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山海经·其十(陶渊明)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读山海经·其十 |
作品名称:《读山海经·其十 》 创作年代:东晋 文学体裁:五言古诗 作者:陶渊明 |
《读山海经·其十 》是诗人陶渊明的作品之一。陶渊明是东晋末到刘宋初杰出的诗人、辞赋家、散文家。被誉为“隐逸诗人之宗”、“田园诗派之鼻祖”。是江西首位文学巨匠。
原文
“ |
读山海经·其十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 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 |
” |
— 《读山海经·其十 》 |
译文
精卫含着微小的木块,要用它填平沧海。
刑天挥舞着盾斧,刚毅的斗志始终存在。
同样是生灵不存余哀,化成了异物并无悔改。
如果没有这样的意志品格,美好的时光又怎么会到来呢?
作者简介
陶渊明大约生于365年,出生在今天的江西省宜丰县澄塘镇新安村的安成自然村。曾祖父陶侃,是东晋开国元勋,军功显著,官至大司马,都督八州军事,荆、江二州刺史、封长沙郡公。祖父陶茂、父亲陶逸都做过太守。(父名史不载,存疑。)陶渊明年幼时,家庭衰微,九岁丧父,与母妹三人度日。少年时期有“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杂诗》)的大志,孝武帝太元十八年(393年),他怀着“大济苍生”的愿望,任江州刺史王凝之的祭酒。当时门阀制度森严,他出身庶族,受人轻视,感到“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晋书·陶潜传》)。后任彭泽县令,自做彭泽县令八十多天便弃职而去,从此归隐田园。
公元393年陶渊明时年29岁,与妻及子离开南山陶家坪。此后陶渊明一家在浔阳居住了24年。其间,陶渊明因王氏妻亡,继娶浔阳翟氏。公元416年,陶渊明52岁,与妻翟氏带幼子佟回到宜丰故里,修葺南山旧宅而居之。11年后,陶渊明卒于星子栗里,后归葬康乐县义钧乡之七里山即今宜丰澄塘镇的七里山。
陶渊明被称为“千古隐逸之宗”。公元427年,陶渊明走完了他六十三年的生命历程(有关陶渊明的生年仍有待考证,因此此处的六十三年之说也有待考证),与世长辞。如今陶渊明的墓保存完好,墓碑由一大二小共三块碑石组成,正中楷书“晋征士陶公靖节先生之墓”,左刻墓志,右刻《归去来兮辞》,是清朝乾隆元年陶姓子孙所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