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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圖片來自ltn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簡稱桃園地檢署,於2017年2月28日搬遷以前之舊地址為臺灣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與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同址;於2017年3月1日起開始,位於臺灣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之新大樓正式落成啟用。轄管桃園市全境。

沿革

原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桃園檢察官辦公室」。隨著經濟快速發展,人口日漸增多,於1973年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分離成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處,1989年改名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2018年2月8日,全國檢察署正式去掉「法院」二字,直接命名地方檢察署。[1]

組織架構

本署

  • 檢察長
  • 襄閱主任檢察官
  • 主任檢察官室檢察官室
  • 法醫室
  • 書記處
    • 紀錄科
    • 執行科
    • 文書科
    • 研考科
    • 總務科
    • 資料科
    • 法警室
  • 觀護人室
  • 檢察事務官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 資訊室
  • 政風室

[2]

參考文獻

  1. 陳慰慈. 「去法院化」 新北檢今更名揭牌. 自由時報. 2018年2月8日. 
  2. 組織架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