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浣溪沙·长记鸣琴子贱堂》写作背景、注解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浣溪沙·长记鸣琴子贱堂》此词熙宁七年(1074)十一月十五日赴密州任时经海州(治所在今江苏连云港)而作。陈海州:名字不详,尝知眉山,有政声。[1]
原文
长记鸣琴子贱堂,朱颜绿发映垂杨。如今秋鬓数茎霜。
聚散交游如梦寐,升沉闲事莫思量。仲卿终不忘桐乡。
注释
子贱:姓宓,名不齐,春秋末鲁人。孔子弟子。《吕氏春秋·察贤》:“宓子贱治单父(今山东单县南),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此处借喻昔年陈海州知眉山时政简刑轻。
朱颜绿发:红颜黑发。谓陈知眉山时尚年轻。是时苏轼尚在童年,故有《次韵陈海州书怀》诗云:“酒醒却忆儿童事,长恨双凫去莫攀。”
“如今”句:谓此时陈海州已有几根白发。
升沉:指宦海沉浮。
仲卿:西汉朱邑字仲卿,庐江舒(今属安徽)人,少时为舒邑桐乡啬夫,廉洁爱民,后官至大司农。临死前嘱其子:“我故为桐乡吏,其民爱我。必葬我桐乡,后世子孙奉尝我,不如桐乡民。”见《汉书·循吏传》。此处借喻陈海州得眉山人民爱戴而自己亦不忘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