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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院是元朝主管驛站的中央官署。

品級及機構

通政院秩從二品﹐分設大都﹑上都兩院﹐置院使同知副使僉院﹑同僉﹑判官﹑經歷﹑都事等員。

建置沿革

通政院是元朝主管驛站的中央官署。 大蒙古國時﹐各地驛站即由隨處千戶或達魯花赤管民官管領﹐大汗任命管站官總其事。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後﹐漢地驛站事屬中書省﹐由右三部分管。至元七年(1270)﹐置諸站都統領使司﹐十三年﹐升為通政院﹐統領蒙古﹑漢地驛站。二十九年﹐通政院分官四員﹐於江南四省整理驛站﹐稱行通政院﹐後撤銷。至大四年(1311)﹐罷通政院﹐以驛站事歸兵部掌管。同年﹐復立通政院﹐只管蒙古驛站。延祐七年(1320)﹐恢復世祖舊制﹐全國驛站事皆歸通政院。[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