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物价局」修訂間的差異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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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淮南市物价局.jpg|350px|缩略图|右|[https://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q_70,c_zoom,w_640/images/20181010/c7e7f6c556ef40638c7df52098ad6111.jpeg 原图链接][https://m.sohu.com/a/258625017_100252818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 | [[File:淮南市物价局.jpg|350px|缩略图|右|[https://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q_70,c_zoom,w_640/images/20181010/c7e7f6c556ef40638c7df52098ad6111.jpeg 原图链接][https://m.sohu.com/a/258625017_100252818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 | ||
− | '''淮南市物价局''',根据中共 | + | '''淮南市物价局''',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55号)和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发〔2009〕46号)精神,设置淮南市物价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ref>[http://www.huainan.gov.cn/zjhn/hngk/index.html 淮南概况 ],淮南市人民政府,2019-12-11</ref>。 |
==职责调整== | ==职责调整== | ||
− | (一)取消和下放的职责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将社区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乡镇医疗机构的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民办 | + | (一)取消和下放的职责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将社区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乡镇医疗机构的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管理、停车场收费许可证发放管理、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等职责授权给区级物价部门管理。 |
(二)加强的职责 | (二)加强的职责 | ||
− | 加强并实施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机制,根据价格监测信息,向市 | + | 加强并实施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机制,根据价格监测信息,向市政府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加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科学合理定价;加强价格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
==主要职责== | ==主要职责== | ||
− | (一)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和省价格 | + | (一)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ref>[https://code.fabao365.com/law_253311.html 国家计委价格工作重大事项会商办法 ],法邦网,2000-01-18</ref>;组织实施国务院和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指导县、区价格管理工作。 |
− | (二)按照 | + | (二)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提出的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拟定全市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和中长期调控规划,提出价格调控措施建议;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控体系;依法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 |
(三)拟定地方性价格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经营性收费管理目录;指导全市价格行政复议和依法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 | (三)拟定地方性价格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经营性收费管理目录;指导全市价格行政复议和依法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 | ||
− | (四)组织实施价格 | + | (四)组织实施价格改革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制定和调整本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调控指导。 |
− | (五)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业价格(收费)管理;实施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实施价格听证、价格公告和行政性收费 | + | (五)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业价格(收费)管理;实施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实施价格听证、价格公告和行政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 |
− | (六)负责价格监测、价格预警和价格 | + | (六)负责价格监测、价格预警和价格信息化工作;实施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制度;负责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价格监测点建设和管理。 |
− | (七)负责重要 | + | (七)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定期成本监审和定调价成本监审工作。 |
(八)依法对价格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治理各类乱收费。 | (八)依法对价格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治理各类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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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负责价格鉴证、价格认证工作。 | (九)负责价格鉴证、价格认证工作。 | ||
− | (十)指导企业用好定价权和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 | + | (十)指导企业用好定价权和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 |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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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0年10月7日 (三) 13:10 的修訂
淮南市物價局,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淮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09〕55號)和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淮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淮發〔2009〕46號)精神,設置淮南市物價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1]。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下放的職責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將社區醫療收費和藥品價格管理、鄉鎮醫療機構的收費和藥品價格管理、民辦幼兒園收費備案管理、停車場收費許可證發放管理、農村自來水價格管理等職責授權給區級物價部門管理。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並實施價格異常波動預警和應急監測機制,根據價格監測信息,向市政府提出價格調控政策建議;加強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定調價成本監審和定期成本監審工作,科學合理定價;加強價格投訴舉報受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和宣傳國家和省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2];組織實施國務院和省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制定的商品、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規定;指導縣、區價格管理工作。
(二)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提出的價格總水平年度調控目標,擬定全市價格總水平年度調控目標和中長期調控規劃,提出價格調控措施建議;建立和完善價格監測和調控體系;依法建立價格調節基金制度,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價格。
(三)擬定地方性價格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地方經營性收費管理目錄;指導全市價格行政複議和依法受理價格行政複議案件。
(四)組織實施價格改革中長期和年度計劃;制定和調整本級管理的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調控指導。
(五)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業價格(收費)管理;實施收費許可證和年審制度;實施價格聽證、價格公告和行政性收費統計報告制度。
(六)負責價格監測、價格預警和價格信息化工作;實施價格異常波動預警和應急監測制度;負責價格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價格監測點建設和管理。
(七)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調查、定期成本監審和定調價成本監審工作。
(八)依法對價格行為實施監督檢查;受理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治理各類亂收費。
(九)負責價格鑑證、價格認證工作。
(十)指導企業用好定價權和建立內部價格約束機制;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和上級物價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 ↑ 淮南概況 ,淮南市人民政府,2019-12-11
- ↑ 國家計委價格工作重大事項會商辦法 ,法邦網,2000-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