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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辖区,以象鼻山而得名的,位于桂林市区中南部,是桂林市中心城区,行政总面积89.93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象山区常住人口29万,下辖3街道1乡。区政府驻桂林市南门街道环城西二路6号。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今象山区境(简称区境)属桂林郡(治所在今贵港市)地,2001年1月,象山区治迁到环城西二路6号,至2017年12月不变。境内有火车客运站、货运站、汽车总站,湘桂铁路穿区而过,南连大西南、北接京广线,公路四通八达,有桂黄线、桂八线、桂柳和桂林两江国际机场高速公路,距两江国际机场26千米。

2017年全年,象山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26.09亿元,同比增长7.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46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86元,分别增长8.5%和10%。

建置沿革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今象山区境(简称区境)属桂林郡(治所在今贵港市)地。

西汉高帝三年至元鼎五年(前204—前112年),区境属南越国地。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区境属零陵郡始安县地。

东汉建武四年(28年),改属零陵郡始安侯国(由始安县改置)地。

三国吴甘露元年(265年)农历十一月,区境属始安郡始安县(始安侯国复置)地。

晋、南北朝、隋沿袭不变。

唐武德四年(621年),区境属桂州(由始安郡改置)始安县地。唐天宝元年(742年)属始安郡(桂州复置)始安县地。唐至德二年(757年)农历九月(一说贞观八年(634年)),属始安郡临桂县(由始安县改置)地。次年改属桂州(由始安郡改置)临桂县地。

五代、北宋沿袭不变。

南宋绍兴三年农历二月(1133年3月)区境属静江府(由桂州改置)临桂县地。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区境属静江路(由静江府改置)临桂县地。临桂县设10个乡,区境属何乡无考。

明洪武元年(1368年),区境属静江府(静江路复置)临桂县地。明洪武五年(1372年),属桂林府(由静江府更名)临桂县地(广西人民出版社据清雍正十一年刻本影印出版的《(雍正)广西通志》(2009年7月出版)一零九页记为:“洪武元年命……平定广西九年改各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改路为府……以岭南广西道为广西承宣布政使司以静江路为桂林府”)。明洪武初年临桂县治迁入区境今临桂路桂林市中医医院址,是区境县治之始。明代临桂设129里,区境属何里无考。

清嘉庆年间(1796—1820年),临桂县分东、南、西、北4个乡,区境属南乡所辖。清末临桂县设临桂城及大圩、良丰、六塘、秧塘4个乡及两江镇。区境大部分属临桂城所辖,今二塘乡北芬村属良丰乡所辖。

民国元年(1912年)三月一日,撤临桂县,原临桂县域由桂林府直辖,区境属广西省桂林府地。次年6月撤桂林府,置桂林县,县治在原临桂县治址,区境恢复县级建制。次月置漓江道于桂林县,道治在今秀峰区榕湖北路,区境属漓江道桂林县地。

民国三年(1914年)六月十四日,区境属桂林道(由漓江道改名)桂林县地。

民国十六年(1927年)十一月,撤桂林道,桂林县直隶广西省政府。民国十九年(1930年),在桂林县置桂林民团区,民团指挥部在今秀峰区杉湖北路与正阳路交汇处附近,区境属桂林民团区桂林县地。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三月十日,区境属桂林行政监督区(由桂林民团区改置)桂林县地。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一月一日,划桂林县城区及灵川县的三合乡、乐清乡一部分设置桂林市,市治在环湖西路(今榕湖北路),为广西省政府直辖。同年三月九日确定以八桂、白龙、培风、义南、东江、凤北6镇为桂林市城区,以太沙、柘木、东附廓、西南附廓、北附廓、三合6乡为桂林市郊区。其中培风、义南、太沙、柘木(部分)在今区境范围。是年桂林县易名临桂县,县治依旧(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十月、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八月—1949年12月县治位于今象山区临桂路市中医医院处;1954年6月—1975年5月21日县治于今象山区民主路万寿巷,属寄居性质,5月22日迁治至其辖地今临桂镇)。民国31年9月桂林市区划调整,培风、义南2镇合置培义区,为区境区治之始,区治崇善路;柘木、太沙2乡合置柘太区,辖及今区境大部分境域(同心村以南)。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49年11月22日,桂林市解放。解放后桂林市第一次区划调整保留培义区,治所不变,为象山区前身。西郊区(原西南附廓区)、南郊区(原柘太区)辖及今区境大部分境域。

1950年4月,桂林市区划调整,西郊区并入培义区,今区境同心村以南划入临桂县。同年10月,培义区改称第二区。

1952年4月,桂林市区划调整,将原划给培义区、临桂县、灵川县的村(街)重新划分为桂林市东、西、南3个郊区。今区境大部分属西郊区(铁西片区等)和南郊区(同心村以南)。

1954年4月,桂林市东、西、南3个郊区合并成立桂林市近郊区。今区境大部分属近郊区。

1955年10月,撤销第二区,改设阳桥、南门两个街道,隶属桂林市城区,今区境大部分属桂林市近郊区。(1958年7月25日,桂林市隶属桂林专署统一领导,但市人民委员会仍为专署一级组织。1961年11月25日,桂林市改隶广西壮族自治区)。

1958年10月,阳桥、南门街道合并成立阳桥公社(属政社合一)。

1961年6月,阳桥公社划分为阳桥公社和南门公社。1966年9月阳桥公社更名为东升公社,南门公社更名为跃进公社。

1967年3月,桂林市近郊区改为桂林市郊区,今平山街道及二塘乡属桂林市郊区。

1968年,桂林市治迁至象山区榕湖南路6号。1979年7月,桂林市撤销市区各公社,设置象山、秀峰、叠彩、七星4区(县级)。象山区辖原东升、跃进公社境域,区境恢复区治建制。象山区因境内象鼻山得名,区治设于境内中山南路259号(今临桂大酒店处),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同月撤销郊区,今平山街道和二塘乡直属桂林市。

1982年,象山区治迁到中山南路魏塘(今象山区检察院址)。

1984年6月复置桂林市郊区。区境今平山街道部分和二塘乡直属桂林市郊区。

1996年12月,桂林市区划调整,郊区二塘乡,柘木镇的同心村、平山村,穿山乡的安新村划入象山区;郊区更名为雁山区,区治由依仁路迁至象山区将军路南巷17号(属临时寄居,2008年12月迁至其辖地雁山镇)。

1998年8月,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地级),市治位于原桂林市治址。

2001年4月29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大门由榕湖南路6号改到五美路16号。

2014年7月12日,桂林市治由象山区五美路迁至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象山区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2001年1月,象山区治迁到环城西二路6号,至2017年12月不变。

行政区划

2019年,象山区下辖南门街道、象山街道、平山街道3街道,二塘乡1乡。共下辖36个社区、8行政村。区政府驻桂林市南门街道环城西二路6号。

南门街道

下辖14社区:龙船坪社区、天鹅社区、雉山社区、银锭社区、民族社区、甘棠社区、东安社区、新竹社区、竹林社区、金竹社区、翠竹路社区、八一社区、尚智社区、翠西社区

象山街道

下辖7社区:五美社区、西城社区、文明社区、虹桥社区、文新社区、安新社区、安家洲社区

平山街道

下辖13社区2行政村:同心社区、银海社区、龙泉社区、力创社区、平山东社区、平山西社区、大风山社区、瓦窑社区、将军桥社区、溪园社区、猴山社区、净瓶社区、凯风社区、同心村委会、平山村委会

二塘乡

下辖2社区6行政村:迎宾东社区、迎宾西社区、湴塘村、阳家村、红光村、万福村、四合村、北芬村

人口

2016年10月—2017年9月,象山区全区总人口数为287448人,出生2916人,出生率为10.1‰;死亡660人,死亡率为2.3‰;自然增长率为7.85‰。

2017年,象山区户籍人口242426人,象山区以壮族汉族为主,其它民族有瑶族回族苗族等十几个少数民族。

2019年,象山区常住人口29万。

交通运输

象山区境内有火车客运站、货运站、汽车总站,湘桂铁路穿区而过,南连大西南、北接京广线,公路四通八达,有桂黄线、桂八线、桂柳和桂林两江国际机场高速公路,距两江国际机场26千米。

2017年,象山区改造二塘乡沙河路南段(电力疗养院—相人山路)、佛殿至嵅村道路、相人山路、遇龙路、平山北路,总投资2674.56万元。年内,辖区续建(新建)城区桥梁工程有翠竹路香江饭店路口立交桥、漓江桥、八一桥。年末,辖区有城区路巷(路段)129条(含象山区公路局管理的4条乡村公路:相人山路、沙河路、平山北路,茶店路)。乡村公路20条,自然村通车率100%。辖区驻有桂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汽车总站)、南宁铁路局桂林站(客运站)、南宁铁路局桂林南站(货运站)、龙船坪码头(市内游)等运输企业或运输枢纽。年客运量2209.5万人次,与2016年相比(简称同比)减少8.2%,客运周转量148397万人千米,同比减少17.0%。拥有客运车辆1296辆,总客位41096个。客运班线468条。其中跨省128条、跨市68条、跨县135条。南宁铁路局桂林站日开行普速列车2对,动车组(高铁)列车52.5对,年发送旅客601.53万人。桂林南站年发送货物2.73万吨。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象山区位于桂林市区中南部,地处北纬25°07′47″—25°16′42″、东经110°13′16″—110°19′26″,东西宽10.16千米,南北长16.50千米。东与七星区、雁山区毗邻,西与秀峰区、临桂县相连,南与雁山区分界,北与秀峰区接壤。其中与七星区行政界线长6.47千米,与雁山区行政界线长30.35千米,与秀峰区行政界线长20.99千米,与临桂县行政界线长25.04千米。地处峰林平原,行政区域总面积89.93平方千米。

地貌

象山区境内为碳酸盐岩经过风化、溶蚀,逐渐形成溶蚀平原与峰丛、孤峰相间分布的低山丘陵岩溶地貌,溶地貌面积占96%。境内地势西高东低。海拔140—513.9米,最高峰位于南部大山,海拔513.9米。

气候

象山区境地处低纬度,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季时间长,高温多雨,冬季时间短,温凉少雨,盛行东北偏北风。全年气温较高,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光照足,春夏秋冬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9.1℃,年平均降水量为1887.6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447.1小时。

水文

象山区主要有漓江桃花江相思江宁远河南溪,以及杉湖,是桂林市“两江四湖”环城水系工程、大型旅游景区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在溶蚀、冲积平原中还分布着一些大小不一的河流、湖泊,如由万福潭沿上月山、佛殿村流入相思江的佛殿河,由芬塘村经桂林市园艺场流入相思江的牛过河等。

自然资源

水资源

象山区境内水资源分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为漓江在区境内汇集桃花江、相思江、南溪和宁远河等水源,在市区多年平均径流量6.33亿立方米,入境水为38.8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为45.1亿立方米。地下水主要有基岩裂隙水、松散层中孔隙水、地下溶洞中岩溶水。区境南溪山以南为地下水富集地段。地下水补给强度一般为每年每平方千米33.12万立方米—90.27万立方米。地下水允许开采度一般为每年每平方千米8.54万立方米—59.69万立方米。

土地资源

象山区土地资源总面积8760公顷,其中农业用地:耕地1491公顷;园地230公顷;林地1748公顷;草地853公顷;设施农业用地19公顷。

植物资源

象山区有植物资源近千种,包括银杉银杏等名贵树种;植被以马尾松为主,林业主产杉木毛竹

矿产资源

象山区矿产资源丰富,其中以矿储量最大,矿种主要有赤铁矿、黄铁矿、褐铁矿等。

经济

综述

2017年,象山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26.09亿元,同比增长7.7%;组织财政收入12.09亿元,同比增长7.4%;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64.68亿元,同比增长16.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46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86元,分别增长8.5%和10%。

第一产业

2017年,象山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42亿元,同比增长1.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35亿元,同比增长1.9%。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267公顷、粮食产量6000吨。

第二产业

2017年,象山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51.93亿元,同比增长9.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1.14亿元,同比增长8.0%;两项指标增幅较2016年同期分别高出3.4个百分点、2.8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0.8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

2017年,象山区服务业增加值完成153.35亿元,同比增长7.7%,对经济增长的拉力为5.0个百分点,全区共28家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17亿元,同比增长20.7%。

2017年,象山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1亿元,同比增长10.6%。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7年,象山区教育局有在岗人员52人,其中区行政编制4人,挂职锻炼1人,教研室编制7人,资助管理中心编制1人,环卫站借调人员1人,借调学校人员32人(含学校挂职锻炼3人),聘用人员6人。下设教研室、象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象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辖区内除市教育局管理的中学外的中小学及幼儿教育工作。全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119%、初中三年教育巩固率达98.7%。

学校

截至2017年,象山辖区有幼儿园71所,其中非民办7所(公办2所、其他单位办4所、集体办1所),民办64所;小学23所,其中公办15所,民办8所;中学9所,其中公办8所、民办1所;特殊学校2所(聋哑学校、培智学校)。

学生

截至2017年,象山辖区幼儿园在园幼儿11269人,其中,非民办幼儿园1951人、民办幼儿园9318人。普通学校在校小学生22486人,其中,公办17825人、民办4661人;特殊学校在校小学生207人。普通学校在校初中学生7205人,其中公办6563人(区管484人、市管6079人),民办642人;特殊学校在校初中生70人。在校高中学生3219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14172人。特殊学校在校职训生59人。

教师

截至2017年,象山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共有专任教师2708人,其中,教研室7人,幼儿园教师696人(非民办145人、民办551人),小学教师1244人(公办969人,民办275人),中学教师761人(公办714人(区管43人、市管671人)、民办47人)。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562人。小学教师中,具有小教高级职称人数12人。区管中学教师中,具有中教高级职称人数9人。师生比分别为:幼儿园1∶16.2,小学1∶18.1,中学1∶13.5,中等职业学校1∶25.2。

文化事业

2017年,象山区文化体育局(简称象山区文体局)下设象山区文化馆、象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岗人员共11人,其中文体局2人,文化馆5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4人。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5项,其中审批设立歌舞娱乐场所2家、游艺娱乐场所2家,变更娱乐场所2家,娱乐场所延续换证17家,批准设立网络咖啡厅1家,变更网络咖啡厅经营场所1家。截至2017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经营场324家,其中电影院5家、网吧22家、歌舞娱乐场所19家、游戏游艺场所5家、文艺表演团体1家、演出经营机构1家、艺术品市场1家,体育经营场所270家。群众健身路径27处。

2017年,象山区维修、更新群众体育健身器材300多件,新建平山街道同心、平山2个行政村农家书屋,并分别购置图书、DVD光碟和各种报纸杂志共432种458本(碟)。争取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4万元,给辖区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图书600多册。截至2017年末,象山区拥有象山区文化馆、象山街道办事处文化活动中心,凯风社区、力创社区文化活动室,二塘乡综合文化站,3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6个农家书屋,12个篮球场,15个乒乓球场,5个大型文化广场。

2017年,象山区文化馆电子阅览室、小型图书室、声乐、器乐、书法、美术等排练厅常年免费对群众开放,每天开放时间平均8小时以上,全年受惠群众约3万人次。10月26日—27日,象山区在将军桥小学组织太极拳和八段锦志愿者培训及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年内,区文化馆免费组织声乐、健身操(舞)、美术、书法、国画、乐理、视唱练耳、化妆美容、戏曲、彩调等骨干队伍培训34期,培训时间68天,参加培训和免费观览人员达1100多人。

2017年,象山区群众文化主要有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宣讲进乡村活动,“壮族三月三、和谐在二塘”民族节庆活动,“相聚龙船坪、共庆三月三”活动,“三月三”美食介绍和民族知识抢答,“三月三”山歌对唱、壮乡舞蹈表演、魔术表演、少儿模特服装走秀、竹竿舞、搏击操、少数民族歌舞独唱等民族民俗展示,桂林市“百姓大舞台周末大家乐”象山专场,“象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侗情水庄专场文艺会演”,桂林市矿物晶体——鸡血玉大型展览,第六届全国九城艺术联展,道·艺——杨帆画展,第九届“魅力南门——喜迎十九大”群众文艺会演,“活力平山”文化会演,第十二届“相约桃江”文化会演,第五届“火热二塘”群众文艺会演,“喜迎十九大感恩祖国”歌咏比赛,“重阳敬老爱老·弘扬传统美德”文艺演出,“漓水象山情迈向新时代”象山区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文艺会演等活动12场次,参演人员790人次、观众8400人次。10月—12月,象山区文体局、区文化馆先后组织戏曲进校园活动12次,普及地方戏曲基本知识,传承地方戏曲精粹,推动中小学师生学唱、爱唱、会唱、唱响家乡戏曲。

体育事业

2017年,象山区举办“龙光·普罗旺斯”杯超级越野摩托场地赛,圆满完成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桂林站赛、桂林国际马拉松赛等大型赛事保障工作。

科学技术

2017年,象山区科学技术局(挂知识产权局)在岗人员4人。

2017年,象山区全年辖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共获得自治区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6项,桂林市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开发项目11项。

2017年12月底,象山全区完成发明专利申请653件,每万人拥有量10.95件。

医疗卫生

2017年,象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简称象山区卫计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发展规划与信息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股、宣传教育股、科学技术服务股、基层卫生股、爱国卫生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妇幼健康服务股;下属机构:区卫生计生监督所、二塘乡卫生院、大风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岗34人(不含二塘乡卫生院、大风山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其中聘用16人。辖区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家,其中卫生院1家,村卫生室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9家),有在职人员335人(在编174人,非在编16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12人(执业医师128人、注册护士145人、药师或药士24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15人)。卫生院编制住院床位50张。全年无医疗事故。辖区驻有三级甲等医院4家(桂林市人民医院、桂林市中医医院、自治区南溪山医院、解放军181医院)、二级民营医院2家(桂林银海医院、桂林惠宁医院)、一级民营医院2家(桂林老医医院、桂林曙光医院)。2017年,象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优秀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获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区卫计局获桂林市2017年桂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奖。

社会保障

2017年,象山区实施完成了湴塘和仁头两个自然村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并采取城市自来水扩网的方式集中供水。完成北芬大村老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建成并全面启用大风山综合疏导市场,极大方便周边22个单位(小区)近5万居民群众生活。

2017年,象山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938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12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67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90人。全年新增残疾人就业55人。社会保障工作有序,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的整合工作,全年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为9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为97.66%。救助等民生保障到位,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1207万多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3.5万多人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金、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金等360多万元,覆盖2700多人次。实现每千名60周岁以上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近33张。

历史文化

文物古迹

2017年,象山区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个,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个,桂林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个。

地方特产

象山区特色产品有桂林漓泉啤酒桂林三花酒(桂林三宝之一)、桂林米粉等。

风景名胜

象山景区

象山景区位于桂林市漓江桃花江交汇处,占地面积11.88万平方米。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集奇山、秀水、异洞、美石于一身,有丰富的摩崖石刻、佛像及诸多历史文化遗迹。1995年桂林市政府将象山定为桂林市城徽标志。2002年被评为AAAA景区。2013年、2014年、2016年三次被中央电视台评为全国十佳最美赏月地。2017年10月景区承办中央电视台《寻找刘三姐》、东盟“太极一家亲”等大型活动。2017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南方分会场落户象山景区,1月27日除夕之夜,该分会场演出的2个节目,由央视向全国直播。2月,象山景区被评为国家AAAAA级景区。[1]

日月双塔

日月双塔地处桂林市中心区,坐落在桂林城的中轴线上,与“象山水月”相邻。象山是桂林的城徽,而双塔则是新桂林的标识。日塔、月塔与象山上的普贤塔、塔山上的寿佛塔,相互呼应,相互映衬,有“四塔同美”之说。桂林日月双塔号称世界第一铜塔,是桂林旅游的一个夜景观赏地。[2]

南溪山景区

南溪山景区位于中山南路2号。占地19公顷。1975年对外开放,1982年国务院批准为“国家漓江重点风景名胜区”,2010年公布为国家AAAA级景区。南溪山主要景点有白龙洞、白龙井、观音岩、刘仙岩、樱花园、南溪山摩崖石刻等。南溪山巍然两峰,并耸溪边,山水相映,景色秀丽,故称“南溪玉屏”。自唐代以来,文人墨客在此留下摩崖石刻145件及三清石雕像3件,2001年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位于桂林市象山区甑皮岩路26号,公园前身为1978年建立的桂林甑皮岩洞穴遗址陈列馆,2001年改名桂林甑皮岩遗址博物馆,2013年被国家文物局公布为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华南唯一一家挂牌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甑皮岩遗址包括主洞、矮洞和水洞,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遗址1965年发现,1973年、2001年进行了两次考古发掘,出土上万件石器、骨器、蚌器、角器、牙器和陶器碎片;并发现中国制作最原始的陶器和新石器时代洞穴遗址最早的石器加工场。通过考古发掘和研究,甑皮岩遗址被认为是华南及东南亚史前考古最重要的标尺和资料库之一、是中国制陶技术重要的起源地之一、是现代华南人和东南亚人古老祖先的居住地之一、是距今12000年以来最适合人居的地方之一。甑皮岩遗址有“史前明珠”之誉,是展示桂林史前文化的重要窗口。公园占地9.5公顷,包括入口服务区、遗址保护区、文物展示区和模拟考古乐园等4个功能区,主要参观旅游项目有甑皮岩遗址现场、“桂林·山水家园”文物展示馆、桂林史前考古展示长廊、独山登高、模拟考古乐园等,配套设施有公园大门、讲解服务中心、售票房、停车场、公厕等。[3]

桂林园林植物园

桂林园林植物园位于桂林市中心西南隅,环城西一路117号。园林植物园占地47.9公顷。园内南溪河自西向东贯通全园,公园入口处的黑山因石灰岩山石经风化之后呈墨黑色而得名。整个植物园以园林植物为造园骨架,掘土为池,构木为亭,园区内分别建有茶花园、春华秋实园、棕榈园、榕树园、木兰园、银杏枫香园、大草坪、桂花博览园(苏苑、杭州苑、上海苑、包公亭、天香台阁苑)、水杉林、梅花园和珍稀植物园等精品园区,还有巧借山形地貌构筑的盆景园、下沉式广场、樱花园(日本园)、欧洲园(法国园)、相思泉等景观式亭台楼阁。园内植物种类达1000多种,品种达2200多种。特别是桂花博览园收集了桂林所有的优良桂花品种,并引种了四川、浙江等地10多个优良品种,共有桂花品种80多个,是国内外同类园区桂花品种最多,也是银桂品种最多的桂花园,是全国3个“中国桂花品种繁育中心”之一,第二届中国桂花博览会的主会场,为中国取得桂花国际登录权作出了特殊贡献。珍稀植物区森林茂密,曲径通幽,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杪椤、金花茶等珍稀植物,也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钱松、柔毛油杉、黄枝油杉、福建柏、兴安楠、蝴蝶果、鹅掌楸、马尾松、花榈木等乔木。

桂林万福广场

桂林万福广场位于象山区凯风路90号,占地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停车场总面积超过6万平方米,停车位2000多个。该景区由四大主题功能区组成:国际时尚购物MALL、商业步行街区、星级酒店群、国际演艺中心,是集购物、娱乐、餐饮、休闲以及度假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国际商业中心。2017年11月23日被评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4]

桂林侗情水庄

桂林侗情水庄位于二塘乡北芬村118号,以侗族民居、民俗、手工艺术制作等民族文化移植到北芬村发展旅游业。占地约6.5公顷,建筑面积为1.5万平方米,建筑极富桂北民居特色,本着“建旧如旧”的设计理念,既体现了侗族木结构楼房特点又糅合了大村古民居青砖黛瓦建筑元素,主体建筑所用古青砖90%从附近县乡收购。侗情水庄于2015年开建,至2017年12月,共投资2.5亿元,建成风雨桥、民族风情古民居楼、侗家对歌台、侗家农具屋、侗家钟乳石厅、侗乡水上舞台、侗银工坊、传统美食服务区、祠堂及综合服务楼、迎宾广场、侗家大道等建筑。基本形成一个集侗民族表演、古民居和民族工艺欣赏、休闲娱乐、吃住购为一体的多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2017年4月试营业。2018年,获评国家3A级旅游景区。[5]

瓦窑小镇

桂林“瓦窑小镇”位于桂林市象山区平山村平山北路以南,桂海铁路以北。占地总面积约22公顷,建筑总面积约18万平方米。是一个以体验桂林手工艺历史文化、“工匠精神”文化为主题的大型文化旅游景区。建设有麒麟匠园景区、游客接待中心、桂州窑文化园、匠心博物馆、展览馆、戏台、艺术品街区、青年文创公社、特色美食街、民宿酒店等功能业态。集产业功能、旅游功能、文化功能和社区功能于一体。2016年开工建设麒麟匠园景区、匠心博物馆、展览馆、木艺大师楼、特色美食街、民宿酒店。2017年投资9600万元。已建成麒麟匠园景区、展览馆。[6]

北芬生态旅游名村

北芬生态旅游名村位于象山区二塘乡北芬大村,距离象山中心城区约10千米,紧邻桂阳公路西侧。建设以新村人居环境示范区、古村落保护区、民俗文化旅游区—侗情水庄、特色农业观光区—桂禾生态农场和连通以上四区的环村观光示范路为重点。[7]

荣誉称号

2020年,象山区荣获中国夏季休闲百佳县市、中国健康产业百佳县市、中国春季休闲百佳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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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形象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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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美中国,探春 桂林象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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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拍桂林市著名的日月双塔,市文化地标建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