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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國法輪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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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國法輪寺,俗稱北塔法輪寺,位於中國遼寧省瀋陽市皇姑區崇山東路北塔街27號,是一座藏傳佛教格魯派寺院。[1]
塔地位置
位於現今瀋陽市皇姑區北塔街27號。始建於清崇德八年(1643年),竣工於清順治二年(1645年)是清太宗皇太極敕建的瀋陽城外東、西、南、北的四塔四寺之一,由北塔碑林文物管理所管理,隸屬瀋陽市文物管理辦公室。
歸屬清王朝的北塔法輪寺,建成後作為喇嘛教活動聖地,很快便成為四塔寺中香火最旺的一座。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乾隆皇帝駕臨法輪寺禮佛,親書「金鏡周圓」匾額,並題詩:「聖建四堵,斯惟城北隅。欲因示蒙古,詎止事浮圖。是日親瞻相,當年緬創模。法輪演國語,永佑舊京都。」據史料載,乾隆時隔五年再次駕臨北塔法輪寺,其後嘉慶、道光諸帝均來此遊歷。沐浴在清王朝恩澤的北塔法輪寺是現存四塔寺中保存最完整的一座寺廟。
寺址規模
法輪寺,有硬山式山門3楹、天王殿3楹、東西配殿各5楹。歇山式大殿5楹。該寺原屬瀋陽實勝寺的下院1962年市人民政府公布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984年市人民政府拔款重修並重新公布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987年10月正式對外開放。現占地13,000平方米。
歷史沿革
法輪寺始建於清崇德八年(1643年)興建,清順治二年(1645年)竣工。當時建造此塔意在護國安民。法輪寺是現存四塔寺中最完整的一座。寺內東北角還有藏式喇嘛塔一座,是環古盛京四塔四廟之一,1905年部分建築毀於日俄戰爭。北塔法輪寺有山門、鐘樓、鼓樓、天王殿、大殿、晾經樓、僧房等各式建築 共計四十二間。大殿高懸乾隆御題「金鏡周圓」匾額,殿內供「 天地佛」一尊,左右佛兩尊,菩薩八尊。「天地佛」俗稱「歡喜佛」,為男女擁抱交接狀,象徵「天地交泰」。
天王殿內供奉彌勒佛、四大天王和韋馱。塔位於寺院的東北角,高21米左右,由基座、塔身、相輪三部分組成。基座為方形束腰須彌座,雕刻着西番蓮等紋飾。基座及壺門兩側各立石柱,雕刻着俯仰蓮、寶蓮 花等紋飾,每面中間都用兩根石柱構成三個壺門。中間的壺門凸出,內置寶盆、火焰珠,兩側的壺門稍稍內收。基座之上是三層 圓壇座,立着寶塔式的塔身,由磚砌成,共十三層,層層內收,塔身頂上為寶蓋、塔剎。
歷史上藏傳佛教格魯派在東北地區的重要寺院,法輪寺曾經香火鼎盛、佛事活動頻繁。每年正月十五和四月十五實勝寺都有跳躂之典,因此於正月初七用太平車到法輪寺迎請「邁達里佛」,經十五日跳躂之後再恭送「邁達里佛」回法輪寺。在迎請和恭送的路上,無數信眾朝禮隨行,場面極其壯觀。每年三月十五日法輪寺廟會時,前來敬香禮佛者更是無法計數。
隨着清王朝的沒落,北塔法輪寺也逐漸蕭條下來。1905年,日俄戰爭的炮火蔓延到瀋陽城,北塔法輪寺的大殿隔扇及供桌、大經櫃及櫃內108部經文全部被焚毀。到了上世紀20年代,隨着北塔法輪寺日趨殘破,該寺便成為瀋陽市民自發停放棺槨的場所。當時,瀋陽城東的珠林寺也是一座寄骨寺,不過存放的多為官僚、紳士的棺槨;法輪寺則寄放貧民百姓的棺槨,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解放前。
解放後,瀋陽市民政部門將北塔法輪寺內的寄骨進行火化,它也恢復了以往的一些宗教功能。但那時的北塔法輪寺已殘破不堪。1959年,北塔法輪寺歸瀋陽市民政局管轄,不久便將殘存的鐘、鼓樓拆去,大殿內的佛像也於上世紀60年代初被推倒,再次恢復寄存骨灰的職能。
上世紀80年代中期,作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北塔法輪寺迎來了歷史性的春天。在時任市長李長春文物大開發的號召下,政府在原址修復了東、西配殿,並繪製了大量密宗藝術壁畫。經過幾次維修,北塔法輪寺以自己獨特的文化內涵和嶄新的面目走入了21世紀。
2002年7月,經遼寧省宗教事務局批准,法輪寺正式恢復為宗教活動場所;並禮請四川省甘孜州理塘縣理塘長青春科爾寺第九十三代主持——第四世夏壩活佛出任主持。
瀋陽市政府召開「四塔」(即東塔、西塔、南塔、北塔)周邊環境整治工作會議,決定到2013年全運會前,將「四塔」地區建設成為展現瀋陽歷史文化風貌的市民休閒中心。8月4日,各媒體又報道了「四塔」周邊整治方案。資料表明,北京北海公園的白塔就是仿瀋陽四塔之作,它晚於瀋陽四塔8年,藝術價值遜於瀋陽四塔。為使讀者對瀋陽「四塔」的歷史有進一步了解,本報記者特別組織了這組稿件,並按東、西、南、北的次序刊發。
今天,瀋陽民間還有這樣的傳說:當年,皇太極聽信喇嘛大師「建四方白塔可使國家統一」的遊說,於是在沈建造了四個高33米,由基座、塔身、相輪三部分組成,外形相似的白色圓肚實心磚砌的高塔。
從瀋陽收藏家詹洪閣收藏的歷史資料中看到,清太宗皇太極於崇德八年(1643年)仲春敕令,以瀋陽古城為中心,在東西南北四方各距中心廟2.5公里左右的地方修建四塔四寺,即:東塔永光寺,取義「慧燈普照」;西塔延壽寺,取義「虔祝聖壽」;南塔廣慈寺,取義「普安眾庶」;北塔法輪寺,取義「流通正法」。《世祖實錄》順治元年六月十八日條:「盛京四郊塔工成,賜諸喇嘛宴,及鞍馬、幣帛、器皿等物有差。」即四塔於1644年六月完工。滿文檔案還記載,順治元年六月十九、二十二、二十五、二十八日,分別對北塔、東塔、南塔、西塔逐一開光,並舉行了隆重的開光儀式,可見當時對四塔的重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