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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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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全銜為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港區藝術中心)是位於臺中市清水區的公立藝文場所。主要區分為展覽廳、演藝廳、美術家資料館、演講會議廳、戶外劇場休閒區、研習教室區和行政區。
是一座具有多功能的複合式藝術展演場所,總面積約三公頃,空間建築是仿閩南合院風格的設計,表達中國傳統書院的格調,在古樸典雅中帶有鄉土傳統氣質。[1]
歷史
- 1993年,開始興建港區藝術中心。
- 2000年3月,「臺中縣立港區藝術中心」正式開館,臺中縣文化局進駐。
- 2010年,臺中縣市合併升格,改制為「臺中市立港區藝術中心」,為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所屬二級機關。
- 2013年1月1日,改為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內部單位,更名為「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港區藝術中心」。
場館簡介
- 展覽廳
面積約908坪,以「尋藝」為展示空間之意涵。分為展覽室A、展覽室B、展覽室C,主要辦理繪畫、攝影、雕塑、陶藝和文物等展覽。
- 演藝廳
佔地約545坪,舞台為鏡框式設計,觀眾席共539席,有樂團排練室及舞蹈排練室各一間。是以音樂為主,戲劇舞蹈為輔的多功能中小型演藝場所。
- 戶外劇場休閒區
為開放式表演空間,包括藝術廣場、清水廣場、迴旋廣場、圖騰廣場、瓜棚和雅書廊等六個戶外廣場,適合戶外活動之表演。
- 國際會議廳
有110人座位,是中心最大型會議廳,具備視聽功能,經常辦理集會討論或演講授課。
- 美術家資料館
展示空間面積約95坪,於2001年11月4日開館,以蒐集、整理、儲存、展示,提供臺中市美術家之藝術成就以及相關圖文資料為宗旨。
參觀資訊
- 地址:台中市清水區忠貞路21號
- 開放時間:
- 演藝廳:依表演節目時間開放
- 展覽廳:週二至週日09:00~17:30,每週一休館
- 戶外廣場:每日05:00~22:00
- 園區定時導覽:每週六、日13時;參加者請於服務臺集合
- 地下停車場:每日06:00~22:00開放,配合演藝廳晚上演出或廣場夜間演出延長開放。
參考文獻
- ↑ 台中市港區藝術中心—臺中市文化局. [2017-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