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49.214.146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臺灣省城隍廟 的原始碼
←
臺灣省城隍廟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臺灣省城隍廟'''<br><img src="https://www.travel.taipei/image/155558/1024x768"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travel.taipei/zh-tw/attraction/details/366 圖片來自travel]</small> |} '''臺灣省城隍廟''',是位於[[臺灣]][[臺北市]][[中正區 (臺北市)|中正區]]光復里的[[城隍廟]],主神為[[城隍]],與[[台北府城隍廟]]都是源自臺北府縣城隍廟。 ==沿革== ===建立緣由=== 祭祀府、縣城隍的臺北府縣城隍廟被日本政府拆後,多尊神像分別送至[[艋舺地藏庵]]、[[昭明廟]]。 戰後初期,臺北市城中區(今屬中正區)區長林阿九及張水銀等人向市長[[黃朝琴]]索回臺北府縣城隍廟舊址重建城隍廟未果,續向第二任市長[[游彌堅]]爭取,始撥城中區武昌街的醫院舊址建立。廟地為國有,三分之一屬[[臺北市政府]]、三分之二屬於[[財政部國有財產局]]。1947年11月落成,廟址為武昌街一段14號,屬於光復里。 原取名「台北府城隍廟」,但有主張認為「台北府」一詞已過時,因此定名為「臺灣省城隍廟」。1972年,成立財團法人,全名是「財團法人台北市臺灣省城隍廟」。廟方董監事會幹事王真如說明,在「臺灣省」前冠上「台北市」,是因申請成立財團法人的需要。 ===改建風波=== 1984年報導,廟方所佔據的國有土地,公告地價就達新台幣7000到8000萬元。[[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為增加市政建設的財源,公開表明有意出售此筆土地;但廟方因價格太高,未向市政府洽購。 廟地離[[城中市場]]不遠,外圍流動攤販聚集,以警察單位為主的台北市攤販處理小組提出構想,希望推動改建城隍廟成高樓大廈,廟宇放置頂層,其餘各層仿效市場出租攤位態,以徹底解決攤販問題,此構想獲得一些立法委員及臺北市議員的支持推動。對此,廟方的游姓幹事表示,舊董事會原望政府能以贈與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權自行改建大樓,城隍廟一旦改建大樓,仍應保持單純,多餘樓層如設置圖書館、講經堂等,乃較適切,若作為攤販集中市場,勢必增加管理上問題。 1984年2月20日,廟方人員致函城中區公所,請向[[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臺北市政府建設局]]、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臺北市政府地政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等及其他有關單位轉達意見,說改成大樓,把城隍廟向頂樓搬遷,以下各層收容攤販,似違背城隍廟的歷史淵源與供奉傳統。廟方在信件亦主張依照《台灣省寺廟管理辦法》等有關法令規章,將訴諸法律途徑,甚至以陳情方式,儘量爭取政府贈予土地的機會。 依據1972年行政院公布實施的《台灣地區國有財產捐贈寺廟教堂辦法》,寺廟教堂所使用的國有不動產,如所屬政府機關有贈與必要,應是原屬日人所有的寺廟教堂,及原屬財團法人所有的寺廟教堂而由日人主持者等兩類為限,且這些寺廟教堂應仍由原宗教團體繼續使用。 同月22日,[[林衡道]]指出,臺灣省城隍廟現址,和建造於光緒七年(1881年)的臺北府縣城隍廟原址有出入,不能算是古廟,雖然供奉主神一致,是否可視為原先廟宇的延續來要求政府機關捐贈土地,尚需由有關主管機關解釋。他也反對市府有意改建大樓容納攤販的構想,認為無論就民俗觀點、或公共安全角度,均不宜把寺廟設在高樓大廈頂層。他解釋,臺北市確實有一些宗祠設置在高樓頂層,並出租以下各層,以營運收入維持宗祠及宗親會開支,但宗祠係一年春秋兩祭,平時不會出現香火盛況,與寺廟不可相提並論。 數月後,民政局向臺北市政府改進攤販管理專案小組回覆說改建廟宇以容納城中市場攤販的構想,經民政局與城隍廟財團法人研討,判斷可行性不大。 ===寺廟=== [[東亞]][[傳統宗教]]供奉[[神灵]]、[[神话]]或[[传说]]人物、历代[[圣贤]]、历史著名人物的房屋式[[祭祀]][[建筑物]],均可統稱為'''廟宇'''<ref>{{cite web|title=道教宮廟組織或管理章程範例|url=https://cabu.kcg.gov.tw/Web/FileDownLoad/FileUpload/20160111175017411680.pdf|website=高雄市政府民政局|access-date=2018-04-07|archive-date=2020-10-28|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1028062933/https://cabu.kcg.gov.tw/Web/FileDownLoad/FileUpload/20160111175017411680.pdf|dead-url=no}}</ref>。 一般包括[[道觀]]、[[佛寺]]、[[祠]]等[[廟宇]],而不包括祭祀[[祖先]]的[[家廟|祠堂家廟]],但一些聖賢的家廟亦受[[宗族]]以外的信眾[[參拜]],故这些家庙同時事實上有著祭祀以及讓信眾祈求庇佑用的性質。道教[[宮觀]]可稱'''宮廟''',佛教[[寺院]]可稱'''寺庙''',尊天法祖[[祭祀]]通稱'''祖廟'''或'''宗廟''',皇家[[太庙]]與[[明堂]]则合稱为'''廟堂'''。 由於東亞傳統上常有不同宗教互相影響、習合的情況,如佛道雙修、[[三教合流]]、[[神佛習合]]等,加上與[[民間信仰]]、[[巫覡宗教]]合流,因此廟宇的名稱、性質多變,甚至同一間廟宇同時具備多種性質。 ==建築== 除了一些單體式且不設前院的廟宇外,一般都有一個獨立的[[門 (建築物)|門]]為入口,如[[神道坊]](廟宇[[牌坊]])、[[山門]]、[[鳥居]]等,也代表進入[[廟宇]]或[[結界]]範圍。入門之後為[[神道 (道路)|神道]],可通往參拜之處。 廟宇主體建築稱為「[[殿]]」,「殿」本指帝王居所,後來也指供奉仙真聖賢神佛的屋宇如[[大雄寶殿]],有些則稱為「堂」如[[日本]][[法隆寺]]金堂。規模較大的寺廟常有多個不同的殿或堂。 有些廟宇周圍會有[[廟宇林|鎮守の森]],有守護廟宇的神聖意義,也有些是作為[[風水林]]。 ==類型與名稱== 「觀」,原指[[宮殿]]的高大門[[闕]],後因歷代帝王常請方士或道士夜觀星象、制定曆法於「觀」,後來用以指[[道士]][[修道 (道教)|修道]]的居所,即[[道觀]],也作為供奉道教先真的建築物名稱,如[[玄妙觀]]與[[白雲觀]]。一些規模較大的道觀會以「宮」命名,兩者又合稱「[[宮觀]]」。 民間信仰中的寺廟命名多元,傳統上只有一些主神神格為帝、-{后}-、妃或[[王爺信仰|王爺]]級的寺廟才會用原指帝王居所的「宮」命名。例如[[媽祖]]曾先後在[[元代]]、[[清代]]獲[[皇帝]]冊封為天妃、天后,於是部分[[媽祖廟]]命名為天妃宮、天后宮;[[關羽]]被尊為協天大帝,於是一些[[關帝廟]]也命名為[[協天宮]];神格崇高的神明,其廟宇也會稱為「宮」,如香港、[[澳門]]一些由[[民間釋教]]信徒開設的[[觀音廟]]名為[[水月宮]]。今日多數神廟都稱「宮」。 「殿」指帝王理事之所,多為高階神明的廟宇,供奉[[三清]]的廟宇名稱包含三清殿、[[高玄殿]]等。供奉[[玄天上帝]]的廟宇名稱包含[[北極殿]]、真武殿等。 [[寺廟]]原指「[[寺院]]」「寺」原係朝廷辦公官署如[[大理寺]]等,「院」原為官廨別稱。佛教傳入中國初期,曾將僧人安排在九卿之一府邸[[寺]]中居住,因幾個著名僧人而令其居所[[寺]]中某[[某院]]也逐漸成為僧人居所代稱。故後世稱為寺或院,[[佛教]]僧侶修行、禮佛與居住的道場,如[[中國佛教]]第一座佛寺[[洛陽]]「[[白馬寺]]」與香港“三大古剎”之一「[[青山禪院]]」,並隨著[[漢傳佛教]]傳播影響[[日本]]、[[朝鮮]]、[[越南]]、[[琉球]];[[伊斯蘭教]]之禮拜堂稱之為「[[清真寺]]」。 「庵」或「庵堂」本來是指結草為屋,後指[[僧尼]]供佛的屋舍如[[河南]][[初祖庵]],又常常專指僅有[[女性]]出家眾([[比丘尼]])居住、修行的場所如[[新北市]][[石碇區]][[蓮池庵]]。也有一些[[民間釋教]]信徒把供奉[[地藏王]]的廟宇命名為[[地藏庵]],[[五福大帝]]的廟宇也有命名為「庵」如[[福州白龍庵]]。 「[[巖仔|巖]]」本來指位於山窟或依山崖處據險而築的佛寺,供奉[[清水祖師]]的廟宇也常命名為[[清水巖]]。 「洞」係道教先真居住之地如[[洞天福地]],後來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越南]]等地,因為[[民間釋教]]與民間信仰合流,而成為廟的代名詞之一。 [[儒教]]的寺廟包括祭祀[[孔子]]的[[孔廟]],以及祭祀聖賢、[[烈士]]、祖先的「[[祠]]」,如[[名宦祠]]、[[忠烈祠]]、[[宗祠]]等。但一些祭祀先賢的祠又被民眾視為祈福消災的[[神明]],遂與民間信仰結合變成民間寺廟,例如祭祀[[諸葛亮]]的[[武侯祠]],供奉[[土地公]]的廟宇也有作土地祠、[[福德祠]]者。 「府」原指百官所居之處,部份廟宇也以「府」命名,如奉祀[[五府千歲]]的[[代天府]]、奉祀[[池府千歲]]的[[海埔池王府]]、奉祀張李莫府三千歲的[[五條港安西府]]、奉祀[[張天師]]的[[天師府]]或廣信府。 「堂」是古代官吏審案的地方,也指屋舍的[[正廳]],作為廟宇使用如[[松山慈惠堂]]。台灣[[齋教]]、[[扶乩]]之場所亦常稱為「堂」,例如[[壹善堂]]、[[勸化堂]]。佛教道场也会使用「讲堂」作为弘法场所名称如[[慧日讲堂]]與[[菩提講堂]]。[[一貫道]]場所亦有作「某某[[佛堂]]」、「某某聖堂」等。 「壇」是舉行祭祀的高臺,在古代東亞常與政府祭祀相關,如[[天壇 (消歧義)|天壇]]、[[地壇]]、[[先農壇]]、厲壇等,其中天壇、[[天公壇]]也成為常見祭祀[[玉皇上帝]]的廟宇名稱,如[[新竹天公壇]]、[[臺灣首廟天壇]]。另外,一般私人設立的神壇也常稱「某某壇」。 “廟”可作为祭祀各神祇场所的泛称,或直接成為祭祀場所名稱,如[[武廟]]、[[文昌廟]]、[[文武廟]]、[[媽祖廟]]、[[王爺廟]]、[[城隍庙]]、[[義民廟]]、祭祀[[后羿]]的[[三嵕廟|三嵕(zōng)廟]]等。 日本[[神道教]]的寺廟稱為[[神社]],其中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神、[[日本天皇]]、以及對於[[大和]]平定有功神祇的神社稱為[[神宮]],小型的神社則稱為「[[祠 (神道)|祠]]」,或作「小祠」、「小堂」。 越南傳統信仰中的寺廟,除了與中國相同的類型外,[[村社]]裡還有一種稱為「亭 (越南)|Đình」的寺廟,供奉村社保護神。 [[琉球神道]]的祭祀場所稱為「[[御嶽 (琉球)|御嶽]]」,其中一些屬於寺廟形式。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927 宗教建築;陵墓 ]]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Cite web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itation/CS1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itation/CS1/Configuration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itation/CS1/Date validation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itation/CS1/Whitelist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臺灣省城隍廟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