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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浮情(四)(高学毅)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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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浮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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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浮情(四)》中国当代作家高学毅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血色浮情(四)

高剑锋的身子陷落在圆背藤椅中,头发因五指的抓挠,像雀窝一样蓬乱,四方脸上发达的咬肌一鼓一鼓。

案子陷入僵局,高剑锋的思路就像走入狭谷的人,百般奔突找不到出口。

此案的两个涉嫌人,一个是大哭大闹地死不承认,一个是大包大揽地全部承认,让人生疑。特别是蓝玉蓉,与一般罪犯被审时的心理表现大相径庭。是代人受过?像一线电光照进漆黑的峡谷,高剑锋心头一震。可是,为谁受过?为孔桂荣?不可能。那么,必然还有一个没有进入我们视野的人,使蓝玉蓉心甘情愿地以自己的身家性命来代他受过。那个人也许就是真正的罪犯,他和蓝玉蓉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

高剑锋把叉开的五指插进蓬乱的头发里,一下一下地梳理着,好像案子的头绪能从这蓬乱的头发中梳理出来似的。

周志华走进来,递给他一个信封袋。“刚才清点举报箱得到的。”小伙子声音有点眇哑了。

信封是由牛皮纸粘贴而成,上面就四个字:公安局收。字是从报刊上剪下来拼贴在信封上的。这奇特的方式立即引起高剑锋的警觉。他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用小刀启开信封,抖抖,一张折叠着的白纸滑了出来。白纸上面的文字同样是由剪下的印刷体字拼贴而成:

曹国欢家的窃案系敝人所为。因所窃得的钱财数目惊人,令吾辈咋舌,顿生小巫见大巫之感。曹国欢何许人?大蠹贼也!吾何许人?小偷也。为民除害之公安局,焉能本末倒置,不擒大贼只拿小偷?!大蠹贼丑行披露之日,便是小偷携赃款前来自首之时。敝人拭目以待。切切!

——梁上君子

看完这封非同平常的信,高剑锋与周志华都陷入了沉思。

“从这封信可以看出,罪犯是一个老谋深算、工于心计的人,联系曹家现场很少留下作案痕迹来看,很可能系一人所为。”高剑锋首先打破沉默。“如果是一人所为,这封信中所说之事就有某种成立可能。你说呢?”

周志华想了想,点头表示赞同:“曹国欢的死,确实不那么简单。权力,金钱,女人,仇恨,曹国欢处于众多矛盾漩涡的中心,说不定就是招来杀身之祸的原因。因此,如这封信中所说,'曹国欢何许人?’这个问题理应进入我们侦察的视野。”

“对!以这封信为线索,以孔桂荣为突破口,查清曹国欢的问题,争取'梁上君子’投案自首。”高剑锋当机立断。

从听到查曹国欢的经济问题的消息起,汉延县便成了一锅滚开的水,举报信、控告信纷纷扬扬地飞向公安局、检察院。

案情的进展势如破竹,很快便查证:

在与某地一开发商洽谈地矿开发中,曹索贿50000元。

在与一个实业开发公司的成交过程中,曹收受贿赂65000元。

曹收收个体户李××贿赂20000元。

曹向个体户何××索贿20000元。

曹收某砂场刘xx贿赂20000元。

曹收某矿产开采场贿赂40000元。等等……

与孔桂荣等三人合伙倒卖地矿资源获利97000元,曹分得50000元,罗分得20000元。

曹国欢与孔桂荣勾结,采用涂改账目、开空白发票、白条入账等手段,贪污公款83174.87元。

在法律的威慑下,在铁的事实面前,孔桂荣供认了她与曹国欢等人勾结,大肆进行经济犯罪的事实。

清查结果,孔桂荣贪污、挪用公款36多元,曹国欢贪污、受贿的数目竟有80多万元!

正义清算邪恶的一天终于到来。

那封信的技术测验结果已出来,不出高剑锋所料,梁上君子”不是一个等闲之辈,信封与信纸上竟没留下一点痕迹。

“梁上君子”,你在哪里?[1]

作者简介

高学毅,宁夏青铜峡市人,检察官作家书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