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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说“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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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说“人情”》中国当代作家李至远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闲说“人情”

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我们天天置身于“人情社会”之中。常言道“熟人好办事”,这就是一种体现。自2013年中央部署开展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通过大力整治“四风”、“为官不为”等顽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老大难问题对广大群众来说,得到了有效解决。

以上所言,是针对机关单位而言的。其实,就对个人而言,托请别人帮助、为别人说情的情况,我们也时有遇到。这不,听一位大哥说,今年这个春节过得很轻松,没有人给他送礼,这也就意味着他不欠别人的“人情”,不用为“还人情”而不得不答应别人的“办事请求”(帮忙)徒增负担、烦恼。

俗话说,“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靠自己最好。”或许是我是个极其要强、死要面子的人,不会轻易托请别人帮助,不愿欠别人的“人情”,一直奉行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信条,除非实在不得已时——现实生活中,我也始终践行着。记得有一次,有位朋友因驾车违章被罚款,托我说情,我只是说了一句“用钱能解决的事情,就不是事情,你交钱了事,实在没有钱,我帮你出。”至于他高不高兴,随他。

我是一个不喜欢花费收入比我低的朋友或他人的钱的人。天天吃喝拉撒、养家糊口,得要理解人家的难处。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比如朋友大伙一起吃饭,是谁提出“请客”邀约的,就应该让对方来结账,不能喧宾夺主,至于平时朋友大伙随意聚餐时,在场“身家”最高的那个人应该主动去付账才对嘛(当然也不能去苛求、苛责人家),要不大家口口声声称兄道弟、姐妹连心有何意义?

说到帮助别人,要放低自己,不能高高在上,给人家脸色看。这是一种很高的修养,也是一个人人格魅力的极佳体现。这样一来,接受帮助的人心里会好过,自己本身也没有什么负担。这种情况,更容易产生一段“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知恩图报的感人故事。当然,如果遇上了“农夫与蛇”的情况,就当出力不讨好、花钱买教训罢了,必要时诉诸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未尝不可。君不见有多少人,欠钱时是“孙子”,还钱时成“老子”?

朋友之间,在金钱上还是算得一清二楚的好,最好平时不要你拿我的、我拿你的随随便便不当回事,要不某一天会因心理失衡而引发矛盾纠纷,甚至会恶语相向、断绝往来!我们身边活生生的例子,还真不少见。

走过半辈子,敢说我帮助过的人,为数不少。有一次在单位门口,看见一位父亲带着腿上有伤一瘸一拐困难走路的儿子来办事,等不来公交车,我特意驾车送他们去汽车站,得到了对方的祝福。平日里也时有帮助他人撰写相关法律文书、材料、论文、合同以及办理事情等。而有一次,姑父与他人合伙投资农业种植失败,欠债被起诉,姑父找我帮忙撰写答辩状、反诉状等,可合伙方却不想让我知道这个情况,就此事,我明确拒绝了——某天晚上两人来到我的家门口,我只是和他们说了几句话,便打发走了。还有一次,我碍于情面帮别人撰写了一份离婚起诉状,此后再无第二次,因为我是同情女方的,但违心了,此事让我久久无法释怀。

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敢说,我是个豪爽的性情中人,文武兼修,于我若无必要则罢了;若有必要时,请送点瓜果、特产等开包即吃、不值钱的东西就行了,人人都是“吃货”,符合日常需要,我也会礼尚往来,切不可送烟酒茶等贵重物品,受之有愧,就更别提钱了![1]

作者简介

李至远,本名李宗世,从事法律工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