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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項目 |
經常項目,是指在國際收支中經常發生的交易項目,主要包括貿易收支、勞務收支和單方面轉移等。我國對經常項目外匯實行結匯、售匯制,具體制度包括: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必須調回境內,並按照國務院關於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的規定賣給外匯指定銀行,或者經批准在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賬戶; 境內機持有效憑證。
簡介
對外貿易收支是指通過本國海關進出口貨物而發生的外匯收支。非貿易往來,又稱勞務收支或無形貿易收支,包括貨運、港口供應與勞務、旅遊收支、投資收支和其他非貿易往來收支。無償轉讓,包括本國與國際組織、外國政府之間相互的無償援助和捐贈,以及私人的僑匯和居民的其他收入。包括絕大多數可移動貨物在跨國界交易中所有權的轉移。有時商品所有權已經轉移,但商品尚未出入國境,也應列入商品進出口項目中。其中包括:船舶、飛機、天然氣和石油鑽機及鑽井平台等;本國船隻打撈的貨物及捕獲的魚類等水產品並直接在國外出售者;本國政府在國外購進商品、供應本國在另一國的使用者;進口上已取得商品所有權、但在入境前遺失或損壞者。有的商品雖已出入國境,但所有權並未改變的,不列入商品進出口項目。
評價
墨西哥金融危機既是一場貨幣危機,也是一次金融危機。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墨西哥進行了全面的市場化改革,大力推進貿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和全面私有化。市場化改革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經濟增長穩步提高、財政赤字消失以及通貨膨脹率穩步下降等。墨西哥市場化改革和經濟狀況被國際社會普遍看好,從而吸引大量外資湧入。大規模的資本流入(主要通過證券投資的方式)增加了墨西哥的外匯儲備,但也使其持續嚴重的經常項目逆差等問題不為人們所關注,結果是大規模持續的經常項目逆差引發了墨西哥金融危機。1994年3月,墨西哥革命組織黨的總統候選人遇刺,使人們對墨西哥政局的穩定產生了懷疑,面對外匯儲備的潛在流失,墨西哥當局用發行一種美元指數化標價的國庫券(Tesobonos)來應對。但是1994年的最後幾個月,資本外流愈加兇猛,即使進一步發行Tesobonos也不能彌補,墨西哥政府在兩天之內就失去了40億-50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到12月22日,外匯儲備幾近枯竭,降到了低於一個月進口額的水平,最後墨西哥政府被迫宣布新比索自由浮動,新比索貶值65.8%。在匯率急劇下挫的同時,墨西哥股票交易也崩潰了。危機給墨西哥帶來了嚴重衝擊。大批銀行、企業因支付困難瀕臨倒閉。經濟從1995年開始出現全面衰退,GDP下降了6.9%。失業率從3.2%上升到6.6%。墨西哥金融危機還對全球和經濟產生了廣泛影響,其中主要是拉美國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