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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士,指明清两朝科举制度中中试者,明代主要用来指代举人,清代则专指会试中式尚未殿试的举人。
历史沿革
先秦时指诸侯推荐给周天子之士。汉朝指封国或郡县推举之孝廉。唐、宋时称州府科举乡贡、乡举中试者乡贡士[1]。韩愈说:“常观于皇都,每年贡士至千馀人。”,到了大和九年(835年),中书门下奏称:“每年贡士,尝仅千人。”。
明代时称举人为贡士、清时,则专指会试录取者统称贡士,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前十名称为“元魁”,十一至二十名称为“会魁”。贡士经殿试决定出身等第,即成为进士。因北宋之后殿试依惯例不黜落贡士,仅决定进士名次,故一般习惯于会试考中后即称进士。
亦有部分会试中试者因各种原因无法参加殿试,故终其一生都是贡士。
唐朝
属于京师或州县学馆的士子叫“生徒”,每年由学馆选送一批参加尚书省的“省试”;其他士子,要先经过县试和州试,合格者称为“乡贡”,再参加省试。省试由礼部主持,省试合格称作“及第”。但还不能做官,必须再经吏部考试,合格以后才能入仕。
宋朝
士子考试及第,便取得了做官的资格,不必再经吏部考试。另外,在省试以后,增加了一场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此后遂成定制。在考试周期上,宋初与唐朝一样,每年1次,仁宗时改为2年1次,英宗时改为3年1次,一直相沿至清。
明清
明、清考试程序极为复杂参加初试的士子叫“童生”,童生经过“县试”(知县主持)、“府试”(知府主持)、“院试”(学政主持),合格者为“生员”;生员经过省“乡试”,合格者为“举人”;举人经过京城“会试”,合格者为“贡士”;贡士经过“殿试”,赐出身者为进士[2]。
明代有岁贡、选贡、恩贡和纳贡;嘉靖中又有乡试副榜,列在副榜的,准作贡生,称为副贡。
清代有拔贡、副贡、岁贡、优贡、恩贡等,五贡都算正途出身资格。另有捐纳取得的贡生,称为例贡。
拔贡:科举制度中,从生员中每府学举二名,州、县学各举一名,由各省学政考选保送入京作为拔贡,经考试及格,可充任京官,或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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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科举与秀才,举人,进士,状元,360个人图书馆,201-3-19
- ↑ 明清两朝的科举制度,新浪博客,2017-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