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朝輝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大學畢業後先後就職於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經偵局,歷任經偵局副中隊長、副大隊長等職(其間曾在龍崗分局水徑派出所掛職副所長半年,抽調中紀委工作兩年),主辦過一大批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比如涉案資金高達上百億人民幣的「大鵬證券公司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案」以及「深圳三九集團原董事長趙某某等人濫用職權案」等。其參與偵破的特大假冒LV註冊商標案和假冒思科系統註冊商標案被評為「2004年度中國十大知識產權案件」。
尽管在经侦系统表现出色、屡获战功,但单调的体制内生活最终还是让他决定辞职。他坦言,辞职最大的原因是希望趁着年富力强去应对更多挑战,当然也有收入因素方面的考量。于是,2010年,郭朝辉正式下海成为一名职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