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罄南山 汉语成语,拼音是zhú qìng nán shān,意思是用来形容人罪恶极多,书写不尽。出自《汉书·公孙贺传》。 [1]
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示例 清·感惺《断头台·受献》:“到此是森罗殿上无私款,镜台前明照胆,要把君孽案重重彻里翻,竹罄南山。”
《汉书·公孙贺传》:南山之行不足受我辞,斜谷之木不足 为我械。”本言事端繁多,不可胜书,后常以“竹罄南山”谓人罪恶极多,书写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