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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咏史17-21首 |
作品名称:襄阳咏史17-21首 创作年代:金代 文学体裁:诗 词 作者:李俊民 |
襄阳咏史17-21首是金代文学家李俊民的作品之一。
李俊民(1176~1260)或(1175~1260)字用章,自号鹤鸣老人,泽州晋城(今属山西晋城)人。唐高祖李渊第二十二子韩王元嘉之后。[1]。
年幼时 ,勤于经史百家,尤精通二程理学。承安间以经义举进士第一,弃官教授乡里,隐居嵩山,元政府泽州长官段直从河南嵩山迎回李俊民任泽州教授,长期在泽州大阳生活教学。金亡后,忽必烈召之不出,卒谥庄靖。能诗文,其诗感伤时世动乱,颇多幽愤之音。有《庄靖集》。[2]
正文
襄阳咏史·其十七·刘表祠
天运端能卧可收,江山形势数荆州。
当时若听韩嵩策,那得曹瞒享士牛。
襄阳咏史·其十八·谷隐山
衮斧留心汉晋閒,岂期谷隐避名难。
一人有半随秦去,不得相离释道安。
襄阳咏史·其十九·庞公祠
踏破衡山急急回,凤林尽是漉篱材。
大家了得无生著,倾出团圞话里来。
襄阳咏史·其二十·凤林
天宝诗人去却回,果曾北阙上书来。
若为耆旧无新语,明主何尝弃不才。
襄阳咏史·其二十一·斩蛟渚
久愤江于投水俗,近忧泉室泣珠人。
到头不是池中物,血溅惊波剑有神。[3]
作者简介
李俊民,唐高祖李渊第二十二子韩王李元嘉后裔,排行第三。幼年能文。少时得名儒传授程氏之学,即北宋哲学家程颐、程颢兄弟二人所奠定的“理学”,“其于理学渊源,冥搜隐索,虽片言只字务有根据。”凡经传子史百家之书,他无不研究,未及仕,已成名儒。
金章宗承安五年(1200),25岁的李俊民以经义举进士第一,授应奉翰林文字,文名雄于一时。不久,任沁水县令,并提举长平(今高平西北)仓事,进升朝请大夫。未几,因他厌恶官场应酬,弃官归田,以所学教授乡里。由于他学问渊博,加之状元声威,从学者甚众,不远千里慕名而来投师者不绝于门。贞佑二年(1214),金宣宗自中都(今北京城西南隅)南迁汴京(今开封市)。因为战乱,李俊民于贞佑三年(1215)离开家乡隐居于嵩州鸣皋山,后迁徙至怀州(今河南沁阳),不久又隐于西山。在河南的这段时间,有隐士荆先生,授给他邵雍的《皇极》数学,李俊民对这种用符号、形象和数字推测宇宙变化的学说十分精通,当时深通此道的刘秉忠也对其佩服得五体投地,自叹弗如。元灭金后,李俊民徙居怀州,不久又隐居于崇山。元政府泽州长官段直从河南嵩山迎回李俊民任泽州教授,在大阳生活,他便千方百计招延泽州散在四方的名士,协助他教授学生,所以,仅五六年,所培养的人才,“以通经被选者”有一百二十二人。
元初,忽必烈即汗位前,刘秉忠曾向忽必烈推荐李俊民,盛赞他“易理,易数两造精微”。元宪宗蒙哥七年(1257),忽必烈在藩邸,命以安车召见李俊民等金朝遗老,天天延访,从不间断。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经史百家,无所不谈。忽必烈想授以高官,但李俊民拒绝入仕,恳赐还山,忽必烈钦佩其气节,尊重其人格,便派专人护送。忽必烈曾令张仲一向李俊民讨教有关祯祥方面的预言,因李俊民精通《皇极》数,所言神话般全部应验。当忽必烈即汗位,改元中统,李俊民已卒于嵩山,享年85岁,葬于晋城崔家庄北。元世祖中统初,赐谥庄靖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