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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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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簡稱產發署)為中華民國經濟部所屬之行政機關,主管全國產業相關業務。
歷史
- 1931年12月,國民政府將工商、農礦部合併為「實業部」(經濟部前身),實業部內設總務司、農業司、工業司、商業司、漁牧司、礦業司、勞工司。
- 1937年12月,隨實業部改組為「經濟部」更名為經濟部工業司。
- 1970年2月25日,經濟部工業司擴編成立經濟部工業發展局,礦業相關業務併入經濟部礦業司。經濟部工業發展局借用臺北市牯嶺街73號台灣電力公司台北區管理處大樓7樓為局本部,首任局長由行政院國際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副秘書長韋永寧兼任,下設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第五組、第六組、會計室、人事室、文書科、事務科。
- 1970年12月23日,總統令,制定公布《經濟部工業局組織條例》。
- 1971年11月1日,更名為經濟部工業局,並增設第七組掌理一般工業行政。
- 2016年6月,經濟部工業局標誌改為紅藍二色「IDB」標誌,藍色象徵專業、品質、智能,紅色象徵熱情、自信、權威;在時代趨勢下,「i」不僅是「industrial」,亦是IDB在資訊時代中「information, internet, invention, innovation」的升級轉型表徵。此標誌於2016年5月16日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核發《中華民國證明標章註冊證》,註冊號數01771185。
- 2022年8月,工業局數位產業部分業務移撥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原工業局局長呂正華轉任數位產業署署長。[1]
- 2023年5月1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組織法》草案。6月7日,總統令,制定公布《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組織法》[2]。9月26日,工業局整併原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工廠輔導等業務升格更名為「經濟部產業發展署」[3],原工業區管理業務移交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組織
- 署長
- 副署長(2人)
- 主任秘書
- 副署長(2人)
- 業務單位
- 產業政策組:政策規劃科、經貿事務科、產業投資科、計畫管理科、產業法務科
- 永續發展組:永續規劃科、節能減碳科、環保工安科、循環經濟科、工廠登記科、特定工廠輔導科
- 知識經濟產業組:設計創意科、效能升級科、振興輔導科、研發服務科
- 金屬機電產業組:金屬產業科、機械產業科、重機電產業科、運輸工具產業科、離岸風電產業科
- 電子資訊產業組:通訊產業科、電子產業科、光電產業科、半導體產業科、智慧硬體產業科
- 民生化工產業組:紡織產業科、食品產業科、化學材料產業科、生技醫藥產業科、應用材料產業科
- 行政單位
- 秘書室:文書科、事務科、國會聯絡科、服務及管考科
- 主計室
- 人事室
- 政風室
- 資訊室
- 中部服務處
- 南部服務處
- 其他單位
- 各產業推動小組及辦公室
- 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
參考文獻
- ↑ 經濟部工業局. 新聞發布. 經濟部工業局. 新聞發布 [2023-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3).
- ↑ 制定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組織法. [2023-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8).
- ↑ 經濟部改組26日掛牌 連錦漳擬接首任產業發展署長. [2023-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