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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金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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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 | |
出生 | 1959年9月 |
国籍 | 中国 |
别名 | 金立 |
职业 | 官员 |
知名于 | 百泉农专农学专业毕业 |
知名作品 | 曾任中共河南省开封市委书记 |
基本信息
中文名 祁金立
别名 金立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山东
职业 经济学博士
毕业院校 百泉农专农学专业毕业
个人履历
1978.09―1981.08百泉农业专科学校农学专业学习
1981.08―1991.01河南省农业区划办干
部,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秘书、主任科员
1991.01―1992.11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副处长
1992.11―1993.06河南省宝丰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1993.06―1995.02河南省宝丰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
1995.02―2000.01河南省宝丰县委书记(其间:1995.09--1997.02在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学习)
2000.01―2001.06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1.06―2003.06河南省郑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3.06―2006.12河南省郑州市委副书记(2001.03―2003.08在华中科技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6.12-2011.05河南省漯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2011.05— 任中共开封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1.09—2014.12在中共开封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会上,祁金立当选开封市委书记。
违纪信息
2014年12月31日,据河南省纪委消息:经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开封市委书记祁金立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河南省纪委) [1]
开庭审理
2016年10月21日,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开封市委原书记祁金立受贿一案。祁金立被指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020.556325万元,被告人当庭认罪,将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4年, 祁金立利用其先后担任平顶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郑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郑州市委副书记,漯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开封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020.55632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本案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各自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祁金立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祁金立亲属,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以及各界群众80余人旁听了庭审。
人物轶事
折叠第一位开微博的市长 2011年2月15日21时33分,漯河市市长“祁金立”开通了微博,他成为全国第一位开微博的市长。微博开通至3月10日,共发表了4篇微博,粉丝已达到16905人。
2011年3月10日,漯河市市长祁金立表示,开微博是为了能更好地招商引资,为商界朋友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同时也能更好地倾听民意。
“微博是个很好的交流平台,但是平常工作比较繁忙,不可能一直坐在电脑前回复。”祁金立称,待“两会”结束,将集中时间、精力对之前没有及时回复的留言、评论以答复。
参考来源
- ↑ 河南开封原市委书记祁金立受贿案开庭,被指控受贿2千万(附图),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