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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巴斯蒂特·扎伊爾

讓-巴蒂斯特·薩伊(Jean-Baptiste Say)(1767年1月5日——1832年11月15日)出生在新教商人家庭的里昂。

1792年共和國的防禦作戰。在領事館領導下,他被任命為朝廷成員,但是當他原則上拒絕接受拿破崙的財政政策時,他被剝奪了高官地位,並成為法國北部成功的紡織品製造商,在那裡他引入了從英格蘭復制的新棉紡方法。拿破崙淪陷後,薩伊回到巴黎,在雅典娜舉行了一系列有關政治經濟學的公開演講。

儘管他成為一名主義者,但他保留了從南特法令廢除烈士那裡繼承的根深蒂固的道德誠懇感。他的觀點同樣受到他的商業教育和教育的影響。在英格蘭接受兩次商業學徒訓練後,他進入了巴黎的一家保險公司,在僱主的建議下,他讀了亞當·斯密的《國富論》。隨即,他決定成為一名經濟學家,放棄了業務,為共和黨的《 LaDécade哲學》撰寫經濟文章,他是該雜誌的編輯。是一位法國經濟學家和商人[1]

1819年,他被任命為工藝美術博物館第一位工業經濟主席。

1830年,他成為法蘭西學院(Colle‧gede France)的第一位政治經濟學教授。

讓-巴蒂斯特·薩伊(Jean-Baptiste Say),堅決支持自由市場力量的統治,並反對政府干預。他以薩伊定律最為人所知。

目錄

薩伊定律

薩伊定律指出,「供應創造了自己的需求」,並且構成了古典經濟思想流派的宗旨之一。《薩伊定律》背後的基本思想是,生產者通過出售自己的商品來產生收入,可以將其用於經濟中的其他商品上,從而從其供應中產生需求。

這充分證明了自由市場的運作。「供應創造自己的需求」基本上就是外行使用的古老諺語「建造它,他們會來」。例如,製造一些汽車,買家就會實現,那就是自由市場的運作方式。Say斷言,因此,市場應該任由自由運作,因為需求應會自動以穩定的水平滿足供應。

正如薩伊本人在其1803年的著作《政治經濟學專論》第138-139頁中寫道:「值得一提的是,從那時起,產品的創造不會比它早就產生了其他產品的市場。自身價值的程度。當生產者將精加工手放在其產品上時,他急於立即將其出售,以免其價值應在其手中降低。他也不急於處置他可能會得到的錢。因為金錢的價值也容易腐爛。但是擺脫金錢的唯一方法是購買某種產品或其他產品。因此,僅創造一種產品的情況就立即為其他產品打開了大門。」

必須強調的是,約翰·梅納德·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創造了確切的短語「供應創造了自己的需求」,有些人對此表示懷疑,認為這是對薩伊定律的錯誤陳述。

實際上,許多人認為亞當·斯密(Adam Smith)在他說出《國富論》之前,就提出了「供應創造自己的需求」的想法。最接近的說說「說定律」的是他1803年出版的《政治經濟學專論》第153頁,他說「產品是用產品付錢的」。可以說,《說定律》是對亞當·斯密作品的闡述和推廣。

生平貢獻

薩伊亞當·斯密學說的繼承人自居,一生致力補充、修正和整理斯密的學說,他的《政治經濟學概論》寫作風格和範圍模仿《國富論》。薩伊把斯密和同時代英國經濟學家的著作翻譯成法文,使這些著作得以被歐洲大陸的學者閱讀。薩伊信奉較多斯密的觀點,主要是有關自由貿易的部分。

薩伊將古典學說分為生產,分配和消費的三方性開創了先例,標準著作中沿用了一個多世紀。他精確地說明了企業家的概念,密斯未能將其與資本主義投資者區分開。薩伊認為企業家是土地,勞動力和資本服務的購買者和協調者,他認為生產實質上是一種市場現象。這導致他進入了他著名的「市場法則」,根據該法則,通過產生收入流而沒有任何資金into積到貨幣ho積中,可以自動確保對總產出的有效需求。與詹姆斯·米爾(James Mill) 和大衛·里卡多(David Ricardo)站在一起,但他反對托馬斯·馬爾薩斯(Thomas Malthus),認為普遍的過剩是不可能的。關於「 Say's law」的爭論一直持續到今天,特別是因為它受到了John Maynard Keynes的攻擊。

薩伊否定了價值的勞動成本理論,並強調效用是價值的原因。

廣義均衡經濟學的後續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歸功於薩伊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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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政治經濟學專論》(1803年)

相關理論:扎伊爾定律、三位一體公式、經濟學研究三分法、自由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