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鄂爾多斯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4]24號)要求,設立鄂爾多斯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掛鄂爾多斯市文物局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文化藝術、文物、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起草相關政策和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市場的發展規劃,並指導監督實施。
(二)推動文學藝術事業及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組織、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人才培訓工作,指導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科研工作和科技信息建設。
(三)組織推進全市文化和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扶助農村牧區廣播電影電視建設和發展,指導、監管全市重點文化廣播電影電視設施、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指導、管理全市圖書館、美術館、展覽館、群眾藝術館、文化館(站)、廣播電視台、廣播站等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發展和基層文化建設;負責有關經費物資的管理分配和監督工作。
(四)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市文化遺產普查保護,健全保護名錄體系;開展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五)指導、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監督指導文物的搶救、保護和利用;依法監督管理文物市場,協調有關部門查處文物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全市文物行政執法工作。
(六)負責監管全市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市場;負責全市文化藝術經營活動行業監管;培育和完善文化、新聞出版和廣播影視市場;負責全市文化藝術經營活動行業監管;指導、監督、管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負責監管從事演藝、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新聞出版的民辦機構;擬定文化市場「掃黃打非」的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協調「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七)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按權限負責准入和退出管理;負責互聯網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等業務的審核和監管工作;負責音像製品的出版、複製管理;負責圖書發行、印刷複製業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八)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依法實施著作權保護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九)按權限負責監管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並實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機構、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建立、撤併和頻率頻道的審核與報批。
(十)按權限負責全市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核和報批的相關工作;監管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十一)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制定的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相關技術標準,研究擬訂全市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相關的科技工作,負責監管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指導、監管全市電影電視製作、生產、放映工作。
(十二)指導、管理全市對外文化、廣播電影電視交流及宣傳工作,擬訂交流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進行行業監管,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指導、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進口和收錄管理工作。
(十三)指導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視頻
鄂爾多斯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鄂爾多斯市簡介 ,鄂爾多斯政府網
- ↑ 2019年中國文化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體制、法律法規及政策 ,中國報告網,2019-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