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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正式挂牌)原图链接来自 美篇 的图片

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长治市机构改革设置的新部门,为长治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1]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及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市、县(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五)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清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事项及机构。指导、协调和考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组织推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深度整合。负责编制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组织实施省级制定的政府采购目录。

(六)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市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市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

(九)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市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承担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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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不忘初心》
行政审批局宣传片:纽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