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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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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是浙江省林业厅直属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与省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2008年被省人事厅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1]管理的事业单位。全站核定事业编制21名,下设办公室、种子管理科、苗木管理科、质量监督科、花卉管理科5个科室。现有在编人员21名,借用人员2名,离退休职工9名。

目录

机构简介

单位自成立以来,一直负责全省林业种苗的行业管理工作,并承担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省林业植物新品种办公室、省花卉协会、中国花卉协会绿化观赏苗木分会的日常管理工作。长期以来,我站工作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好评,连续数年被省林业厅评为“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政府授予“绿化浙江先进集体”;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林木种苗先进单位”、“全国林木种苗工作先进单位”、“种苗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种苗质量年活动先进单位”等。

主要职责

(一) 承担省级林木种子冷藏库、林木良种种子储藏和省直属林木育种中心的建设管理。指导国有苗圃、林业保障性苗圃和林木良种基地建设。

(二) 拟订林木种子、草种、花卉[2]和林业草原生态修复相关技术规程,承担林业生态修复相关技术服务。开展林木种子及草种技术研究,组织开展林木种子和草种良种选育、繁育推广等工作。

(三) 承担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调查具体工作,指导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地)建设,承担省级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信息平台建设管理。

(四) 拟订林业种苗花卉发展规划,指导林业种苗花卉和草业发展。

(五) 承担林木种子、草种质量管理的技术工作。

(六) 承担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主要林木品种审定与公告等事项的辅助工作。

(七) 完成浙江省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文献