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郡侯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郡侯两晋南朝时期,郡侯均为实封,有封国、食邑,开国置国官,具有世袭性食邑从数千户到万户不等,以郡立国,封国置相,相的职责相当于太守。

东晋南朝

东晋南朝时,罕有郡侯分封的实例,仅见一例: 褚蓁,原袭封南康郡公,齐武帝永明八年改封巴东郡侯。 陈朝时,开国郡侯为第三品爵,视中二千石。[1]

金元明

北魏到辽宋,不设郡侯爵位。金朝时,复设郡侯,为三品爵。元朝延设。明朝初年,废除郡侯。 1、金、元爵名。正从三品。晋武帝封羊祜为南城侯置相与郡公同为郡侯之始。历代因之。金之郡侯位在郡王﹑国公﹑郡公之下。元与金同明以后废。参阅《通典.职官十三》。

2、一郡之长知府。唐王贞白逸句:“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