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府二鄭公子墓
藩府二鄭公子墓位於臺南市南區的桶盤淺墓園內,於民國七十四年(1985年)8月19日公告為中華民國三級古蹟,後因改制而改為市定古蹟,原臺南縣市合併為直轄市後改為直轄市定古蹟[1],即過去大南門外的鞍仔莊[2]。[3]
目錄
資產簡介
歷史背景
- 鄭睿、鄭發二人為鄭成功之子,隨其父一同來臺,然而沒過多久便因水土不服而去世,死時二人均無嗣,合葬此地[2]。
- 到了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明鄭時期鄭氏家族與文武官員之墓大多遷回中國大陸[2],以減少臺灣人民思念故朝之情[5],然而此墓或因地處偏遠[2],或因二人無嗣之故[4],而未被遷移留了下來,與藩府曾蔡二姬墓為僅存於臺的鄭家之墓。
- 該墓在清朝的方志與文獻中並未被記載,日治時期方始見於連橫的《雅言》一書[2],而在該書中還記載說在此墓不遠處建有庵和塔[1]。該墓在昭和五年(1930年)時曾整修過[4]。
- 二次大戰後,該墓於民國四十一年(1952年)被臺南市文獻委員會發現[5]並整修[4],民國六十四年(1975年)再修,而成今貌[5]。
- 民國七十四年(1985年),藩府二鄭公子墓公告為三級古蹟。
- 1997年5月,《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取消三級分制。藩府二鄭公子墓改為「市定古蹟」。2010年臺南縣市合併後,成為「直轄市定古蹟」。
建築概況
- 墓墓基全以石灰岩、牡蠣殼混凝築肇,堅固異常。墓碑石高達1.1m、寬80cm、厚幾20cm,表銘刻「皇明 聖之、省之二鄭公子墓」。墓牆圈繞成拱形,厚25cm;墓長8m、闊3.4m,該墓於1930年(昭和5年)春嘗重修。墓前方的綠榕是重修時栽植的,原墓塋應僅有一花崗石碑與磚面地坪,於民國64年(西元1975年)重修時加建現有全部水泥部分,左右護欄及石獅等,並同時修建「曾蔡二姬墓」及「曾掁暘墓」,故此三墓之形態均屬一致。現由鄭氏後人清掃、清明時節由文化局會同祭拜。
- 該墓格局遵守規制,由墓埕、供臺、墓碑、左右手和墓塚組成,不過除了墓碑之外皆為民國六十四年(1975年)整修時的東西[5]。
- 墓碑寬77公分,出土部分高1.07公尺,於上面刻著「皇明聖之、省之二鄭公子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