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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收買媒體案
圖片來自newtalk

花蓮縣政府收買媒體案」或稱「花蓮媒體採購案」,指2018年12月《鏡周刊》報導中華民國政治人物傅崐萁在擔任花蓮縣長任內,共發包25個縣府媒體採購案,然而採購案的得標者皆為花蓮縣的在地媒體記者,工作內容為「回繳與縣長施政相關的報導文章和影音檔案」。報導一出,引起台灣社會高度關注,此事亦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

背景起因

2018年12月19日,《鏡周刊》報導傅崐萁在擔任花蓮縣長任內共發包25個縣府媒體採購案,該採購案的得標者皆為在地媒體記者,而每名承包標案的記者在七個月內可獲得新台幣14萬至46萬餘元不等的酬勞,記者的工作內容為「回繳與縣長施政相關的報導文章和影音檔案」。

標案內發包的業務內容如下:

  • 文字記者:第一期:每2個月繳6篇「施政文章」、照片30張、3份「成果報告」。第二期:半年繳18篇,文長至少1500字、照片60張、需含圖表。
  • 電視記者:拍攝花蓮縣政府各項施政、重大活動的行銷影片。第一期繳交3部行銷影片,第二期增加為6部,所繳交的影片每部須超過10分鐘。

事件發展

據報導,身為傅崐萁的重要幕僚、時任花蓮縣政府副祕書長的謝公秉,是台灣新聞界的資深前輩;謝曾告訴花蓮駐地記者:「你就一個月給他寫一篇輿情的那個,直接交給我,啊那個費用,總是你要東採訪西採訪有一些的費用、基本的費用啦,看是5萬塊,那我就叫林處長(時任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長林金虎)直接就提領給你,只有你知、我知,還有處長。我講白一點,明年是卸任的一年…可能他太太如果獲提名以後、選舉的一年,本來就比較複雜......」。

對此,謝公秉受訪時解釋,由於傅崐萁的任期即將結束,縣政府欲得知施政的死角或不足之處,然而若由官方單位出面查考,可能無法得知真實民情,因此才會在傅的任期結束前希望透過民間媒體了解輿情,此事僅單純為媒體協助縣政府蒐集輿情。謝公秉表示,因為自己與媒體記者相熟,便詢問記者們是否願意提供協助,一切取決於他們的意願;談及記者的酬勞,他指出「總是要有一點工本費。」對於標案合作金額,謝表示標案的細節、經費以及合作方式,皆由縣府行政暨研考處以及新聞科處理,因此「我也拿不準」、亦無法干涉或主導[1]。有承包執行標案的記者表示,縣政府以此方式與媒體保持和諧,讓記者在報導時「在道義上沒辦法下手太重。」。

參考文獻

  1. 【花蓮王聘記者】錄音檔高官說話了 「找媒體了解施政死角」 - 鏡週刊. 鏡週刊 Mirror Media. 2018-12-17 [2018-1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19)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