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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志

 

 

 

通志》南宋郑樵著纪传体中国通史,当今称其为以人物为中心的纪传体中国通史,但中国传统史学将其归入典章制度的政书,列为三通之一。也有将其列入百科全书类的。全书200卷 ,有帝纪18卷 、皇后列传2卷、年谱4卷、略51卷、列传125卷。作者郑樵,一生勤于著述,曾几次献书。

《通志》为纪传体,但把年表改称年谱,把志改称略,保存了《晋书》的载记部分。总序和二十略是全书的精华。除礼、器服、选举、刑等略外,其余各略都有新意。《通志》现存 最早的刻本为元至治元年(1321年)摹印元大德本。商务印书馆的万有文库本为流行的版本。二十略有单行本。

作品介绍

《通志》是记述其上起三皇,下迄隋代的综合史料通史。郑樵在《通志》中提出会通思想,主张修通史,强调史事、典章制度相依因的联系;主张史书应极古今之变。他反对割断史事联系写断代史。他认为史家应重视实际和学习一些自然方面的知识,并用实际的观察来核实史书的记载。他主张用治军那样严整的“类例”方法来治学,认为史家修史要有独到的见识。《通志》虽在校雠学、音韵学、文字学等方面都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但未能在各方面都达到这样的水平 。

作者简介

《通志》作者郑樵(1103年-1162年),字渔仲,宋兴化军莆田(今福建莆田)人。他从16岁开始,谢绝人事,闭门读书,"欲读古人之书,欲通百家之学,欲讨六艺之文而为羽翼"(《夹漈遗稿》卷二《献皇帝书》)。他不应科举,无心于仕进,深居夹漈山读书、讲学30年,所以人称为夹漈先生。据《宋史·郑樵传》记载,郑樵好著书,自比不下汉的刘向、扬雄。每搜奇书访古,遇藏书家必借留,读尽其家之书而去。他一生著作甚丰,有《氏族志》《动物态》、《图书志》等80余种。但其代表作,却是一部包罗各代历史的《通志》。

郑樵是自学成才,既无家学,又不是史官,在客观条件上,既不如司马迁,也不如班固。郑樵所处的时代,是金兵南侵,民族矛盾激化的年代,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包围汴京,第二年汴京沦陷,钦、徽二帝被俘北去。从此,宋室南迁。郑樵从主张抗金,转入著述生活。1158年,郑樵被宋高宗面召对策,他当着皇帝的面述说自班固以来历代史家作史的不足之处。高宗很赞赏他的宏论,说他敷陈古义,自成一家。郑樵的晚年,埋头撰写《通志》,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抄成之后,便进京献书,终于得了一个枢密院编修的官衔,准许他进入秘书省翻阅书籍,可惜被人弹劾,失去了这种权利,不久便病死了。

《通志》是郑樵毕生心血的结晶,他说是"五十载总为一书"。它共有200卷,记上古至隋唐的制度(二十略记上古至唐,纪传记三皇至隋)。全书分为:本纪18卷,年谱4卷,二十略52卷,世家3卷,列传115卷,载记8卷。其中,纪传部分主要抄自前代正史而稍加连缀,后妃、宗室、世家三部分,性质和列传相近,篇幅也不多,后人把它归入列传,这样,《通志》就成为纪、传、谱、略、载记五种体例构成的史书了。它实际上是继承《史记》的传统体裁,不过在改"表"为"谱"、易 "志"为"略",以及全书纲目体例的统一,史事的考订改编,二十略的创作等方面,都有他的独到的见识,也有所创新,所以,章学诚称赞《通志》,是郑氏"别识心裁"的创作。

《四库全书总目》说,郑樵在《通志》中十分重视二十略。是其自鸣得意之作,认为是“总天下之学术”,“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二十略对文献学的贡献主要体现在《校雠略》,《艺文略》,《金石略》和《图谱略》上。《金石略》和《图谱略》扩大了历史文献资料的范围。《艺文略》通录了古今存佚的文献,创立了新的图书分类方法。《校雠略》是《艺文略》,《金石略》和《图谱略》的说明书,集中又系统地反应了郑樵的文献学思想。《校雠略》是通志二十略最富有创造性的部分。文字不多,但内容丰富,对文献资料的搜访,典藏,整理,使用等问题的看法都包括在内。在我国学术史上,将校雠之学写成专著,是从《校雠略》开始的,郑樵的发轫之功,不可抹煞。

这二十略有些是郑樵独创的,像氏族、六书、七音、都邑、草木昆虫等略。郑樵自己也说过:"总天下之大学术,而条其纲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宪章,学者之能事,尽于此矣。"(《通志·总序》) 郑氏在编纂《通志》这部500多万字的巨著时,其方法是值得重视的,他先从各个专门的学问入手,通过对史料的考订和实践的调查,把所有的史料"会通"起来,所谓"会通",是指把各种史料加以综合整理,也就是尽可能全面地汇总各种史料,按照年代先后予以整理、编排,探其源流,理出各种事物从古到今的发展过程。郑氏最后把其研究成果,归纳入纪、传、谱、略、载记等体例之中,编成了独创一格的《通志》。郑氏这种求实的治学态度,是他在史学史上最重要的贡献之一,这种思想含有辩证法的因素。他敢于批判某些传统的思想,如反对主观和迷信,这种思想含有唯物主义的因素。

《通志》的体例和编纂方法,在我国史学发展史上有过一定的影响。清乾隆年间所修的《续通志》和《清朝通志》,就是根据《通志》的体例和方法修成的。甚至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以及《九通》中的其他著作,在体例上也吸取了《通志》的成果。后人在研究目录学、校雠学等有关编纂方法时,也不能不研究《通志》。当然,它的体例和编纂方法也有不少缺点。例如,二十略的体例虽有所创新,但从《通志》的整体来说,它仍然没有突破正统的旧史的格式;在史料的考订方面,也难免有主观片面的臆断。 由于郑樵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还有其立场观点上的问题。例如,《通志》所载的有关农民起义的史料很少,而且对于农民起义都称"反"称"盗"。他说:"黄巾赤眉,连山亘谷,四方之盗,如云而起。"(《夹漈遗稿》卷三《与景韦兄投江给事书》)此外,郑氏还存在着地理史观、宿命论以及复古主义思想等。

但是,综观得失,郑樵是一位有贡献的封建史学家,他在史学方面,特别是历史编纂学方面的贡献是应当给予肯定的,而且其巨著——《通志》对于后代史学的发展也起过一定的作用。

史籍记载

四库提要

《通志》·二百卷(内府刊本)宋郑樵撰。樵有《尔雅注》,已著录。通史之例,肇於司马迁。故刘知几《史通》述二体,则以《史记》、《汉书》共为一体,述六家,则以《史记》、《汉书》别为两家,以一述一代之事,一总历代之事也。其例综括千古,归一家言。非学问足以该通,文章足以镕铸,则难以成书。梁武帝作《通史》六百二十卷,不久即已散佚。故后有作者,率莫敢措意於斯。樵负其淹博,乃网罗旧籍,参以新意,撰为是编。

凡《帝纪》十八卷、《皇后列传》二卷、《年谱》四卷、《略》五十一卷、《列传》一百二十五卷。其《纪传》删录诸史,稍有移掇,大抵因仍旧目,为例不纯。其《年谱》仿《史记》诸表之例,惟间以大封拜、大政事错书其中,或繁或漏,亦复多岐,均非其注意所在。其平生之精力,全帙之精华,惟在《二十略》而已。

一曰《氏族》,二曰《六书》,三曰《七音》,四曰《天文》,五曰《地理》,六曰《都邑》,七曰《礼》,八曰《谥》,九曰《器服》,十曰《乐》,十一曰《职官》,十二曰《选举》,十三曰《刑法》,十四曰《食货》,十五曰《艺文》,十六曰《校雠》,十七曰《图谱》,十八曰《金石》,十九曰《灾祥》,二十曰《草木昆虫》。

其《氏族》、《六书》、《七音》、《都邑》、《草木昆虫》五略,为旧史之所无。案《史通·书志篇》曰:可以为志者,其道有三:一曰都邑志,二曰氏族志,三曰方物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指出:樵增《氏族》、《都邑》、《草木昆虫》三略,盖窃据是文。至於《六书》、《七音》乃小学之支流,非史家之本义。矜奇炫博,泛滥及之,此於例为无所取矣。馀十五略虽皆旧史所有,然《谥》与《器服》乃《礼》之子目,《校雠》、《图谱》、《金石》乃《艺文》之子目,析为别类,不亦冗且碎乎?且《氏族略》多挂漏,《六书略》多穿凿,《天文略》只载《丹元子步天歌》,《地理略》则全抄杜佑《通典·州郡总序》一篇,前虽先列水道数行,仅杂取《汉书·地理志》及《水经注》数十则,即《禹贡》山川亦未能一一详载。

《谥略》则别立数门,而沈约、扈琛诸家之《谥法》悉删不录,即《唐会要》所载杲字诸谥,亦并漏之。《器服略》,器则所载尊彝爵觯之制,制既不详,又与《金石略》复出;服则全抄杜佑《通典》之《嘉礼》。其《礼》、《乐》、《职官》、《食货》、《选举》、《刑法》六略,亦但删录《通典》,无所辨证。至《职官略》中,以《通典注》所引之典故,悉改为案语大书,更为草率矣。《艺文略》则分门太繁。又韩愈《论语解》、《论语类》前后两出。

张弧《素履子》儒家、道家两出。刘安《淮南子》道家、杂家两出。荆浩《笔法记》,乃论画之语,而列於《法书类》。《吴兴人物志》、《河西人物志》,乃传记之流,而列於《名家类》。段成式之《玉格》,乃《酉阳杂俎》之一篇,而列於《宝器类》,尤为荒谬。《金石略》则钟鼎碑碣,核以《博古》、《考古》二图,《集古》、《金石》二录,脱略至十之七八。《灾祥略》则悉抄诸史《五行志》。《草木昆虫略》则并《诗经》、《尔雅》之注疏亦未能详核。

盖宋人以义理相高,於考证之学,罕能留意。樵恃其该洽,睥睨一世,谅无人起而难之,故高视阔步,不复详检,遂不能一一精密,致后人多所讥弹也。特其采摭既已浩博,议论亦多警辟。虽纯驳互见,而瑕不掩瑜,究非游谈无根者可及。至今资为考镜,与杜佑(《通典》)、马端临(《文献通考》)书并称“三通”,亦有以焉。[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