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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
职,汉语通用规范一级汉字(常用字),拼音:zhí。此字最早见于金文,本义是听记,引申为所掌职事,分内当做的事,职位,主管、掌管、职务、职责等义。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职
拼音; zhí
注音; ㄓˊ
字级; 一级
平水韵; 十三职 入声
部首; 耳
总笔画; 11
统一码; 基本区 U+804C
字形分析; 左右结构
五笔; bkwy
仓颉; sjrc
郑码; cejo
四角; 16480
字源演变
"职",繁体为"职"。形声字,从耳,戬声。
"职(繁体字)"由"耳"、"音"、"戈"组成:"耳"为耳朵:"音"为声音;"戈"为兵器,可剖、割物体,引申为分析、剖析,转指分辨。"耳"、"音"、"戈"为"职",意为识别声音功能由耳朵掌管,也就是说识别、辨别声音是耳朵的职责,由此引申为主管、掌管、职务、职责之意。
简化字"职"从只,"只"为只是、仅仅,"耳""只"为"职",说明耳朵只能用来识别声音,反之,辨别声音是耳朵的分内之事,辨别声音只有靠耳朵来完成。《说文·耳部》:"职,记微也。""职"是通过记忆细微的征状以达到辨识、认知的目的,是"识"的本字。"职"从耳,从只,"只"为"识"省,耳朵是主管识别声音的器官,所以"职"有主管、任职之意。《尔雅·释诂 上》:"职,主也。"谓主管、掌管。"职任民社"指管理民众与国家;"职客"指红、白喜事的主持人。
古籍解释
说文解字; 记微也。从耳戠声。
说文解字注; 记⼸也。
⼸旧作"微",今正。记犹识也。纤微必识,是曰职。《周礼》太宰之职、大司徒之职,皆谓其所司。凡言司者,谓其善伺也。凡言职者,谓其善听也。《释诂》曰:职、主也。毛传同。见《诗·悉蟀》《十月之交》。《周礼》"职方"亦作"识方"。
从耳。戠声。
之弋切。一部。
康熙字典; 《广韵》之弋切。《集韵》《韵会》质力切。并音织。《说文》:记微也。徐曰:国有六职,皆主记事之微也。《增韵》:执掌也。《尔雅·释诂》:职,主也。《博雅》:职,事也。《书·周官》:六卿分职,各率其属,以倡九牧。《周礼·天官·大宰》:九曰闲民,无常职。注:谓无事业者。《史记·张丞相传》:沛公以周昌为职志。注:职,主也。志,旗帜也。谓掌旗帜之官也。
又《尔雅·释诂》:职,常也。
又贡也。《左传·襄二十八年》:共其职贡。《淮南子·原道训》:海外宾伏,四夷纳职。注:职,贡也。
又专也。《诗·大雅》:民之罔极,职凉善背。《注》专由小人,名为直谅。而实善背也。
又《扬子·方言》:怜职,♴也。言相♴怜者,吴越之闲谓之怜职。
又职职,多也。《庄子·至乐篇》万物职职。
又姓。《姓谱》:周礼有职方氏,后因官为氏。《风俗通》:汉山阳令职洪之后。
又《集韵》:敌德切,音特。杙也。周官有职人。戚兖读。或作樴樲。
又《集韵》:逸织切,音弋。义同。
又与帜同。《史记·叔孙通传》:于是皇帝辇出房,百官执职传警。注:职,音"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