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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之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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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之友注册成立于1994年3月31日,是中国成立最早的全国性民间环保组织。
20多年来,全国累计超过20000人的会员群体,通过环境教育、家庭节能、生态社区、法律维权以及政策倡导等方式,重建人与自然的连结,守护珍贵的生态环境,推动越来越多绿色公民的出现与成长。每一个自然之友会员都相信:真心实意,身体力行,必能带来环境的改善。
截至目前,自然之友在北京拥有三个工作实体,在全国分布着22个会员小组,并依托具体业务推动建立了多个跨机构的行动平台。
自然之友基于其使命、愿景和核心价值观,持续推动实现核心战略目标:“发现、培育、支持更多的绿色公民,并推动更多的自组织环保行动”。将工作领域聚焦在以下三项核心能力上:法律与政策倡导、公众参与、环境教育。
愿景
◎ 在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中,每个人都能分享安全的资源和美好的环境。
使命
◎ 建设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平台,让环境保护的意识深入人心并转化成自觉的行动。
核心价值观
◎ 与大自然为友,尊重自然万物的生命权利;
◎ 真心实意,身体力行;
◎ 公民社会的发展与健全是环境保护的重要保证。
法律与政策倡导
环境法律与政策倡导行动致力于通过个案的实践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中信息公开的力度,扩展公众参与的空间;推动公众参与环境立法及政策制定;通过司法途径有效保护环境。
我们的工作
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民间行动支持网络:聚焦大气、水、土壤和自然保护区等核心议题,以自然之友为主题发起至少20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截至2016年1月),通过个案及民间行动网络的建设,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实施。
深入推动重要环境立法与决策:深度参与《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范围扩大;推动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案的有效修改。
重金属污染法律倡导:通过开展实地调研、网络学习交流,提高NGO在重金属污染领域的法律倡导能力,推动重金属污染问题的解决。
推动大气污染源信息全面公开:2013年起,通过递交申请书、信函、会谈等方式先后推动京津冀及全国大气污染源信息全面公开。2014年,重点推动大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及排污企业信息全面公开。
精彩案例
守护长江鱼:通过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向国务院申请最终裁决、两会提案等方式维护“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完整性,为保护长江珍稀特有鱼类及其栖息地建言。[1]
云南曲靖铬渣污染事件:2011年10月,在长期关注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的背景下,自然之友作为原告方之一,推动云南曲靖铬渣污染案正式立案,进入诉讼程序。此案被称为“民间公益诉讼第一案”。[2]
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调查福建南平非法采矿造成的生态损害事件,并联合福建绿家园提起公益诉讼,该案于2015年5月15日在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受理,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
公众行动
在公众参与环保行动领域,自然之友整合了大气、低碳、垃圾等多个公众参与类项目团队,成立了全新的“公众行动中心”,致力于开发一系列低入口、高出口的“行动产品原型”,并通过不断迭代升级,为各地环保行动者提供更多“面对真问题”的有效支持。
城市垃圾减量
“垃圾围城”已成为环境议题中紧急且重要的挑战之一。突围垃圾问题,离不开公众的积极参与和政府的垃圾管理规划。
自然之友致力于推动以“减量”为本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公众教育、试点创建与调查研究,探索垃圾干湿分类、循环利用等前端减量方式及与其相适应的后端处理模式,推动有利于垃圾问题解决的垃圾管理政策的制定和支持性机构的发展。
支持绿色公民行动
20多年来,自然之友持续支持各地的绿色公民行动,各地志愿者小组直面当地环境问题,开展流域调查、古树保护、低碳社区建设、绿色出行倡导、公众环境教育等行动。这些志愿者小组多数已成长为中国民间环保的中坚力量。
截至2016年7月,自然之友在全国有22个志愿者小组,包括武汉小组、襄阳小组、长株潭小组、广州小组、上海小组、郑州小组、南京小组、深圳小组、杭州小组、福州小组、厦门小组、郴州小组、苏州小组、绍兴小组、新乡小组、无锡小组、平湖小组、海口小组、野鸟会鹤壁分会以及位于北京的3个主题兴趣小组。
自然之友根据各地会员的实际需求,通过蒲公英小额资助、会员小组学习网络、会员开放日、环境信息可视化培训、自然讲堂等形式支持各地绿色公民的行动。
支持我们
成为自然之友志愿者
自然之友的各项工作都离不开志愿者的支持和协助,您可以登陆自然之友网站填写志愿者报名表成为自然之友的注册志愿者(会员),我们会在需要的时候和您联系;您也可以随时关注自然之友网站、微博、微信发布的志愿者招募信息。
参考文献
- ↑ “长江鱼”危情与救赎. [2016-08-11].
- ↑ 央视“新闻1+1”报道:《公益诉讼一小步,环保一大步!》. [2016-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