记。若彼亡魂极深重,不能往生西方净土者,承此摄受,亦得往生人间天上,精修善行,毕竟往生莲花世界,获菩提果也。”

陀罗经被是盖在亡灵身上的,当年慈禧入棺时,随葬了许多奇珍异宝,然后才盖上那个补珠子820粒的陀罗经被。再从慈禧地宫中所出的陀罗经被丈量尺度是一件较大的织物。可是再看一下慈禧的棺椁金丝楠木的外椁,要漆49道大漆,再罩上金漆,量一量外椁尺寸,最高处1 62厘米,最宽处156厘米,最长处326厘米,慈禧用的陀罗经被宽274厘米,长280厘米,并不能盖住这个外椁。陀罗经被盖在棺材上面,那也是迫不得已的措施。“前清王公大臣死后,奏上遗疏,可由皇帝御赏‘陀罗经被。” 虽说是御赏,只不过皇帝发了上谕而已,除亲王、亲王福晋外,并不见得都颁发实物,还须丧家自己花钱去买。有时上谕迟迟不到,正逢暑热,只好及时入殓,等上赏颁到时,则蒙于棺盖之上。 [2]

在现代的使用中,陀罗尼经被盖至胸部即可,但若死相难看,如:车祸、意外等,死状凄惨,不忍卒睹者,可覆盖至头顶。拟火葬者,在尚未断气时,即可为其覆盖(先撒金光明沙,次放咒轮,再盖往生被),俟助念完,掀开往生被,更衣毕,依旧覆盖之。遗体放进棺内,往生被亦随之入棺,直至即将盖棺、火化,方可将往生被取出、折好,俟骨灰放入骨灰坛内,再以往生被将骨灰坛包起,此乃最正确处理方式。唯因避免往生被沾污,可将之折为小块,放入骨灰坛内。但应俟遗骨温度冷却后,始置之坛内,以免余温过高,致往生被损毁。在此之前,应先将三张咒轮置于骨灰上,再放往生被。所投影处,即有无量功德,可超度亡者。

土葬时,陀罗尼经被直接盖于亡者身上,盖棺后,再随棺入葬。

种类分别

皇帝后妃

皇帝崩后用的是黄缎织金,五色梵字,每一幅都由活佛念过经、持过咒,名贵非凡。“梓宫用织金梵字陀罗呢黄缎衾一,织金五色梵字陀罗呢缎五。皇后至妃嫔亦皆用陀罗呢衾、陀罗呢缎。贵人以下,则待恩赐方准用。” 。

王公大臣

而亲藩勋旧及大臣之被殊眷者,饰终令典始得被赐。“本朝王大臣有薨没者,上特赐它(陀)罗经被,被以白绫为之,刊金字番经于其上,时得赐者以为宠幸,盖即古人赐东园秘器类也。” 。昭梿《啸亭续录》记载为是白绫印金色藏文喇嘛经,而陈恒庆《归里清谭》记载为黑绫印金色满文喇嘛经。两相比较, 昭梿的说法更可信一些,他是礼亲王,在皇朝顶级人群中生活,经多见广又留心掌故,所记应该不差。载涛《清末贵族之生活》讲是黄绫印红色梵文大悲咒,与昭梿所讲又相异,可能是时代变迁引起的变化。两人同为宗室王公,但生活时代相差百年。

普通民众

民国以后,任人可以使用。常见的陀罗经被是黄绫子上印着红色梵文经字,也有用白绫子印制的。据说,北京印陀箩经被只北城鼓楼东双盛染房后院一家,各寿衣店均有代售。当时,这种陀罗经被价格昂贵,一件上等克丝的(织字的):高达银元几十元,印字的也得好几元钱。一般人用不起。凡用陀罗经被的,都附给亡人一条黄绫子的路引(即冥国通行证)。有的给亡人掖在袖口里,有的随倒头纸一起梵化。汉人一般不用陀罗经被,认为亡人如果生前不会念陀罗经,用了经被不但不能免罪,反能罪上加罪。

病者临危吐血,或身体溃烂、肝癌,致往生被沾染脓血等,可置于头边或脚后,不可火化,因往生被上有咒轮、佛号,焚毁有过。但下列数种情况则另当别论。 因车祸或意外死亡,整件往生被皆沾染血迹。大量吐血,致往生被沾满血迹。若不得已而火化,当以恭敬心为之,火化时持念“阿弥陀佛”佛号。

往生被不慎弄湿,应另取一新被为亡者覆盖,待湿被晒干,再铺于新被下。下葬时,依此次序放入棺内。火葬时亦按此顺序置于骨灰坛。[3]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