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整建住宅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臺北市整建住宅(簡稱整宅)為自1962至1975年間,由臺北市政府運用「國民住宅基金」興建於臺北市的一種國民住宅。大部分位於現今的萬華區、大同區和中正區等臺北市早期發展的地區,共計23處,提供11,012戶的居住空間。
介紹
整建住宅為安置因公共工程被拆遷的住戶及違建戶設立的平民住宅,考量居民的財力負擔能力,每戶的室內空間只有8至12坪。在多年下來,其空間已不敷使用需求,空間狹小且環境窳陋,在近年來陸續被拆除改建。
介紹
根據1993年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的「臺北市整建住宅改善計畫」,其將整建住宅定義為:早期辦理公共建設、開闢公共設施、改善環境衛生與市容瞻觀等措施為安置用地上舊有違章建築及部分合法建物之拆遷戶所興建。其中在1973年興建的最後一批整建住宅,配合了「萬大計畫」一起執行。萬大計畫針對萬華和大龍峒的舊市區,將道路拓寬及拆除違建,並興建了多處住宅。
臺北市整建住宅最初採售屋不售地的方式,費用由住戶自籌20%,政府貸款80%,分十年攤還,在承購戶繳清住宅價款本息後,再由市政府與住戶辦理所有權登記,並在1998年開始出售整宅土地所有權。由於整建住宅空間狹小、建物設備老舊、產權不清、住戶社會經濟能力有待提升等情況,在黃大洲擔任台北市長任內已注意到此問題,並開始推動都市更新計畫,台北市政府自1998年,將整建住宅的更新列為重大發展項目之一,但均未見具體成效。在2002年才較有具體作為,專門編列預算,並成立相關小組[1]。中正區的水源路一期整宅首先因1994年的捷運中和線施工造成的地基掏空,在2002年拆除改建的新大樓落成。
參考文獻
- ↑ 吳聖洪. 台北市整建住宅更新改建對策研究─以南機場整宅(忠勤社區)為例.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建築與都市設計研究所.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