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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锚定等级评定法

行为锚定等级评价法也称行为定位法,行为决定性等级量表法或行为定位等级法是由美国学者史密斯(P.C.Smith)和德尔(L.Kendall)于六十年代提出。

简介

行为锚定等级评价法是一种将同一职务工作可能发生的各种典型行为进行评分度量,建立一个锚定评分表,以此为依据,对员工工作中的实际行为进行测评级分的考评办法。行为锚定等级评价法实质上是把关键事件法与评级量表法结合起来,兼具两者之长。行为锚定等级评价法是关键事件法的进一步拓展和应用。它将关键事件和等级评价有效地结合在一起,通过一张行为等级评价表可以发现,在同一个绩效维度中存在一系列的行为,每种行为分别表示这一维度中的一种特定特定绩效水平,将绩效水平按等级量化,可以使考评的结果更有效,更公平。行为锚定等级评价法(BARS)的目的在于通过一个等级评价表,将关于特别优良或特别劣等绩效的叙述加以等级性量化,从而将描述性关键事件评价法和量化等级评价法的优点结合起来。行为锚定等级评价法通常要求按照以下5个步骤来进行。

评价

优点:1.对员工绩效的考量更加精确。由于参与本方法涉及的人员众多,对本岗位熟悉,专业技术性强,所以精确度更高。2.绩效考评标准更加明确。评定量表上的等级尺度是与行为表现的具体文字描述一一对应的,或者说通过行为表述锚定评定等级,使考评标准更加明确。3.具有良好的反馈功能。评定量表上的行为描述可以为反馈提供更多必要的信息。4.具有良好的连贯性和较高的信度。使用本方法是对考评者使用同样的量表,对同一个对象进行不同时间段的考评,能够明显提高考评的连贯性和可靠性。5.考评的温度清晰,各绩效要素的相对独立性强,有利于综合评价判断。缺点:设计和实施的费用高,比许多考评方法费时费力;而且考核某些复杂的工作时,特别是对于那些工作行为与效果的联系不太清楚的工作,管理者容易着眼于对结果的评定而非依据锚定事件进行考核。[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