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說「人情」(李至遠)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閒說「人情」》是中國當代作家李至遠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閒說「人情」
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我們天天置身於「人情社會」之中。常言道「熟人好辦事」,這就是一種體現。自2013年中央部署開展第一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來,通過大力整治「四風」、「為官不為」等頑疾,「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老大難問題對廣大群眾來說,得到了有效解決。
以上所言,是針對機關單位而言的。其實,就對個人而言,托請別人幫助、為別人說情的情況,我們也時有遇到。這不,聽一位大哥說,今年這個春節過得很輕鬆,沒有人給他送禮,這也就意味着他不欠別人的「人情」,不用為「還人情」而不得不答應別人的「辦事請求」(幫忙)徒增負擔、煩惱。
俗話說,「靠山山會倒,靠人人會跑,靠自己最好。」或許是我是個極其要強、死要面子的人,不會輕易托請別人幫助,不願欠別人的「人情」,一直奉行着「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的信條,除非實在不得已時——現實生活中,我也始終踐行着。記得有一次,有位朋友因駕車違章被罰款,托我說情,我只是說了一句「用錢能解決的事情,就不是事情,你交錢了事,實在沒有錢,我幫你出。」至於他高不高興,隨他。
我是一個不喜歡花費收入比我低的朋友或他人的錢的人。天天吃喝拉撒、養家糊口,得要理解人家的難處。當然也有例外的時候,比如朋友大夥一起吃飯,是誰提出「請客」邀約的,就應該讓對方來結賬,不能喧賓奪主,至於平時朋友大夥隨意聚餐時,在場「身家」最高的那個人應該主動去付賬才對嘛(當然也不能去苛求、苛責人家),要不大家口口聲聲稱兄道弟、姐妹連心有何意義?
說到幫助別人,要放低自己,不能高高在上,給人家臉色看。這是一種很高的修養,也是一個人人格魅力的極佳體現。這樣一來,接受幫助的人心裡會好過,自己本身也沒有什麼負擔。這種情況,更容易產生一段「滴水之恩,湧泉相報」的知恩圖報的感人故事。當然,如果遇上了「農夫與蛇」的情況,就當出力不討好、花錢買教訓罷了,必要時訴諸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這也未嘗不可。君不見有多少人,欠錢時是「孫子」,還錢時成「老子」?
朋友之間,在金錢上還是算得一清二楚的好,最好平時不要你拿我的、我拿你的隨隨便便不當回事,要不某一天會因心理失衡而引發矛盾糾紛,甚至會惡語相向、斷絕往來!我們身邊活生生的例子,還真不少見。
走過半輩子,敢說我幫助過的人,為數不少。有一次在單位門口,看見一位父親帶着腿上有傷一瘸一拐困難走路的兒子來辦事,等不來公交車,我特意駕車送他們去汽車站,得到了對方的祝福。平日裡也時有幫助他人撰寫相關法律文書、材料、論文、合同以及辦理事情等。而有一次,姑父與他人合夥投資農業種植失敗,欠債被起訴,姑父找我幫忙撰寫答辯狀、反訴狀等,可合夥方卻不想讓我知道這個情況,就此事,我明確拒絕了——某天晚上兩人來到我的家門口,我只是和他們說了幾句話,便打發走了。還有一次,我礙於情面幫別人撰寫了一份離婚起訴狀,此後再無第二次,因為我是同情女方的,但違心了,此事讓我久久無法釋懷。
俗話說,「君子之交淡如水。」敢說,我是個豪爽的性情中人,文武兼修,於我若無必要則罷了;若有必要時,請送點瓜果、特產等開包即吃、不值錢的東西就行了,人人都是「吃貨」,符合日常需要,我也會禮尚往來,切不可送煙酒茶等貴重物品,受之有愧,就更別提錢了![1]
作者簡介
李至遠,本名李宗世,從事法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