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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發展變化規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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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發展變化規律,是指犯罪這種社會現象在其發展變化過程中所呈現出的內在規定性和必然聯繫性。任何犯罪都有其發生、發展及其變化的特點,有其固有的規律。認識、掌握並運用犯罪發展變化規律去同犯罪作鬥爭,是預防和減少犯罪發生的重要途徑和手段。[1]
基本介紹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的犯罪發展變化規律具有其獨有的特徵,
主要表現在:
(1)建國以來,我國的犯罪活動隨着階級鬥爭的發展變化而變化。這種變化在不同的歷史階段,表現為不同的特徵,包括社會主義改造階段、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時期和文化大革命時期,及十年動亂後等不同發展階段上的不同犯罪現象。[2]
(2)從建國開始到文化大革命前,我國犯罪總的趨勢,是犯罪現象愈來愈減少,犯罪率愈來愈下降,這是社會主義階段犯罪現象的正常規律。
(3)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犯罪趨勢將是時起時浮,隨着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不斷發展,違法犯罪越來越少。認識、掌握這些發展變化規律,是我國預防犯罪和減少犯罪的有效途徑,也是為在人類歷史上最終消滅犯罪現象而逐步創造條件的基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