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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县交通运输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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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县交通运输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政策法规,组织草拟全县交通行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制订全县交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单位主要职责

(二)负责电白地区铁路、公路、水路、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等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组织、协调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旅客运输。

(三)负责征收国家有关交通规费及做好规费的稽查工作。

(四)负责电白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电白地区公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包括为道路运输服务的客货站场、城区公共停车场、客货运代理、配载、中转,货物包装仓储理货、堆存、运输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驾驶员、从业人员培训,机动车辆租赁、清洗和保管等)、机动车维修业(包括机动车综合性能的检测)、物流业[1]和联运业等行业管理。

(五)负责电白地方公路建设和养护的管理工作;审批电白地方公路建设养护事业费用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审批电白地区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的年度计划以及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水上设施检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等行业管理工作。

(七)组织制定我县交通系统的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交通科技项目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交通环境保护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中等教育、成人教育[2]和技术教育;归口管理道路、水路从业人员岗位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公路、水路交通无线电管理。

(八)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对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本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和调控,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管道、站场等交通工程的质量监督、工程监察、竣工验收和造价管理,维护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和交通基本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引导交通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九)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业务的合作与交流。

(十)指导、管理交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和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及分工

李 龙 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兼管办公室、人事、财务、运管、客运中心、交通综合执法、地方公路工作。

吴其祥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政工、办公室、计生、保卫、社会维稳、工青妇、后勤,协管党建、党务、信访等工作。分管交管总站和水东交管站、麻岗交管站、电城交管站、岭门交管站、林头交管站、观珠交管站、沙琅交管站、那霍交管站,法规股、电白县物流中心,维护公路和水路运输行业市场秩序等工作。

梁盘初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二运公司、水运公司,联系茂名交运集团电白公司、公共汽车公司、通达客运有限公司工作。

谢远明党组成员、地方公路管理站站长:负责地方公路管理站工作。

潘 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规划基建股和工程造价站,负责县、乡、村公路规划建设、工程技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陈 叶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运输管理股、安全生产股、交通战备办公室、船舶管理所、交通职校、电白县客货运输有限公司、交通运输协会工作。

林 毕党组副书记:分管党建、党务、综合行政执法、信访、维护全县客货运输秩序工作。

全 静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分管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客运中心管理站、短途客运管理站工作,协管共青团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能

设八个行政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局的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起草;负责局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负责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外宣传、档案和房产、水电、卫生、接待、机关用车等后勤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基本设施的维修和添置有关办公设施物资认购的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交通系统交通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公路、水路无线电管理。

(二)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教育培训、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思想政治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

负责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及单位财务核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专项资金;负责局管交通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监督;参与交通运输行业收费政策的拟订;负责收费公路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运输管理股(挂电白县交通战备办公室)

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负责区域和城乡客运规划和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及县级权限的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工作;按规定承担道路运输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道路、水路、地方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五)规划基建股

负责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组织编制公路、水路、铁路、管道等地方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站场建设和收费项目立项、可行性调研报告审查、上报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负责管理交通行业技术标准、计量和规范工作;负责交通基本建设综合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交通系统贯彻执行交通基建行业规章、标准、规范、定额;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概、预算和初步设计的审查和上报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指标投标、质量监督、工程监察、竣工验收和造价管理等工作;培养管理和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建管理。

(六)政策法规股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有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等工作;负责信访、督办工作;负责公路、水路“三乱”治理工作。

(七)公交管理股(挂地方铁路股牌子)

参与编制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地方铁路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城市公共交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地方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地方铁路、国家铁路建设有关协调工作。

(八)安全监督股(挂交通应急办公室牌子)

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应急救灾工作。

(九)电白县交通运输局执法监督股(对外挂牌“电白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1、根据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行使辖区内的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公路治超路政执法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2、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指导全县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

4、组织开展全县跨区域执法行动,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