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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糟》选自元末明初刘基创作的笔记--《郁离子》第九卷。
《郁离子》不仅集中反应了作为政治家的刘伯温治国安民的主张,也反映了他的人才观、哲学思想、经济思想、文学成就、道德为人以及渊博学识。在写作《郁离子》的过程中,刘伯温的整个思想体系,尤其是对社会政治方面的看法及主张更加成熟,也更加系统[1]。
原文
客有好佛者,每与人论道理,必以其说驾之,欣欣然自以为有独得焉。郁离子谓之曰:“昔者鲁人不能为酒,惟中山之人,善酿千日之酒,鲁人求其方,弗得。有仕于中山者,主酒家,取其糟归,以鲁酒渍之,谓人曰:‘中山之酒也。’鲁人饮之,皆以为中山之酒也。一日,酒家之主者来,闻有酒,索而饮之,吐而笑曰: ‘是予之糟液也。’今子以佛夸予可也,吾恐真佛之笑子窃其糟也。”
译文
客人中有一个喜好佛教的人,每当和人们谈论道理,必定用他那一套佛家的说教凌驾于人,欣欣然自以为有独特的心得了。郁离子对他说:“从前鲁国人不会酿酒,只有中山人善于酿造千日的好酒,鲁国人寻求酿酒的方法,没有得到。有个在中山国做官的人,从酿酒作坊里,窃取了那里的酒渣拿回家,用鲁国的酒浸泡那酒糟,便对人夸耀说‘这是中山的好酒啊。’鲁人喝了它,都认为真是中山的酒了。一天,中山酿酒作坊的主人来了,听说有了酒,便索要来,喝了一口,吐出来笑着:‘这是用我的酒糟泡过的酒啊!’现在,你在我面前炫耀佛家的道理或许可以,我恐怕真佛会笑话你窃取了他的酒糟。”
寓意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以假充真,以劣冒优,虽然可以蒙蔽人于一时,但决不能蒙蔽人于一世,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作者
刘基(1311年7月1日-1375年4月16日)字伯温,谥曰文成,汉族,青田县南田乡(今属浙江省文成县)人,故时人称他刘青田,明洪武三年(1370)封诚意伯,人们又称他刘诚意[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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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刘基主要著作,文学360, 2020-04-20
- ↑ 揭秘大明王朝第一谋臣刘伯温 ,搜狐,2016-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