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长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里长或村长(隶属于区、县辖市、或镇的称为里,隶属于乡的称为村)是中华民国的最低层级地方官,透过四年一次定期选举选出,无连任限制。村里长为无给职,但有乡镇市区公所编列的事务补助费。
- 村里长辖下有一百至四千户不等。主要工作包括反应地方需求、协助宣导政令、举办里民活动。依《地方制度法》,村里长受乡镇市区长之指挥监督,负责办理村里公务及交办事项,但实务上因为村里长是直接民选,独立性强,乡镇市区长通常不会由上对下指挥,而是请求协助,尤其区长是由市长指派,其民意基础低于里长。
里长的权利义务
- 里长系依地方制度法第59条规定由里民依法选举之公职人员,但非民意代表;
- 另依地方制度法第59条规定:“村(里)置村(里)长1人,受乡(镇、市、区)长之指挥监督,办理村(里)公务及交办事项。”
- 区长对里长无任免权,惟在行政体制上,里长与区公所在业务上有直接隶属的关系,受区长的指挥监督,同时指挥监督所属邻长。
- 里长除办理里年度工作之策定及执行、召开各项里邻会议、民情反映、里内公共建设之推动及紧急灾害之反映及应变等里公务事项外,并应办理协助推动本府政策等交办事项。
- 里长福利及角色定位部分:里长建议恢复三节奖金、年终奖金或比照公务员编列退休金等,依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第8条规定,本条例未规定者,不得编列预算支付,另地方制度法已规定里长系由里民选举产生,应为无给职。故不列入自治条例。
- 经费部分:建议提供里内服务或建设事项的相关经费(如里邻建设服务经费、回馈金等),取消经常门及资本门比例。
- 建议提供里长与市政府有市政建设的沟通平台。市府各局处,已设有专人处理里长反应事项。[1]
里长的职责和待遇
- (一)推行政令反映民意。
- (二)推行村(里)文康活动。
- (三)协办社会救助、儿童、少年、妇女、身心障碍者、老人保护、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高风险家庭、弱势家庭等查察通报事项、福利服务事项及其他改善生活环境与增进民众福址有关事项。
- (四)代缮各种申请书表及办理村(里)办公处证明事项。
- (五)分送有关役政通知单、征集令及办理役男兵籍调查及兵役资料之查报。
- (六)办理村(里)例行会议及加强邻长会议之召开并作成详细纪录以备查考。
- (七)协办各种公职人员选举选务工作。
- (八)协办房屋税、地价税发单催缴、综合所得税辅导申报等工作。
- (九)办理村(里)工作会报之各项行政庶务。
- (十)其他交办事项:系指临时性统筹支援工作而言
里长的薪水或其他补助待遇
- 依地方制度法第61条第项“村(里)长为无给职”之规定里长并无薪津。
- 复依“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第7条规定“村(里)长由乡(镇、市、区)公所编列村(里)事务补助费。
- 其补助标准:
- 每村(里)不得超过4万5千元。
- 前项事务补助费--系指文具费、邮电费、水电费及其他因公支出之费用。
- 村(里)事务补助费其性质为村(里)长处理村(里)事务之公款而非村(里)长之薪津
- 因公执行职务发生伤亡时,可比照公务人员发放慰问金:
- 受伤住院最高可领10万元
- 残废120 至300万元
- 死亡120至300万元。
- 里长全民健康保险每月每人健保费为1497元。
- 里长伤病、残废、死亡等福利互助,残废、死亡者最高30万元;互助费由本府每人每月补 助500元,互助人每月自行负担150元。
- 发给丧葬补助及遗族慰问金每人金额为2万元。
- 每年办理资深、特优里长表扬大会及参观国家经济建设成果活动。
- 里长提供私宅作为里办公处使用者可减免房屋税、免费搭乘公车、渡轮。
- 每月每人报纸补助费240元。
- 发给公务停车证。[2]
参考来源
- ↑ 里长权利义务篇.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 [2020-06-17] (中文).
- ↑ piojgberjkiojsd. 我想请问一下有谁知道里长的职责和待遇?. 痞客邦. 2013-05-01 [2020-06-17]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