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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
職,漢語通用規範一級漢字(常用字),拼音:zhí。此字最早見於金文,本義是聽記,引申為所掌職事,分內當做的事,職位,主管、掌管、職務、職責等義。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職
拼音; zhí
注音; ㄓˊ
字級; 一級
平水韻; 十三職 入聲
部首; 耳
總筆畫; 11
統一碼; 基本區 U+804C
字形分析; 左右結構
五筆; bkwy
倉頡; sjrc
鄭碼; cejo
四角; 16480
字源演變
"職",繁體為"職"。形聲字,從耳,戩聲。
"職(繁體字)"由"耳"、"音"、"戈"組成:"耳"為耳朵:"音"為聲音;"戈"為兵器,可剖、割物體,引申為分析、剖析,轉指分辨。"耳"、"音"、"戈"為"職",意為識別聲音功能由耳朵掌管,也就是說識別、辨別聲音是耳朵的職責,由此引申為主管、掌管、職務、職責之意。
簡化字"職"從只,"只"為只是、僅僅,"耳""只"為"職",說明耳朵只能用來識別聲音,反之,辨別聲音是耳朵的分內之事,辨別聲音只有靠耳朵來完成。《說文·耳部》:"職,記微也。""職"是通過記憶細微的徵狀以達到辨識、認知的目的,是"識"的本字。"職"從耳,從只,"只"為"識"省,耳朵是主管識別聲音的器官,所以"職"有主管、任職之意。《爾雅·釋詁 上》:"職,主也。"謂主管、掌管。"職任民社"指管理民眾與國家;"職客"指紅、白喜事的主持人。
古籍解釋
說文解字; 記微也。從耳戠聲。
說文解字注; 記⼸也。
⼸舊作"微",今正。記猶識也。纖微必識,是曰職。《周禮》太宰之職、大司徒之職,皆謂其所司。凡言司者,謂其善伺也。凡言職者,謂其善聽也。《釋詁》曰:職、主也。毛傳同。見《詩·悉蟀》《十月之交》。《周禮》"職方"亦作"識方"。
從耳。戠聲。
之弋切。一部。
康熙字典; 《廣韻》之弋切。《集韻》《韻會》質力切。並音織。《說文》:記微也。徐曰:國有六職,皆主記事之微也。《增韻》:執掌也。《爾雅·釋詁》:職,主也。《博雅》:職,事也。《書·周官》:六卿分職,各率其屬,以倡九牧。《周禮·天官·大宰》:九曰閒民,無常職。注:謂無事業者。《史記·張丞相傳》:沛公以周昌為職志。注:職,主也。志,旗幟也。謂掌旗幟之官也。
又《爾雅·釋詁》:職,常也。
又貢也。《左傳·襄二十八年》:共其職貢。《淮南子·原道訓》:海外賓伏,四夷納職。注:職,貢也。
又專也。《詩·大雅》:民之罔極,職涼善背。《注》專由小人,名為直諒。而實善背也。
又《揚子·方言》:憐職,♴也。言相♴憐者,吳越之閒謂之憐職。
又職職,多也。《莊子·至樂篇》萬物職職。
又姓。《姓譜》:周禮有職方氏,後因官為氏。《風俗通》:漢山陽令職洪之後。
又《集韻》:敵德切,音特。杙也。周官有職人。戚兗讀。或作樴樲。
又《集韻》:逸織切,音弋。義同。
又與幟同。《史記·叔孫通傳》:於是皇帝輦出房,百官執職傳警。注:職,音"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