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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石岭镇,隶属于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地处铁东区东南部,[

区域面积340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石岭镇户籍人口38612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6月,设石岭村公所和警察六分局。1956年3月,叶赫(十二区)并入石岭区,为石岭区公所驻地。

1958年2月,设石岭乡。1965年5月,析石岭公社置石岭镇。截至2020年6月,石岭镇下辖4个社区、17个行政村。

截至2018年末,石岭镇有工业企业17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5家。 [1]

中文名: 石岭镇

行政区类别: 镇

所属地区: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

地理位置: 铁东区东南部

面 积: 340 km²

下辖地区: 4个社区、17个行政村

政府驻地: 龙山街架山路56号

电话区号: 0434

邮政区码: 136505

车牌代码: 吉C

户籍人口: 38612人(2018年)

历史沿革

明嘉靖三十四年(1564年),属叶赫国。

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渐成屯落。

清光绪八年(1882年),属伊通州。

清宣统元年(1909年),属赫尔苏分州。

民国元年(1912年),属伊通县第六区(今哈福)。

民国十八年(1929年),属伊通县第八保(小孤山)下辖的一个甲。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1月,属梨东县。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6月,设石岭村公所和警察六分局。

1956年3月,叶赫(十二区)并入石岭区,为石岭区公所驻地。

1958年2月,设石岭乡。

1965年5月,析石岭公社置石岭镇。

1991年,乡镇合并。

2010年11月,石岭镇划归四平市铁东区。

行政区划

2011年末,石岭镇下辖河东、河西、二龙、哈福4个居民委员会,二龙、赵家沟、佘家、耿老、梨树沟、王家沟、大孤家、小孤家、姜家洼、十里堡、石岭、云盘沟、石河、哈福、塔子沟、莫盘沟、郭家17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0个居民小组,118个村民小组。有100个自然屯。

2012年,石岭镇辖石岭村、塔子沟村、哈福村、石河村、十里堡村、姜家洼村、大孤家村、小孤家村、二龙村、王家沟村、梨树沟村、云盘沟村、耿老村、莫盘沟村、郭家村、赵家沟村、佘家村17个村,118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石岭镇下辖4个社区、17个行政村:哈福社区、二龙社区、河东社区、河西社区、石河村、塔子沟村、哈福村、磨盘沟村、郭家村、梨树沟村、耿老村、云盘沟村、石岭村、十里堡村、姜家洼子村、小孤家子村、佘家村、赵家沟村、二龙山村、大孤家村、王家沟村,镇人民政府驻龙山街架山路56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石岭镇地处铁东区东南部,303国道两侧。东与公主岭市龙山乡、伊通县小孤山镇接壤,南与辽宁省西丰县天德镇相连,西与山门、叶赫镇毗邻,北与梨树县十家堡镇交界。区域面积340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石岭镇地处大黑山系低山区的哈达岭地带,整个镇区处在西北、东南走向的峡谷平原上,呈西弦东弓的半月形。地势为西北高、东南低。

石岭镇属北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5.3℃,极端最高气温34.8℃,极端最低气温-32.9℃,相对湿度73.3%,年平均降雨量548.7毫米,最大暴雨强度99毫米,全年盛行西南风,最大风速23米/秒,年平均无霜期145天,年平均日照2840小时。

水文

石岭镇境内石岭河发源于石岭乡云盘沟村腰岭子屯西沟的山泉,沿途汇集了川心店河、穆家沟河、崔柳灌河和放牛沟河等大小7条溪流,自西北向东南呈“牛样子”形流过石岭镇中。全长29.3千米,集水面积147平方千米,上游长10.1千米,集水面积293平方千米,比降3.3%。多年平均径流深为176.5毫米,断面平均流量为0.164立方米/秒。流速为1.29立方米/秒。河道上窄下宽,上游河床宽3米左右。过境河段长3.2千米,床宽25米,堤高2米,流经吉辽两省三县(梨树、西丰、东辽),最后注入二龙湖。境内河道属东辽河大流域,其中放牛沟河流域面积150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40%;河流总长度30千米,河网密度10千米/平方千米。

自然灾害

石岭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干旱、洪涝、大风低温、霜冻、雷击等。雹灾平均5年3遇,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1953年7月,连降暴雨,石岭河冲倒沿岸民房5间,冲毁30亩耕地,损失万余元。1972年6月下旬的一天,突降冰雹,受灾面积40余垧,造成粮菜均减产一半;1981年春,石河村一、四两社的蔬菜大棚被大风刮走两个,使棚内苗菜受冷减产一成三左右。

自然资源

2011年末,石岭镇境内有自然林地12321.3公顷,还有玫瑰(食用、药材)、蕨菜、蘑菇(榛蘑、黄蘑、草蘑,其中白蘑是清朝时地方贡品)、野兔、野鸡、狐狸、山狸、松鼠等动物和药材。

人口

2011年末,石岭镇辖区总人口43462人。另有流动人口30人。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有满、朝鲜、蒙古3个少数民族。

2012年末,石岭镇总户数13250户,总人口约4万人,男性约2.24万人,女性1.76万人,非农人口8092人。其中,镇区人口12720人,内含外来常住3420人;农业人口32370人。

2017年末,石岭镇常住人口36872人。

截至2018年末,石岭镇户籍人口38612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石岭镇财政总收入16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300万元,增值税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个人所得税100万,分别比上年增长10%、15%、20%、20%。人均财政收入372元,比上年增长10%。

2012年,石岭镇地区生产总产值实现15亿元,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完成3.1亿元、7.1亿元、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20%、20%。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85亿元,比2011年增长15.48%。

截至2018年末,石岭镇有工业企业17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5家。

农业

2011年,石岭镇有耕地面积13.5万亩,人均3.1亩,农业总产值3.4亿元。粮食作物以玉米为主,生产粮食14817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蔬菜种植面积1500亩,产量1500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牛、家禽、鹿为主,生猪饲养量10.2万头,年末存栏8万头;羊饲养量9.1万只,年末存栏8万只;牛饲养量4.6万头,年末存栏4万头;鹿饲养量为0.5万头,年末存栏0.5万头;家禽年饲养量25.5万羽,存栏24.5万羽,生产肉类900吨,畜牧业总产值1.1亿元,累计造林0.1万亩,林木覆盖率35%。水果种植面积100亩,产量200吨。渔业以水库养殖为主,渔业总产值800万元,大型农业机械0.1万台(辆);农民人均纯收入9200元。

工业

2011年,石岭镇有工业企业5家,职工6000人;工业总产值9亿元。以粮食加工、矿藏品开采加工、塑料制品建筑材料为主。

商业

2011年末,石岭镇有商业网点800个,职工3200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亿元,比上年增长10%。

金融

2011年,石岭镇各类存款余额3亿元,比上年增长17%;人均储蓄7000元;各项贷款余额1.2亿元,比上年增长20%。

社会事业

文体事业

2011年末,石岭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7个;各类文化专业户5个;各类图书室20个,藏书5.1万余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等队伍成员100人,学校体育场8个。3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40%,广播综合覆盖率95%;有中央、省级频道等30个电视频道在本地落户,有线电视用户9300户,电视综合覆盖率95%。

教育事业

2011年末,石岭镇有幼儿园13所,在园幼儿1021人,专任教师71人;小学15所,在校生3057人,专任教师46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1203人,专任教师259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教育经费达2450万元,比上年增长10.13%;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450万元。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70%,比上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 2012年,石岭镇有学校10所。其中,高中1所,在校生207人;初中1所,在校生871人;小学8所,在校生1315人。有教师48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320人。

科技事业

2011年末,石岭镇有各类科技人才128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306人,经营管理人才140人,技能人才297人,农村实用人才539人。

医疗卫生

2011年末,石岭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7个;病床132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3张。专业卫生人员210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8人,医疗机构完成(门诊部以上)诊疗0.4万人次,住院手术204台次,出院病人0.36万人次,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0,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8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孕产妇死亡率为0。

2012年,石岭镇有中心卫生院1个,医务人员160名,有床位60张。村卫生所17个,乡医23名。医疗服务对象总数达到约4.3万人次。辖区内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21076人,参合率达99%,受惠合作医疗农村患者16022人次。

社会保障

2011年,石岭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26户,人数741人,支出231.2万元,比上年增长2%,月人均260元,比上年增长9%;城市医疗救助47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66人次,共支出8.3万元,比上年增长1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120户,人数1175人,支出387.8万元,比上年增长15%,月人均275元,比上年增长2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44人,支出11.2万元,比上年增长20%;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22人,支出20.8万元,比上年增长20%;农村医疗救助26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66人次,共支出8.3万元,比上年增长70%;农村临时救济11人次,支出12万元,比上年增长50%。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9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54万元,比上年增长10%。社会福利费11.2万元,比上年增长17%;敬老院1家,床位90张,收养农村五保44人。社区服务设施8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4个,社区服务站个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45万元,比上年增长23%;基金支出合计39万元,比上年增长20%。年末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1.3万人,参合率90%。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