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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头镇隶属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地处阳西县东南部,背山面海,东部与闸坡港隔海相望,南临南海,西靠龙高山与上洋镇毗邻,北与织𬕂镇相连,行政区域面积210.47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溪头镇户籍人口为94392人。

明清时期,分属海陵乡白石都白石三图、归善乡虔儒六图、海陵乡寿文都寿文一图。1987年,撤区建镇改称溪头镇。1988年4月,阳西建县,称溪头镇。 截至2021年10月,溪头镇辖1个社区、21个行政村,另辖3个村级单位,镇人民政府驻溪头圩。

2019年,溪头镇有工业企业14个,其中规模以上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7个。[1]

沿革

明清时期,分属海陵乡白石都白石三图、归善乡虔儒六图、海陵乡寿文都寿文一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溪头称阳江县第六区。

1956年,改称溪头区。

1957年,撤区建乡,改称溪头乡。

1958年,划入大跃进公社,隶属织𬕂公社。

1959年-1982年,易名溪头公社。

1983年-1986年,称溪头区。

1987年,撤区建镇改称溪头镇。

1988年4月,阳西建县,称溪头镇。

区划

2011年末,溪头镇辖溪头1个社区,白土、潮丰、双水、白水、蓝袍、英厚、新丰、那湖、永安、那朗、鹅渚埠、宫花、石港、红埠、十八村、金星、滑桥、马村、朗下、北寮、高潮21个行政村,溪头、新发、新兴3个渔民委员会。

截至2021年10月,溪头镇辖1个社区、21个行政村:溪头社区、马村村、双水村、白水村、蓝袍村、石港村、宫花村、北寮村、朗下村、英厚村、红埠村、那朗村、新丰村、鹅渚埠村、永安村、那湖村、十八村村、滑桥村、金星村、高潮村、潮丰村、白土村,另辖3个村级单位:溪头渔委会、新发渔委会、新兴渔委会,镇人民政府驻溪头圩。[2]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溪头镇地处阳西县东南部,背山面海,东部与闸坡港隔海相望,南临南海,西靠龙高山与上洋镇毗邻,北与织𬕂镇相连, 行政区域面积210.47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溪头镇属背山面海丘陵区,大部分属丘陵地带,小部分为冲积平原区,龙高山为镇的西北屏障,境内最高峰海拔868米。

水文

溪头镇有石港河、那湖河、响水河流入丰头河汇入南海。

自然资源

溪头镇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有丰富的硅砂矿资源,硅砂储藏量达4000万立方米。

2011年,溪头镇有耕地面积411万亩,林地面积16万亩。

人口

2011年末,溪头镇常住人口8.81万人。总人口中,男性47815人,占54.26%;女性40296人,占45.74%;14岁以下11785人,占13.38%;15-64岁66762人,占75.77%;65岁以下78548人,占89.15%。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417人。

截至2019年末,溪头镇户籍人口为94392人。[3]

经济

综述

2011年,溪头镇完成财政总收入9.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0.29亿元,比上年增长15.46%。

2019年,溪头镇有工业企业14个,其中规模以上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7个。

农业

2011年,溪头镇种植水稻4.95万亩,产量18562.5吨,产值0.45亿元;种植红薯2万亩,产量4.3万吨,产值6.4亿元;种植香芋、花生等2.4万亩,产值0.42亿元。渔业以深海捕捞、浅海滩涂养殖和网箱养殖为主。2011年末,有渔船934艘,总吨位1094万吨,总功率10.02万马力。捕捞量773万吨,产值2.4亿元。浅海滩涂养蛙、养蛆,开挖鱼塘养鱼、养虾、养蟹,海水网箱养鱼,养殖面积3.6万亩,产值1.77亿元。

工业

2011年末,溪头镇有乡镇企业108家,其中工业企业38家,主要有修造船,海产品加工、制冰、渔具成品加工、机械制造维修、农副产品加工等。2011年,实现工业总产值44.61亿元。

商业

2011年,溪头镇个体工商户在册数达692户,私营企业发展到52家。[4]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溪头镇有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400人,专任教师50人;有中学2所,在校生3050人,小学25所,在校生2897人,小学儿童入学率100%,初中普及率100%。

文化事业

2011年末,溪头镇有公共图书室21个,藏书25000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30人。2011年末,有线电视用户0.8万户,入户率70%。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溪头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9个,其中三甲卫生院1所,农村合作医疗站28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9%以上。

社会保障

2011年,溪头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332人,支出253.5865万元,比上年增长0.77%;农村五保供养250人,支出51.94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211人,支出3198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39人,安置义务兵、士官等6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54.63万元,比上年增长0.1%。社会福利费7.5万元。接受社会捐款3.75万元,接收捐赠衣物1.2万件,使75人(次)困难群众受益。[5]

基础设施

给排水

2011年末,溪头镇有自来水厂铺设干线小管15千米,生产能力6000吨/日,年工业用水10万吨,生活用水60万吨,居民用水50万吨,自来水普及率100%。

供电

2011年末,溪头镇有水力发电站4座,年发电量24000千瓦时。

园林绿化

2011年末,溪头镇有园林绿地面积0.5公顷,其中公共绿地0.3公顷,绿化覆盖率15%。

交通运输

2011年,溪头镇有278省道织溪段由北向南直通镇区,604县道从镇区直通上洋镇河北港,总里程24千米。镇内村村通公路。

历史文化

地名由来

溪头镇因镇人民政府驻溪头圩而得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