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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小学抓好德育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部分。为了真正落实学校德育工作的首要地位,我们非常重视构建德育管理体系,从学校领导到教师[1],都明确了自己的德育工作责任和工作细则。在教师中实行德育目标责任制,在班级中开展争创“常规管理示范班”活动,把德育工作作为教师成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直接与教师的评优挂钩。同时,学校领导始终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2],班子成员形成了“团结、奋斗、创新、务实”的领导作风。大胆开拓,勇于改革,精心策划,真抓实干,使学校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学生素质明显提高。
校园资讯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小学 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根据《肇庆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和《肇庆高新区异地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入学暂行办法》(新修订)及《肇庆高新区教育局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要求
1.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和广东省《学籍管理办法》,制定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办法》,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由党支部加强保障监督。
3.学校各职能部门须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做到廉洁自律,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招生报名、信息公示、收集材料等工作。
招生对象
在我校学区范围内大旺户籍及父母在我区工作符合条件的年满六周岁且之前没有读过一年级(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1.大旺户籍子女
我校的学区划分、具体认定、资料审核按教育局文件要求执行。新迁入大旺户籍就读一年级的学生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4日,2021年4月24日至7月14日户籍迁入大旺的学生在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登记,安排在2021年7月15至17日网上补报名(第二批报名),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2.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
对在我区工作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人员或符合我区最新人才政策所规定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以上层次人才的子女,凭区总工会或区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证明享有与本地户籍同等待遇的权利。
3.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消防指战员子女: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子女;父母被公安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者的子女,在招生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享有与本地户籍同等待遇的权利。
4.异地务工随迁子女
对异地务工随迁子女要求入读我校一年级的,且在我校招生范围居住的, 根据学位余额按积分从高往低录取。具体积分办法按照《肇庆高新区异地务工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入学暂行办法》(新修订)执行。
招生范围
学生户籍(凭户口簿)在以下范围,即东至农场路、景泰一街以西(包括御景台花园、水岸花城B区,不包括桦灏泰小区、茂盛小区、金海岸);信宜村、翠景园、榕园、鸡姆塘、文德岗以东(不包括发现美院、四季金谷、台湾城、阳光新城等);南至独河(即原大旺医院以北);北至创新大街(原将军大街),原则上入读中心小学。学生户籍虽不在上述地段范围,但属大旺户籍,且其父母在上述地段有固定常住地址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可入读中心小学。
参考文献
- ↑ 中小学教师需要什么样的培训 ,搜狐,2020-04-21
- ↑ 定了!中央明确今后加强中小学这项教育,补齐素质教育“短板” ,搜狐,202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