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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觉主义

直觉主义(intuitionism) 强调直觉或直观在认识中的作用的思潮和学说。认为直觉是比抽象的理性更基本、更可靠的认识世界的方式。这种学说或思潮通常带有强烈的反理性主义反实证主义反唯物主义倾向。历史上不少哲学家都重视直觉,但到20世纪初才真正形成为一种学说或思潮。典型的直觉主义者有H.柏格森、B.克罗齐、E.胡塞尔等人。

目录

形成过程

1927年,在瑞典学院,正在举行一年一度的诺贝尔文学奖颁奖仪式,获得这届文学奖的是法国人亨利.柏格森。虽然是文学奖的颁奖仪式,但是,宣读颁奖辞的嘉宾却高度赞扬了柏格森的《创造的进化》一书中的生命哲学的巨大意义。他说这是“一篇震撼人心的雄伟诗篇,一个含蕴不竭之力与驰骋天际之灵感的宇宙论”,“他亲身穿过理性主义的华盖,开辟了一条通路。由此通路,柏格森打开了大门,解放了具有无比效力的创造推进力……向理想主义敞开了广阔无边的空间领域。”

柏格森的这种生命哲学正是对现代科学主义文化思潮的反驳,很快就有了不少的追随者。以柏格森为中心,一种叫做直觉主义的哲学开始形成。 主要观点 直觉主义认为经验和理性不能给予人们真实的知识,只有神秘的内心体验的直觉,才能使人理解事物的本质。没有直觉这种最重要的认识能力,就不能直接地去了解现实。 直觉主义一方面把直觉与对事物的感性认识对立起来,另一方面又把直觉与逻辑思维特别是理论分析对立起来。他们把直觉理解为一种带有神秘主义色彩的特殊的认识能力。直觉主义认为,一切认识都必须通过直觉,可以不要抽象、概括和论证。

特点

直觉主义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分支较多。主要包括: 柏格森的直觉主义 柏格森把直觉和分析看作两种根本不同的认识方法。他指出,直觉是使人得以体验事物本身运动的精神状态和洞察终极实在的非概念性认识。柏格森所推崇的直觉带有一种反理性的神秘主义色彩。 克罗齐的直觉主义 克罗齐指出,美学是研究直觉知识的科学,正如逻辑是研究概念知识的科学一样。在他看来,直觉就是创作活动,所以它在其美学中占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直觉即表现”成了克罗齐有名的美学公式。 胡塞尔的本质直观 胡塞尔指出直观是检验知识的最后标准。他把直观又分为经验直观与本质直观。本质直观就是对于事物的不变本质所进行的直观,这种直观是靠自由想象的变换的方法完成的。 伦理学中的直觉主义 指出善、义务、正义等行为价值只能以直觉作为可靠的判断依据,道德判断不能从得到经验证实的命题中推导出来。如代表人物、英国的摩尔就把善当做一种不可定义的、只能直觉到的物质。

影响

直觉主义是一种非理性主义的认识论,把认识过程中的直线性绝对化,把直觉理解为一种非理性的认识活动。

直觉主义者把直觉同理性思维对立起来,提倡前者的认识作用,反理性主义。直觉是一种超理性或反理性的认识能力。 柏格森 柏格森的生命哲学与他的反理性主义的直觉主义是密切相关、互为表里的。他的生命哲学为反理性主义的直觉主义提供了理论基础,而他的直觉主义又为他的生命哲学提供了方法。[1] 哲学的研究对象和自然科学不同,自然科学是研究外在的僵死的物质,所以它是可以用概念、判断等理性形式加以研究的。哲学研究是宇宙的本质、真正的实在,这种本质、实在是一种生生不息、运动不休的绵延、生命之流。因而理性、科学的理智的认识是不能认识这种宇宙的本质的。它只有通过一种内在的体验,一种神秘的直觉方可把握。

理智之所以不能认识世界的本质,其主要原因在于: (1)理智具有表面性。理智的认识总是站在事物之外,对事物进行描述,它所得到的不是事物的内在本质,而是事物的外部肖像,事物空间中的因果性。他举例说,有一个人要想了解一个城市,但他只是在城市的外围拍照,尽管他从无数不同的观察点来拍照,并且所拍的照片可以相互补充,但他所得到的印象永远只是这个城市的表面,与我们在这个城市里穿街走巷所得到的印象绝不会完全相同。理智的认识就像这位在城市外拍照的人,它永远只是围着实在转,不可能把握实在。

(2)理智的认识是一种分析的认识。分析就是把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这对于处于空间中的、外在的、可分的、物质的自然界来说是可以做到的,而对于空间之外的、不可分的、内在的生命是不能做到的。他也举例说,当你举起你的手臂,要想用理智来认识手臂的运动,但理智认识的方法是从外部来观察手臂运动的方法,你的手臂是先经过一点,然后经过另一点,而且这两点之间还有其他的点,即使这样无限数下去,也无法把握运动。因为这样一来,“绝对”的运动就成了一枚永远不能用零钱算清的金币。但是如果你从内部来体验这种运动,问题就简单多了,你可以一下子把握“绝对”。

(3)理智的认识是一种静止的认识。理智必须借以进行判断推理的是概念,而概念是僵死的符号,具有固定性、静止性,因而理智就是从不动的东西(概念)出发去理解运动的东西(生命之流)。把运动理解成不动性的函数,用静止性来表达运动,当然不能把握实在的运动性。这就好比用概念编织罗网,试图从那川流不息的实在的河流中捞到点什么,其结果把实在的真正本质——绵延都漏掉了,只能是一场空。

(4)理智的认识受功利的支配,追求实用的知识,不可能获得关于实在的绝对的知识。科学理智的认识不是为认识而认识,而是为了谋取实际利益而认识。它对于呈现在我们意识中的各种印象不是一视同仁,而是依据我们的物质利益来舍取的。因此,理智的认识所获得的不是真正的实在知识,而只是一个实用的人工构造物。日常生活固然需要实用的东西。但哲学家们若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采用外在的认识方法,就必然会纷争不已,而不可能有真正的哲学。

因此,柏格森得出结论说,科学或理智的认识只能认识物质世界,认识假象,获得暂时的相对真理,而不能得到生命(精神)的、永恒的绝对真理或世界的本质。他写道:“实证科学的职能就是分析,就是运用符号进行研究。因此,即使自然科学中最具体的科学,即关于生命的科学,也只能限于研究生物的可见的形式,即他们的器官和解剖学上的要素,在这些形式之间进行比较,把复杂的形式归结为简单的形式……它们永远无法把握生命的本质。”并且他还说:理智的特征就在于它天生地不能理解生命。

柏格森在批驳理性主义的基础上,提倡直觉主义。只有直觉才是把握或认识宇宙的本质即生命或绝对真理的惟一工具。直觉指用自我的生命深入到对象的内在生命之中,以达到生命之流的交融。他说:“所谓直觉,就是一种理智的交融,这种交融使人们自己置身于对象之内,以便与其中独特的、从而是无法表达的东西相符合。”“这种方法绝对地掌握实在,而不是相对地认知实在,它使人置身于实在之内,而不是从外部的观点观察实在,它借助于直觉,而非进行分析。简单地说,它不用任何表达、复制或者符号肖像来把握实在。因此,形而上学就是一门不用符号的科学。”根据柏格森的论述,直觉是区别于逻辑理性的另一种认识活动。传统意义上的理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把握,无论是通过感官去感知、表象,或通过理智去归纳、综合,还是运用范畴、图式去统摄、整理,都是主体从外部去理解、描述、研究、说明客体,因此,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联通必须以某种中介即符号为桥梁。 既然使用了具体的符号表达形式,这种认识就总是从某一个角度去进行的,或是针对对象的某一个方面来说的,结果只能是相对的认识。直觉则不同,它使主体和客体直接融合为一。当主、客体达到某种无差别境界时,我们的认识便达到了绝对的领域,也就是运动变化、绵延、生命冲动的领域,实在的领域。直觉所需要的是一种意志的努力,这种努力使人的心灵违背自身,从理性思维的习惯方向扭转过来,超出感性经验、理性认识和实践的范围之外,抛弃一切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形式,其结果当然也就不需要什么表达符号了。所以柏格森说,真正的哲学是一门不用符号的科学。[2] 柏格森承认人很难摆脱感性的和理性的思维方式,很难做到不用任何概念、判断、推理,甚至不用任何符号来直接洞察对象。但是,人们到底能不能运用直觉的方法来把握或认识生命、绵延呢?每个人都可以有直觉意识,因为直觉的产生同人们的记忆有关。柏格森在对记忆作了专门研究以后,指出记忆不来源于物质,它是独立自存的。理由是:记忆和感觉是两回事。感觉到的对象都是当下直接存在的、占有空间因而可以计量的事物,所以是来自物质的;而记忆是过去影像的保存,它是潜在的,脱离任何具体物质事物的。记忆是物质与精神的交叉点,它把物质和精神统一起来,它本身并不属于物质。但是在意识活动中,纯粹的感知和纯粹的记忆不断相互渗合,致使人们不能分清它们的不同作用。实际上,只有记忆才是直觉的来源。

记忆也同时间的绵延有关。记忆中没有可重复的东西,它记载着绵延的每一瞬间,它们都是独一无二的、异质的。但是记忆并不把每一瞬间用分离开来的方法储存起来,而是让它们滚滚流动,像一幅画卷在不断展开,又像一团线圈在越绕越大,把过去的意识包含在现在的意识之中。因而在我们面对某个事物的时候,保存在我们记忆里的千万往事和当前的经验彼此渗透,不断堆积,最后浓缩成一个单一的直觉,这时就一下子产生对事物的完整意识。由此看来,由于每个人意识的存在都离不开记忆,因而直觉也必定是在每个人的意识里潜在着的,只不过一般人习惯于理性思维,没有注意发挥这种直觉罢了。只要我们的心灵能够违背自身,逆转方向进行超出人类条件的努力,是可以运用直觉方法来认识实在的。

直觉作为一种认识方式,它的实现也需要一定的条件。柏格森通过对艺术创造过程的剖析,比较详尽地探讨了这个问题。首先,要获得对实在的直觉,必须与实在的外部表现有长期、大量的接触,以接触中所得到的主观感受为材料,进而了解实在的秘密。就好像要创作一篇文学作品,必须熟悉主题,并从实际生活中收集素材一样。只有在积累的基础上,灵感才能出现。其次,仅仅掌握了大量的材料还不够,因为材料的简单堆砌并不是真正的艺术品。直觉的产生,有赖于想像力的发挥。想像力是艺术创作活动的一个重要前提,缺乏想像力作品绝不是好作品。

想像力可以把我们带到对象的内部,使我们与对象融为一体,达到物我相融的境界。在这种境界中,直觉就可以充分体验实在的真谛。所谓想像力,主要指主体对自我的内心观照;所谓体验,主要指主体对自我意识流动的感觉;所谓物我相融,也指以自我精神为主要认识对象的主、客体交融。因此,艺术创作的源泉最终在于自我的内心冲突,外在的现实生活在艺术中不过是心灵激情的派生物。如一个艺术家常被大自然的内在精神所感染而作出天才作品,它的美就是大自然的内在精神的体现,就是作者与对象的生命之流交融的产品。再次,直觉的实现,有赖于超越理智的审美态度。理智在认识时不是单刀直入对象的真实本质,而是把功利主义的先入之见和大量的概念、标签铺盖到对象上,遮蔽了对象的本来面目。因此,要想把握实在,必须“去蔽明心”,抛弃理性的概念名词,不考虑事物的好坏、用途,只是用纯粹的审美眼光去观察事物、体验事物,这就是超越理智的直觉。作为一个艺术家,只需注意对象的流变所引起的主观感受,并着意用自己的作品去表现这些感受,其他一切都可以置之不顾。只有这种绝对超然的审美态度才能带来真正的艺术。

直觉主义是柏格森哲学的一个中心问题。它对后来的人本主义思潮各流派都有重大的影响,对当前科学主义思潮中的一些流派,如波普尔的批判理性主义,库恩的历史主义等都有明显的影响,并且对西方现代派艺术也有深刻的影响。

数学直觉主义

在数学哲学和逻辑中,直觉主义,或者新直觉主义 (对应于前直觉主义),是用人类的构造性思维活动进行数学研究的方法。也可翻译成直观主义。

任何数学对象被视为思维构造的产物,所以一个对象的存在性等价于它的构造的可能性。这和古典的方法不同,因为根据古典方法,一个实体的存在可以通过否定它的不存在来证明。对直觉主义者来说,这是不正确的:不存在的否定不表示可能找到存在的构造证明。正因为如此,直觉主义是数学结构主义的一种;但它不是唯一的一类。

直觉主义把数学命题的正确性和它可以被证明等同起来;如果数学对象纯粹是精神上的构造,还有什么其它法则可以用作真实性的检验呢(如同直觉主义者会争论的一样)?这意味着直觉主义者对一个数学命题的含义,可能与古典的数学家有不同理解。例如,说 A 或 B,对于一个直觉主义者,是宣称 A 或是 B 可以被“证明”,而非两者之一“为真”。值得一提的是,只允许 A 或 非A 的排中律,在直觉主义逻辑中是不被允许的;因为不能假设人们总是能够证明命题 A 或它的否定命题。

直觉主义也拒绝承认实无穷的抽象概念;也就是说,它不把像所有自然数的集合或任意有理数的序列这样的无穷当作实体来考虑。这要求将集合论和微积分的基础分别重新构造为构造主义集合论和构造主义分析。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