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主要职责
(一)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 财税方针政策,执行全州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州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设;拟定和执行州与县市、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2]。
(二) 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的国际谈判,并签订有关协议、规定。
(三) 承担州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州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州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州财政总决算;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州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州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 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研究制定州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报请州人民政府审批地方税收的减免工作。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按规定承担地方关税管理的有关工作。
(七) 负责制定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 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州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未纳入州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 负责办理和监督州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州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州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州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州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 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州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 负责管理全州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 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审批政府采购方式,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办法,依法管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政府采购制度和合同执行情况。
(十五) 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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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一文搞懂!央行、财政部、四大会都是干什么的?,知乎
- ↑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362号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