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胡泊尔
约翰·胡泊尔(? - 1555年),外文名:John Hooper,英国宗教改革家。
宗教改革始于欧洲16世纪基督教自上而下的宗教[1]改革运动,通常指1517年马丁·路德提出《九十五条论纲》,到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出台为止的欧洲宗教改革运动。该运动奠定了新教基础,同时也瓦解了天主教会所主导的政教体系。该运动打破了天主教的精神束缚,为西欧资本主义发展和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奠定基础。宗教改革期间,代表人物包括:马丁·路德、约翰·加尔文[2]、约翰·卫斯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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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生于萨默塞特(Somerset)。1519年得牛津大学学士学位。原系天主教西多会会士,后受茨温利著作影响,赞助宗教改革,反对天主教会。1546年至巴塞尔,次年至苏黎世参与改革活动。1549年回国,成为英国宗教改革的积极推行者之一。1550年任格洛斯特(Gloucester)主教。1552年调任伍斯特(Worcester)主教。主张神职人员可自由结婚并允许离婚,否认弥撒中的面饼和酒真正变成基督的肉和血。1553年被支持天主教的女王马利一世投入监狱。后被判处火刑,死于格洛斯特。
参考文献
- ↑ 宗教文化:什么是基督教,第一星座网,2015-02-05
- ↑ 约翰·加尔文——法国著名的宗教改革家、神学家,趣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