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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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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年初及照早下发《2020年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至各市粮食物资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部署全年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保密审查原则和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严把信息审核关,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安全性、真实性和时效性。

目录

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做好政策发布及解读

1.加大政策引导力度。 今年受新型冠状病毒[1]疫情的影响,导致省内部分地区粮油等消费品一度供应紧张,我局立即牵头联合其他省级部门成立粮食专班工作领导小组,预防和解决在产、销、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全省粮油市场货品供应充足,让民众放心。同时,在局官网首页增设“六稳”“六保”专栏,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粮油工作动态和相关政策解读。2020年,我局重点做好《关于打造粮食流通企业“主力军”确保粮食供应链安全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省级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管理办法》《浙江省级猪肉储备实物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级猪肉储备投放工作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的发布解读。

2.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立公开意见箱、在线咨询、我要建议、网上调查等政民互动交流专栏,及时回应解答公众咨询、留言和问题,倾听意见、建议和要求,为公众和社会提供与粮食政策、业务相关的信息服务。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疫情期间民众对粮食安全较为关注,我局会同宣传部门及时发布粮油市场供应正面信息,参加省疫情防控第十八场和第四十三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情况,通过《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媒体,主动发声,正面引导舆情,回应社会对粮食问题关切。同时继续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今年共收到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0件,已全部按时办理,其中我局主办件2件,满意率100%,答复在网上公布。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重大工程项目信息公开。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决策公开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省级储备粮项目、省级救灾物资采购和重要商品储备委托代储等的采购公告、招标公告、询价公告、开标信息、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结果等事项信息,增加公开度和透明度,便于公众掌握和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安全稳定廉政建设。2020年发布招投标信息 58条。

2.积极抓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专栏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除涉密信息外,我局将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预决算,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数及运行维护费,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3.扎实做好粮食政策信息公开及粮油信息发布。及时公布国家有关粮食收储文件,公开我省粮食收购政策、小麦和稻谷[2]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及启动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深入宣讲粮食产销形势和粮食扶持政策,推动我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每周发布省内批发市场价格信息,收购旺季时每五日发布全省小麦、稻谷收购进度和收购价格信息,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引导市场形成理性预期,促进收购平稳有序开展。在局门户网“粮油商务”专栏,及时更新发布粮油市场省内、国内、国际行情及行情分析,粮油交易公告、交易规则、交易结果、市场走势等竞价交易市场信息,便于公众及时查询和掌握市场行情。

4.继续做好“一站式”审批和粮食流通监管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各项权利责任信息的公开,以不跑路为目标,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及时做好各项权责事项的公开和发布。在门户网站设立和发布粮食流通监督领域相关的政策、制度、检查、工作部署等情况,开设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接收民众监督投诉、解决涉粮难题,为浙江省内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