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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献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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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说明 = 赵献可 | |
出生 |
1573年 鄞县(今浙江宁波) |
逝世 | 1664年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医学家 |
个人履历
中国明末医学家。生卒年不详,约活动于16~17世纪。字养葵,自号医巫闾子。鄞县(今浙江宁波)人。赵献可好学博览,除医之外,儒、道、释均有涉猎,曾游历于山西、陕西等地。在哲学思想上受《易经》影响较大,在医学上又遵从李东垣、薛己,属于温补学派。赵献可提出命门为人一身之主,而不是心,命门的水火即人的阴阳。
著作
代表著作有《医贯》6卷,对后世影响很大。此外他还著有《邯郸遗稿》,又名《胎产遗论》,为妇科专著,另有《内经钞》、《素问注》、《经络考》、《正脉论》、《二本一例》等书皆失传,其子赵贞观亦精医学,辑有《痘疹论》一书。
学术内容
赵献可认为命门为人身之大主,强调了命门在人体生命活动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指出人的发育过程,先有命门,而后生成五脏六腑,命门为十二脏腑之根,为生命之原。命门在人体生命活动过程中,起主要作用者,乃命门内具之相火,他把相火比喻人体的命门,认为人体五脏六腑之所以能发挥正常作用,同样依赖于命门相火的作用,充分反映出赵氏对命门的重视,认为它是人身之至宝,是生命活动之源。这样,赵氏将人体阳气之根从心脏转移至命门,使肾命的生理功能作用在人体中显得尤为重要,使中医学术理论又有了新的发展。
赵氏认为,命门位于两肾之中,内具真水真火,而命门之相火又位于两肾水之间,它们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火之有余是由于水亏,阴不制阳,而见相对火旺之象;水之有余,又是由于火亏,阳虚相对阴盛而见的表现,这是阴阳对立观所决定的。真水真火只能虑其不足,不能虑其有余,因为命门水火是人体生命活动能力的根源,是先天之本。所以,只能虑其虚。水火之间,水为火之根。因此,补火当于水中求火,既在阴中求阳,使阴生阳长。对于命门水火的作用,赵氏更强调火的作用,认为相火在人身中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应当时刻保护,不能任意戕伐。对于命门先天水、火不足的治疗,不是补水,就是补火。赵氏认为,崔氏八味丸与钱乙所制的六味地黄丸,是补真火、真水的主方。
命门理论
赵氏创立命门理论,阐发肾命水火的关系,并将其广泛应用于临证。如痰证、血证、咳嗽、吐血、喘证、喉咽痛、眼目病、齿病、口疮、耳病、消渴、中满、噎膈、泻痢、大便不通、小便不通与失禁等多种病证,不仅从其一般辨证规律进行施治,而且均注意到从肾命水火亏虚方面进行分析,广泛使用六味、八味诸方,为治疗以上疾病提供了有益经验。如其辨治血证,赵氏提出,血不仅有其本身为血的特点,而且属水,故而肾中真水干涸,则真火势必上炎,血亦随火而上腾;反之,若肾中真火衰竭,则真水反盛,血亦失所依附而上泛,这是血证产生的两种病机。因此,在治疗时,由于阳虚而动血上泛者,用桂、附加于八味丸之中,使肾中温暖,龙雷之火潜归于原宅,不用寒凉而火自降,不必止血而血亦自安。若因肾中水涸而火炎者,就可用六味丸以补水配火,不必去火,而血亦安。
其辨痰证
认为痰本非人身所固有,或是水泛为痰,或是火炼为痰。因此,辨痰证,当分辨有火无火,由于火衰不能制水,水不归原,泛溢为痰,痰如清水者,赵氏主张用八味丸以补命火,火壮水化则痰自消。由于阴虚火动,水液沸腾而动于肾,骤而成痰者,其痰重浊白沫,则应当选用六味丸以滋水配火,火静则痰自消。脾为生痰之源,赵氏治痰,虽亦接受用四君子汤或六君子汤之类补脾燥湿化痰之法,然更重视治肾命之本。其论喘证,一般认为属气有余之证,赵氏认为,当属火之有余,水之不足。因此治疗当用六味丸加麦门冬、五味子等,壮水之主,使水升火降,喘息自定。若有由于命门真元之火,不能归其下元,阴气在下,阳气浮越于上,亦可见呼吸气促,其证似喘非喘,外见四肢厥逆,面赤烦躁,脉象两寸浮大而散,两尺微而无力。治疗主张用八味丸等,以人参生脉散煎服送下。总之,对喘证属虚者,从肾命水火治疗,亦可见其重视肾命的观点。
对于郁证的治疗
认为“凡病之起,多由于郁。郁者,抑而不通之义。”赵氏所论郁证不仅包括各种杂证,还包括一切外感病。由于多因木郁导致诸郁,故可“以一法代五法”。其治木郁,使肝胆之气舒展,则诸郁自解。逍遥散是赵氏治疗木郁的主剂,并常结合左金丸和六味地黄丸同用。他认为,“世人因郁而致血病者多。凡郁皆肝病也,木中有火,郁甚则火不得舒,血不行藏而妄行”。这种失血,或因怒郁、忧郁,或因阴虚火旺之人外感风寒暑湿,皮毛闭塞,火不能泄,以致血随火而妄行,出现鼻衄、吐血等证。其辨证要点是:“凡系郁者,其脉必涩,其人必恶风恶寒……须视其面色必滞,必喜呕,或口苦,或口酸”。审有如是证,则当舒散其郁为主,即“木郁达之”、“火郁发之”之义。其方用逍遥散加丹皮、茱、连。血止后当用六味地黄丸滋阴善后,否则多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