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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
革命家、政治家
出生 1904年
国籍 中国
别名 陈绍禹
职业 革命家、政治家
知名于 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给革命带来很大的危害。
知名作品

王明(wangming)革命家、政治家

王明(1904甲辰年~1974年3月27日),安徽金寨县双石乡(时属安徽省六安市)码头村人,原名陈绍禹[1]

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长江局书记等职务。1930年从苏联回国后,打着"反对立三路线"旗号,在1931年1月的六届四中全会上夺取了中央领导权,至1934年间,在党内推行了一条以教条主义、媚苏亲苏为特征的"左"倾冒险主义路线,对革命事业造成了极大危害。1956年叛逃到苏联,于1974年3月27日在莫斯科离世。

人物生平

王明(1904—1974),原名陈绍禹(陈绍玉),字露清,安徽省金寨县双石乡(时属安徽省六安市)码头村人。家庭出身贫民(一说小商人)。自幼聪颖,有深厚的旧学基础。早年参加过学生运动,在五卅运动中加入中国国民党。[2]

919年夏,进入与其家乡邻近的河南省固始县陈淋子镇志成小学学习。

1920年,以优异成绩考入六安省立第三甲种农业学校,受到进步师生的思想熏陶,开始从事革命活动。

1924年夏,在家乡金家寨联络在外地学习回乡度假的学生,成立“豫皖青年学会”。同年秋,考入国立武昌商科大学预科学习。

1925年6月,在武昌积极参与支持上海五卅运动的活动,被推选为武昌学生联合会干事和湖北青年团体联合会执行委员。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并担任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宣传干事。11月,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学习努力,能说一口流利俄语,深得米夫赏识,进入这个直属斯大林的小团体。在苏联的四年学习和工作,是王明成长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时期。系统的马列主义教育使王明的理论水平提高很快;“唯圣”、“唯书”的思想和学究与背诵式的学习方式,使王明学会一套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教条化的本领;共产国际为使中国共产党领导永远支持他们的行动,所以将王明作为“未来的中共领导人才”加以特殊培养;对中国共产党的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的王明教条宗派从这里孕育。在这期间,他又在米夫支持下,搞宗派斗争,打击异己,逐渐取得政治上的优势,其思想“左”倾主义、教条主义严重。

1927年2月,米夫率联共一工作小组访问中国,并出席了五大,王明任翻译。中共六大,王明也参加了翻译工作。斯大林会见中共领导人他也担任了翻译。以马克思理论家自诩。

1927年夏,捏造“浙江同学会”事件,说这是一个从事地下活动的“反动组织”,而后台老板,则是瞿秋白。 苏联格伯乌调查结果,竟然认为确有这种“反动组织”存在。瞿秋白、周恩来等人调查后,认为并不存在这样一个组织。瞿秋白于是给联共政治局写信,对苏联格伯乌的调查结论提出异议。后来,共产国际监委、联共监委、中共代表团联合组成审查委员会审理此事,最终做出了不存在“江浙同乡会”这样一个组织的结论,并由周恩来在中山大学全体师生大会上宣布。但还是造成一些学生的被开除、被逮捕。

联共发动反对布哈林“右倾”的清党运动后,中山大学的米夫派更加活跃起来,1929年夏掀起了更大的“中山大学风潮”。他们先是召集了为期十天的党员大会,形成所谓的“二十八半布尔什维克”,标榜自己是唯一正确的“永远的布尔什维克”的真理,喧嚣、起哄、谩骂、处分,使用一切卑劣的手段,发起对瞿秋白和中共代表团的攻击。而联共中央和共产国际,一致肯定米夫、王明派,批评中共代表团,认为瞿秋白应负中山大学反党小组事件的主要责任。在他们的支持下瞿秋白被解除驻共产国际代表的职务,反对他们的除少数几个工人外,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学籍,送到西伯利亚作苦工的处分,也使有些人自杀,有些人莫名其妙的“失踪”了,如瞿秋白的三弟瞿景白。

中共六大以后名义上总书记是向忠发,但实际主持中央工作的是李立三。

1929年10月回国后,任《红旗》编辑,发表极端亲俄思想的文章。

1930年年底,王明带头,罗章龙王克全何孟雄等起哄,集中攻击三中全会和瞿秋白。这时米夫被派到中国,担任共产国际驻中国代表。在米夫的操纵下,1931年1月7日在上海秘密召开六届四中全会。会议根据米夫的旨意,撤销了瞿秋白、李立三的政治局委员,王明在苏联的扶持下进入政治局—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窃取了中央的领导岗位。而米夫也达到了控制、操纵中共中央的目的。9月,王明去莫斯科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由秦邦宪(博古)担任临时中央总负责人。

1930年底,借批立三路线,提出一个比立三路线更“左” 的政治纲领。

1931年,中国共产党六届四中全会上,在苏联和共产国际代表米夫的支持下,选入中央政治局,很快又补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取得了中央领导权。

1931年6月,总书记向忠发被捕叛变,斯大林指示米夫以国际名义指定由王明为代理书记。党内开始了第三次“左”倾错误的统治。同年9月,党中央机关遇到破坏,王明随米夫去苏联,任中共驻国际代表。王明去苏联前指定中央由博古负责,博古执行的仍是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给革命带来很大的危害。

抗日战争开始后,王明又回到国内,犯了右倾投降主义错误,否认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主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统一战线”,放弃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抗战初期在武汉任长江局书记时给党带来很大损失。[3]

1941年后王明因病长期休息。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王明受到了康生等人的严厉批评。1945年4月中共中央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作出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彻底宣判了曾统治党4年之久、影响党达14年之久的王明“左”右倾错误路线的死刑。当时王明给全会写信对决议表示“完全同意和拥护”。1942年党整风运动时,王明态度恶劣,拒绝参加整风。

在中共“七大”上,毛泽东亲自提议让王明继续担任中央委员。终于,王明在44名当选中央委员中,以选票倒数第二当选。“七大”之前,王明主要从事妇女和统战工作。“七大”以后,中央决定由王明担任新成立的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主要研究党的政策以及起草法律条文。

1946年6月,中央又成立了法制问题研究委员会(1948年12月改为法律委员会),中央仍任命王明为该委员会主任。解放战争时期,王明领导该委员会出色完成了制定陕甘宁边区宪法草案、全国性的宪法草案等工作,还在山西参加过一段时间的土改。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王明任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副主任。

1956年9月召开党的“八大”前夕,中央曾于8月上旬致电王明,希望他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回国参加会议。9月8日,王明回电表示因病无法回国参加“八大”,向中央和“八大”主席团请假。党中央和毛泽东从党的利益出发,仍提名王明为中共中央委员的候选人。这样,王明在“八大”上仍被选举为中央委员,但长期留居苏联,以后化名“马马维奇”、“波波维奇”撰文歪曲历史,攻击中国。

1974年3月27日病逝于莫斯科,孤寂地躺在异国他乡的新圣女公墓。

历史评价

中共在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严厉批评了王明,但是,毛泽东在七大上仍然做工作使其当选中央委员,在八大时仍电邀其参加,并再次当选中央委员。此后,特别是文革时期,在史学界,王明基本上完全以教条主义者、机会主义者代表的反面教材面目出现。

他被广泛认为在1931年1月到1935年1月期间犯了严重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给中共的革命事业造成重大的损失(参见《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其具体表现为“在政治上,混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界限,一切斗争,否认联合”,“在军事上,先是推行冒险主义,后来又变为保守主义和逃跑主义”,“在组织上,实行宗派主义”。

同时,他又被认为在1937年到1940年期间犯了对国民党的“右倾投降主义”错误,片面强调“一切依靠统一战线,一切为了统一战线”,忽视了对群众的积极发动和中共的独立自主性。

近年来,社会对王明的评价有了新的观点,认为王明在1931年1月到1935年1月间的行为有着深刻的国际和国内原因。对于王明在1937年到1940年的行为,中共称为“投降”是不恰当的,因为他并没有投降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实际行动。更有一些片面研究人员认为王明与毛泽东在方针和基本原则上并没有原则上的分歧。

掌控中央

1929年王明回国,任中共上海沪东区委宣传干事,后调中共中央宣传部任《红旗》报编辑。王明先后在《红旗》《布尔塞维克》等报刊上发表文章30多篇,宣传共产国际的思想、方针、政策。其间,

他还写了《两条路线》(后改称《为中共更加布尔什维克化而斗争》)的小册子,提出了在新形势下的“左”倾政治纲领。

1930年底王明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次年1月,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六届四中全会,在共产国际及其代表米夫的支持下,王明当选为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主持中央工作。按照斯大林和共产国际指示,派特派员和中央代表到各苏区进行反右倾斗争,导致“肃反”严重扩大化,伤害了大批忠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中高级党政军干部。6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向忠发在上海被捕叛变后,王明指令他的亲信博古代理总书记。10月王明去苏联,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不久当选为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委员,负责亚洲、拉美各国共产党事务。

遭受批判

1937年11月,王明由苏联回国,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王明在武汉和延安的毛泽东对抗,推行右倾机会主义路线,使革命力量又一次遭到严重损失。1938年中共中央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撤销长江局,免去王明的书记职务。王明从此失势,主要是共产国际转而支持毛泽东的核心地位。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后,王明在延安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国女子大学校长、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中央委员等职。

1941年后王明因病长期休息。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王明受到了严厉批评。1945年4月中共中央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作出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彻底宣判了曾统治党4年之久、影响党达14年之久的王明“左”倾错误路线的死刑。当时王明给全会写信对决议表示“完全同意和拥护”。

赴苏不返

王明起草我国第一部《婚姻法》,本应该成为王明进入新的政治生命的开端。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有一个明确的决议,要求王明对自己的错误有一个书面检查,但王明始终没有作出书面检查,他企图以起草《婚姻法》之“功”来抵消错误。但中央不允许,工作是工作,错误是错误,两者不可相抵。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王明同志的决定》,要求王明对自己的错误“作一次深刻的反省”,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有所改正”。毛泽东在一份指示中写道,“王明的声明书应在11月上旬七届四中全会开会以前写好,并送交政治局”。在七大召开前夕的1945年4月20日,经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任弼时的“帮助”,王明向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交出长篇书面检讨,他表示接受〈历史决议〉对自己的全部批判,并且声称,将努力学习毛泽东思想,服从毛泽东的领导。

王明一到苏联就发泄,趁国内“文化大革命”爆发,便在苏联出版了《中共五十年》,对毛泽东大肆攻击,还出版了一本自命比毛泽东诗词还要高明得多的、收有30多首诗的《王明诗歌选》。

公元1974年3月27日,王明病逝于莫斯科。

王明去世后的第二天,苏共中央机关报《真理报》就刊登了《追悼王明同志》的文章,称其为“国际共运的老战士,中国共产党的著名活动家”,“苏联的老朋友,苏中两国人民的友好和合作的积极捍卫者”。

然而,中国国内的报刊,对这位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1931年1月六届四中全会到1935年1月遵义会议这长达四年间,在共产国际的操纵下一定程度上控制着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权力的王明的逝世,却没有任何报道。

参考资料

  1. 褪色的辉煌盐城新闻网
  2. 王明——中共早期领导人红色皖西
  3. 王明资料,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200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